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1年县(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 3
北京市 3
天津市 4
河北省 5
山西省 39
内蒙古自治区 64
辽宁省 85
吉林省 96
黑龙江省 106
上海市 123
江苏省 123
浙江省 139
安徽省 155
福建省 170
江西省 185
山东省 205
河南省 228
湖北省 256
湖南省 272
广东省 295
广西壮族自治区 314
海南省 334
重庆市 339
四川省 345
贵州省 380
云南省 400
西藏自治区 431
陕西省 449
甘肃省 471
青海省 49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04
二、分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29
丘陵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29
山区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0
平原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1
老区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2
民族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3
陆地边境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4
牧区、半牧区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5
九大农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36
沿海开放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45
粮食生产大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46
棉花生产大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47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48
环渤海经济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49
南部沿海经济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50
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51
三、按主要经济指标分组资料 555
按地方财政收入分组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55
地方财政收入达2亿元的县(市)分布 556
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分组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59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的县(市)分布 560
按粮食总产量分组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562
粮食总产量达50万吨的县(市)分布 563
四、主要类型区域县(市)名单 567
丘陵县 567
山区县 571
平原县 577
老区县 582
民族县 585
陆地边境县 590
牧区、半牧区县 592
九大农区 594
沿海开放县(市) 610
粮食生产大县 612
棉花生产大县 616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 618
环渤海经济区 619
南部沿海经济区 620
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621
附录 629
使用说明和主要指标解释 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