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选编 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3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5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19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 25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32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35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41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43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 45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48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51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54
(十五)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 59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 61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63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65
(十九)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66
(二十)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68
(二十一)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71
(二十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2
(二十三)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 77
(二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78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80
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84
三、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及说明 93
(一)报关自劫化系统常用代码表 93
1.监管方式代码表 93
2.征免性质代码表 96
3.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 97
4.运输方式代码表 97
5.关区代码表 98
6.国内地区代码表 104
7.结汇方式代码表 112
8.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112
9.用途代码表 113
10.货币代码表 113
11.计量单位代码表 114
12.成交方式代码表 115
13.国别(地区)代码表 115
14.地区性质代码表 122
15.企业性质代码表 122
(二)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123
1.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123
2.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136
4.运输方式代码表说明 142
3.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说明 142
5.关区代码表说明 143
6.国内地区代码表说明 143
7.结汇方式代码表说明 144
8.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说明 144
9.用途代码表说明 146
四、海关通关系统《商品综合分类表》 147
《商品综合归类表》使用说明 148
商品归类总规则 149
第一章 活动物 150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150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153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推动物 158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165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168
第二类 植物产品 172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172
第七章 食用蔬莱、根及块茎 174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180
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184
第十章 谷物 186
第十一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188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191
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197
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199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200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200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205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物品 205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208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210
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211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213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218
第二十二章 饮料、酒及醋 220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222
第二十四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224
第五类 矿产品 225
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225
第二十六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231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234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238
第二十八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238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249
第三十章 药品 272
第三十一章 肥料 277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胶粘剂;墨水、油墨 280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284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287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290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292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293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297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304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304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314
第四十一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322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322
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328
第四十三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333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335
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335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345
第四十六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346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348
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348
第四十八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350
第四十九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360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362
第五十章 蚕丝 365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369
第五十二章 棉花 374
第五十三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400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 408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 422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448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453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456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463
第六十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471
第六十一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475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505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536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545
第六十四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545
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549
第六十六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552
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553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555
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555
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品 560
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563
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手饰;硬币 569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手饰;硬币 569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575
第七十二章 钢铁 576
第七十三章 钢铁制品 589
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597
第七十五章 镍及其制品 602
第七十六章 铝及其制品 605
第七十八章 铅及其制品 609
第七十九章 锌及其制品 611
第八十章 锡及其制品 613
第八十一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615
第八十二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618
第八十三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622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625
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626
第八十五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665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687
第八十六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687
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691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703
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705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707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707
第九十一章 钟表及其零件 719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723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725
第九十三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725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727
第九十四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727
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731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734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739
第九十七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739
第二十二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741
第九十八章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741
五、2003年出口商品关税税率表 742
附表一 2003年进口商品暂定最惠国税率表(一) 743
附表二 2003年进口商品暂定最惠国税率表(二) 748
附表三 2003年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750
附表四 2003年《曼谷协定》进口商品税率表 752
附表五 2003年《曼谷协定》对孟加拉特惠税率表 772
附表六 2003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税率表 773
附表七 2003年进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税率表 774
附表八 2003年进口商品复合消费税税率表 777
附表九 2003年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消费税及增值税)计税常数表 778
附表十 2003年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增值税)计税常数表 780
附表十一 计量单位换算表 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