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罪状建构的“合宪性”审查——刑事法治的宪政基础 1
第一章 罪状的界定 8
第一节 罪状的内涵界定 9
一、罪状定义的诸种界说 9
二、罪状表述载体的辨析 11
三、罪状表述对象的辨析 16
第二节 罪状的关系界定 25
一、罪状与刑法规范的“假定” 25
二、罪状与犯罪构成 30
三、罪状与罪名 35
四、罪状与犯罪事实 40
一、罪状的构成要件要素 42
第三节 罪状的要素界定 42
二、罪状的综合性要件 49
三、罪状的提示性规定 50
第四节罪状的属性界定 52
一、罪状的法定性 52
二、罪状的规范性 54
三、罪状的决定性 58
四、罪状的有限性 63
第五节罪状的功能界定 67
一、指引功能 67
二、识别功能 72
三、承载功能 80
四、前导功能 85
五、制约功能 92
第六节 罪状的外延界定 96
一、罪状的基本分类 97
二、罪状的附属分类 103
第二章 罪状建构的价值性原则 113
第一节 罪状建构的民主性原则 113
一、民主及民主性原则的立论 113
二、罪状建构民主性的审视 117
第二节 罪状建构的平等性原则 119
一、平等及平等性原则的立论 119
二、罪状建构平等性的审视 122
第三节 罪状建构的均衡性原则 124
一、均衡及均衡性原则的立论 124
二、罪状建构均衡性的审视 126
第四节 罪状建构的谦抑性原则 127
一、谦抑及谦抑性原则的立论 127
二、罪状建构谦抑性原则的审视 131
第三章 罪状建构的工具性原则 133
第一节 罪状建构的法定性原则 133
一、罪状建构法定性原则的基本含义 133
二、罪状建构法定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34
第二节 罪状建构的明确性原则 138
一、法律明确性——两种思维模式中的命运 138
二、法律明确性的定位——相对化与现实化 143
三、罪状建村明确性原则的内涵立论 153
四、罪状建构明确性原则的具体判断 157
五、罪状建构明确性原则的现状评价 163
第四章 罪状建构的模式选择 183
第一节 犯罪概念的实质化与形式化 184
一、形式犯罪定义与实质犯罪定义的辩诘 184
二、犯罪概念再建构的路径 192
第二节 罪状建构的定性化与定量化 197
一、罪状建构定量化的具体表现 197
二、罪状建构定量化的双重语境 199
三、罪状建构定量化的合理定位 206
第五章 罪状建构的方法采纳 210
第一节 罪状系列立法方法 210
一、罪状系列立法方法的概念 210
二、罪状系列立法方法的模式 211
三、罪状系列立法方法的功效 212
四、罪状系列立法方法的个案比较 214
第二节 罪状竞合立法方法 221
一、法条宽合的概念 221
二、法条宽合的类型 223
三、罪状党合立法方法的功能 227
四、罪状党合立法方法的总体评价 236
第六章 罪状的建构(一)——简单罪状 241
第一节 简单罪状的界定 241
一、简单罪状的内涵界定 241
二、简单罪状的属性界定 243
第二节 简单罪状建构的评价 244
一、简单罪状建构的总体评价 244
二、简单罪状建构的立法例比较:故意杀人 246
一、叙明罪状的内涵界定 263
第七章 罪状的建构(二)——叙明罪状 263
第一节 叙明罪状的界定 263
二、叙明罪状的属性界定 266
第二节 叙明罪状建构的评价 272
一、叙明罪状建构的问题所在 272
二、叙明罪状建构的类型化评价 284
第八章 罪状的建构(三)——引证罪状 312
第一节 引证罪状的界定 312
一、引证罪状的内涵界定 312
二、引证罪状的属性界定 327
第二节 引证罪状建构的评价 328
一、引证罪状建构的概览 328
二、引证罪状建构的评价 330
一、空白罪状的内涵界定 333
第九章 罪状的建构(四)——空白罪状 333
第一节 空白罪状的界定 333
二、空白罪状的属性界定 357
三、空白罪状的功能界定 361
第二节 空白罪状建构的“合理性”追问 368
一、法律民主性原则角度的追问 370
二、法律专属性原则角度的追问 379
三、法律明确性原则角度的追问 382
第三节空白罪状建构的评价 392
代跋 罪状解构的“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刑事法治的理念基础 399
参考书目 405
后 记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