上编 遗产税实务 3
第一章 适用法律 3
第一节 税法沿革 3
第二节 适用法律 5
第二章 课税范围 9
第一节 课税对象 9
第二节 课税财产 12
第三节 夫妻财产 43
第三章 稽徵机关与纳税义务人 65
第一节 稽徵机关 65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67
第四章 遗产价值之计算 79
第一节 计价原则 79
第二节 不动产权利之计价 82
第三节 动产及其他权利之计价 99
第五章 免税范围 111
第一节 免税期限 111
第二节 免税额 122
第三节 不计入遗产总额 126
第四节 扣除额 144
第一节 课税标准 207
第六章 税额计算 207
第二节 税率 209
第三节 扣抵额 217
第四节 税额计算 219
第七章 缴纳税款 221
第一节 申报期限 221
第二节 纳税期限 233
第三节 实物抵缴 238
第八章 总结 303
第一节 产权移转之限制 303
第二节 行政救济 319
第三节 奖惩 323
第四节 申报实务 344
附录 355
遗产及赠与税法(民国六十二年修正公布) 357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民国六十二年修正公布) 376
遗产及赠与税法(民国七十年修正公布) 391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民国七十年修正公布) 413
遗产税未依限办理申报径行调查核定实施要点 428
未继承登记不动产办理强制执行联系要点 431
华侨回国投资其经审定之投资额课徵遗产税优待办法 435
处理死亡之绝户土地税捐、地政、户政机关联系要点 436
加强遗产及赠与税稽徵要点 437
代管无人承认继承遗产作业要点 446
台湾省各县税捐稽徵处与乡镇(市)公所办理遗产及赠与税稽徵业务联系要点 455
办理土地抵缴遗赠税应检附之证明文件 462
下编 继承实务 471
第一章 概述 471
第一节 适用法律 471
第二节 继承开始 479
第三节 继承之效力 518
第四节 亲属会议 525
第五节 法定代理人 535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557
第一节 继承顺序 557
第二节 代位继承 630
第三节 应继分 639
第四节 继承权之侵害与回复 649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653
第一节 限定继承 653
第二节 遗产分割 665
第三节 抛弃继承 680
第四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723
第一节 通则 759
第四章 遗嘱继承 759
第二节 遗嘱方式 765
第三节 遗嘱效力 783
第四节 遗嘱执行 785
第五节 遗嘱撤销 795
第六节 特留分 796
第五章 继承登记实务 805
第一节 申请登记之相关事宜 805
第二节 申请人 831
第三节 申请期限 838
第四节 应备文件 868
第五节 申办程序 887
第六节 书表填写 907
附录 923
民法亲属篇 924
民法亲属篇施行法 936
民法继承编 939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944
台湾光复初期误以死者名义申办土地总登记之处理要点 946
印鉴登记办法 948
户籍登记错误申请更正处理要点 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