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辖 1
一、级别管辖 1
二、一般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 5
三、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8
四、侵权案件的管辖 15
五、管辖争议与指定管辖 18
第二章 诉讼参加人 22
一、法定代表人 22
三、正确确定诉讼当事人 23
二、其他组织 24
四、诉讼承担人 35
五、诉讼代表人 39
六、监护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45
七、“其他公民”代理诉讼问题 48
第三章 证据 50
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50
二、举证责任倒置 52
三、举证责任的免除 55
四、举证时效问题 58
第四章 期间和送达 60
一、期间 60
二、送达 64
一、庭前调解 71
第五章 调解 71
二、调解的原则 74
三、代理人参加调解问题 77
四、调解书的送达与生效 78
第六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80
一、财产保全 80
二、先予执行 85
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 87
第七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89
一、拘传 89
二、拘留 90
三、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欧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强制措施 92
四、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强制措施 94
五、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协助的强调措施 94
第八章 诉讼费用 96
一、集团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的交纳 96
二、督促程序案件的诉讼费用 97
三、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诉讼费用 97
四、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的诉讼费用 98
第九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99
一、起诉的审查与受理 99
二、开庭审理 102
三、缺席判决 105
四、判决的宣告和审理期限 106
第十章 简易程序 107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07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 110
第十一章 第二审程序 113
一、第二审程序的审查范围 113
二、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的诉权的保护 116
三、第二审的监督措施 121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124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124
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125
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127
第十三章 审判监督程序 129
一、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严肃性 129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 131
第十四章 督促程序 138
一、督促程序的管辖 138
二、对待给付 139
三、支付令确有错误的补救 140
第十五章 公示催告程序 143
一、票据持有人 143
二、止付通知 144
三、除权判决 146
第十六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48
一、债务人的法人资格问题 148
二、破产债权的确认 149
三、破产债权的实现 150
第十七章 执行程序 153
一、执行文书问题 153
二、委托执行问题 156
三、执行中的和解问题 163
四、执行中的担保问题 167
五、执行义务主体的变更问题 171
六、对行为的强制执行问题 178
七、执行中的搜查问题 181
八、对他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 184
九、执行标的物的财产权证照的转移问题 188
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问题 192
十一、参与分配问题 196
十二、对被执行人债权的执行问题 203
十三、以物抵债问题 210
十四、执行完毕后发生对已执行标的妨害行为如何处理问题 213
第十八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217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和审理问题 217
二、涉外仲裁中的司法问题 220
附: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