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研究民事审前程序的意义 1
二、外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 5
三、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构建 15
第一章 审前程序的基本原理 25
一、概述 25
二、民事审前程序的法理基础 29
三、民事审前程序的制度功能 32
四、民事审前程序的价值目标 39
第二章 法院与管辖 45
一、美、德、日民事法院体系 45
二、民事审判权范围与管辖的关系 52
三、我国管辖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60
第三章 起诉与受理 67
一、诉答程序 67
二、起诉 69
三、审查受理 72
四、答辩 74
五、自认 77
六、诉答文书的修改与补充 77
七、诉讼失权 78
第四章 争点整理 83
一、概述 83
二、争点整理的时间 87
三、争点整理的内容 90
四、争点整理的种类 95
五、争点整理终结及其效力 98
第五章 即决判决 105
一、概述 106
二、即决判决的适用条件 111
三、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114
四、程序的进行与法官的职权 117
五、即决判决制度的借鉴意义 121
第六章 证据开示程序概述 123
一、证据开示程序的起源 124
二、证据开示程序的内涵 126
三、证据开示制度的功能 128
四、英美证据开示制度的改革 131
第七章 证据开示的范围 138
一、关联性规则 138
二、保密特权规则 141
三、工作成果豁免规则 143
四、专家证人豁免规则 149
五、关于保险协议规则 152
六、弹劾资料豁免规则 153
七、证据开示范围及其确定 155
第八章 证据开示的方法 156
一、法定的证据开示 157
二、询问录取证言 158
三、质询书 163
四、自认请求书 166
五、要求提供文件、物品和勘验土地 169
六、身体或精神检查请求 173
第九章 证据开示的运作 176
一、证据开示准备 176
二、证据开示的通用规则 179
三、证据开示中的法院命令和制裁 184
四、在庭审中使用证据开示的成果 191
第十章 审前会议 197
一、审前会议的历史沿革 198
二、审前会议的制度理念 202
三、审前会议制度的主体 204
四、审前会议的运作机制 206
第十一章 审前处理 214
一、概述 214
二、撤诉 215
三、缺席判决 221
三、认诺与舍弃 229
四、要约与付款 233
第十二章 审前救济 236
一、临时性禁令 236
二、冻结令 239
三、搜查令 244
四、中期付款 250
五、诉讼费用担保 251
第十三章 法院调解概述 253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和特征 253
二、法院调解的制度功能 256
三、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渊源流变 258
四、法院调解相关制度考察 261
五、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未来走向 267
第十四章 审前调解的比较分析 271
一、概述 271
二、审前调解程序的运作机制 274
三、域外审前调解立法比较 281
四、结语 288
第十五章 法院附设ADR 290
一、概述 290
二、法院附设ADR的性质 292
三、法院附设ADR的类型 295
四、法院附设调解 296
五、法院附设仲裁 300
六、简易陪审团审理 303
七、早期中立评估 306
八、结语 309
第十六章 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311
一、概述 311
二、审前调解形式的发展 315
三、审前调解机制的完善 324
四、审前调解的程序规制 329
第十七章 英国民事审前程序 334
一、民事司法改革的影响 335
二、诉前议定书 338
三、审前和解 342
四、支持审前程序的三项制度 346
五、审前程序对诉讼程序的影响 351
六、审前程序的保障措施 353
第十八章 美国民事审前程序 358
一、证据开示制度概述 359
二、证据开示的范围 361
三、证据开示的方法 365
四、审前会议 372
五、审前处置 374
第十九章 德国民事审前程序 378
一、有关起诉的规定 378
二、当事人的确定与追加 382
三、对起诉的初步审查 385
四、送达 387
五、书面准备程序与首次言词辩论 388
六、诉求的更改 392
七、证据的收集 394
八、强制调解会议 396
第二十章 日本民事审前程序 400
一、日本民事诉讼制度的变迁 400
二、审理结构与民事审前程序 402
三、旧法时代对民事审前程序的否定 404
四、20世纪末日本民事审前程序的建立 405
五、日本民事审前程序的发展 410
六、结语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