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法导论 1
第一节 民法的含义 1
第二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5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18
第四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27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 32
第六节 民法的解释 36
第二章 自然人 41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41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47
第三节 监护 59
第四节 自然人的居所与住所 69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74
第三章 法人 87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87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95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104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115
第五节 法人的设立与成立 126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 131
第七节 法人的终止 139
第四章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合伙 146
第一节 个体工商户 146
第二节 农村承包经营户 153
第三节 合伙 161
第五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213
第一节 物的概念与特征 213
第二节 物的分类 220
第三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229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237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237
第二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252
第三节 无效民事行为 266
第四节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75
第五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284
第六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93
第七章 代理 302
第一节 代理制度概述 302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308
第三节 代理权 314
第四节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325
第八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336
第一节 诉讼时效的概念及意义 336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类别 346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350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中止 359
第五节 诉讼时效的中断 362
第六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372
第七节 期限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