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1
序二 1
前言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知识产权基本理论问题 1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1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9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9
(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10
(三)知识产权是具有地域性的权利 11
(四)知识产权是具有时间性的权利 12
三、知识产权的合理性 13
(一)知识产权合理性法哲学分析 14
(二)知识产权合理性经济分析 19
(三)关于知识产权合理性问题的思考 22
第二节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4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24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种类 29
(一)故意侵权行为、过失侵权行为以及无过错侵权行为 29
(二)直接侵权行为与间接侵权行为 30
(三)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35
(四)单方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35
第三节 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救济概述 36
一、救济的概念及分类 36
(一)救济的概念 36
(二)救济的分类 36
三、知识产权民事救济的内容 38
(二)知识产权民事救济的法律特征 38
(一)知识产权民事救济的概念 38
二、知识产权民事救济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8
第二章 诉前救济 40
第一节 诉前救济概述 40
一、诉前救济概念 40
二、诉前救济分类 40
第二节 诉前禁令 41
一、诉前禁令的目的 41
二、诉前禁令适用条件 42
三、对我国诉前禁令适用条件的思考 43
(一)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4
(二)不采取诉前禁令,是否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47
(三)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50
(四)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1
第三节 诉前证据保全 53
一、诉前证据保全的目的 53
二、诉前证据保全适用条件 53
第四节 诉前财产保全 56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目的 56
二、诉前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 56
第三章 诉中救济 58
第一节 诉中救济概述 58
一、诉中救济概念 58
二、诉中救济分类 59
第二节 诉中禁令 60
一、诉中禁令适用的法律依据 60
(二)诉中禁令与诉前禁令的差异 63
二、诉中禁令与诉前禁令的异同 63
(一)诉中禁令与诉前禁令的相似点 63
三、我国诉中禁令与诉前禁令制度之完善 65
(一)当事人对诉中禁令与诉前禁令裁决上诉及要求审理的权利 65
(二)诉前禁令与诉中禁令的范围及形式要求 67
第三节 诉中财产保全、诉中证据保全以及权利人知情权的保护 68
一、诉中财产保全及我国财产保全制度之完善 68
二、诉中证据保全及权利人知情权的保护 70
(一)诉中证据保全 70
(二)权利人知情权的保护 70
第四章 诉终救济: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73
第一节 概说 73
一、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73
三、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75
二、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的分类 75
四、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的功能 76
第二节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 77
一、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以及我国法上的侵权归责原则 77
(一)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 77
(二)我国法上的侵权归责原则 79
二、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学说 82
(一)过错责任说 82
(二)混合说 83
(三)无过错责任说 83
三、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84
(一)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上述三学说的评价 84
(二)过错的概念及认定标准 85
(三)知识产权侵权过错的认定 87
(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为什么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88
(五)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及例外 92
第三节 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93
一、概念 93
二、损害事实 94
(一)损害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94
(二)损害的分类 96
三、因果关系 97
第五章 停止侵害 101
第一节 停止侵害的适用 101
一、停止侵害的适用条件 101
(一)原告诉请 101
(二)侵害正在进行或者有再次发生之虞 102
二、停止侵害的适用范围及语言要求 104
第二节 不适用停止侵害责任方式的具体情形 105
一、知识产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之结果倾向于社会公共利益 105
(一)专利领域 106
(二)著作权领域 108
(三)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领域 110
二、权利人的“默示许可” 111
第三节 停止侵害责任方式适用的特殊情形 115
一、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永久性禁令的适用问题 115
(一)Shellmar规则 115
(二)Conmar规则 116
(三)K-2规则 116
二、在侵犯著作权案件中,法院发布禁令所保护的权利范围问题 119
第四节 停止侵害与相关责任方式 121
一、停止侵害与收缴侵权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责任方式是否存在区别 122
(一)收缴侵权工具及销毁侵权产品是否属于民事责任方式 122
(二)收缴侵权工具及销毁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停止侵害责任的具体手段 126
(三)我国法院是否可在民事判决书中在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责任的同时,一并判令收缴侵权工具及销毁侵权产品,而无需单独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128
二、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法院是否可以采取判令注销被告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将该知识产权转让给原告所有 130
三、英美法上的某些救济方式是否可以为我国法所移植 133
第六章 损害赔偿 136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基本理论问题 136
一、损害赔偿的概念 136
二、赔偿范围 137
(一)精神损害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 139
(二)商誉损害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 140
(三)对于权利人为调查和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 141
(四)判决前利息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 151
三、赔偿原则 152
四、损害赔偿之性质 154
第二节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演变及对现行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评价 156
一、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演变 156
(一)在主要知识产权部门法修改之前 156
(二)在主要知识产权部门法修改之后 158
二、对现行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评价 160
(一)不同法律在表达同一概念时用词不一 160
(二)不同法律对于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的适用次序规定不一 160
(三)法定赔偿制度未能发挥应有之功效 163
三、赔偿数额的底线问题 164
第三节 损害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165
(一)实际损害可以确定的,即可通过权利人的利润损失、对商誉损害赔偿费、消除不良影响的支出、精神损害赔偿费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形 166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害 166
(二)实际损害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案涉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形 184
二、侵权人的非法获利 190
(一)侵犯著作权案件 191
(二)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192
(三)侵犯专利权案件 192
三、法定赔偿额 193
四、判决前利息的计算 195
五、律师费的计算 195
第四节 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197
一、对侵权产品的销售者、使用者赔偿责任的限制 197
二、对侵权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赔偿责任的限制 198
三、在网络环境下,对在线服务商赔偿责任的限制 199
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概念 206
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适用现状 206
第七章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6
第一节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适用现状 206
第二节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适用之完善 208
一、法律依据上的分析 208
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适用条件 209
(一)赔礼道歉的适用条件 211
(二)消除影响的适用条件 215
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是两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方式 216
四、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适用方式 218
(一)具体方式 218
(二)适用方式的可执行性及经济效率的问题 219
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民事责任方式的强制执行 221
一、即发侵权的概念 222
第八章 特定情形下的知识产权民事救济 222
第一节 即发侵权的救济 222
二、即发侵权的构成要件 223
(一)行为人已经为侵权行为作了充分准备 224
(二)侵权行为的发生不可避免 226
(三)行为人的准备行为不是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所明令禁止的侵权行为 228
三、对即发侵权予以救济的法律及理论依据 229
四、即发侵权的救济形式 232
(一)诉前禁令或者诉中禁令 232
(二)诉终禁令 232
(三)判令被告承担权利人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232
第二节 专利的临时权利救济 233
一、专利的临时权利救济之概念 233
(一)关于案由的确定 234
二、专利的临时权利救济之特征 234
三、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234
(二)关于案件的实体审理 235
第九章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 237
第一节 我国法上的知识产权诉讼时效 237
一、我国法上的规定 237
二、“明知”或“应知”的认定 238
第二节 知识产权持续侵权诉讼时效问题 242
一、持续侵权的概念 242
二、有关持续侵权诉讼时效的几种观点 243
三、现行法上的规定及其评价 243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243
(三)评价 244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法的司法解释 244
第三节 解决持续侵权诉讼时效问题的构思 246
一、知识产权能否适用取得时效 246
二、英美衡平法上的“延迟告诉”(Laches)原则的启示 251
(一)“延迟告诉”原则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251
(二)“延迟告诉”抗辩成功产生的效果 254
(三)“延迟告诉”原则与诉讼时效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255
三、我国持续侵权诉讼时效问题的合理答案 258
第十章 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刑事救济 262
第一节 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 262
一、知识产权行政救济 262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救济 262
(二)海关给予的救济 264
二、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之关系 265
(一)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是两种并存的救济形式 266
(二)民事救济是行政救济之补充 267
(三)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应符合基本相同的程序要求 267
第二节 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与刑事救济 268
一、知识产权刑事救济 268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救济的历史 268
(二)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救济的现状 269
二、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与刑事救济之关系 271
(一)民事救济与刑事救济的区别 271
(二)民事救济与刑事救济的联系 274
结语 276
主要参考文献 279
后记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