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1
第一章 劳动法之定义及其本质 1
第二章 劳动法之地位及目的 2
第三章 劳动法之法源与劳动法典 3
第四章 劳动法上之人 7
第一节 受雇人 7
第二节 雇用人 10
第五章 国际劳动法 10
第二编 各论 13
第一章 劳动契约 13
第一节 劳动契约之意义及其性质 13
第二节 劳动契约之分类 16
第三节 劳动契约之法源 17
第四节 劳动契约之订立 17
第一款 劳动契约订立之自由及方式 17
第二款 契约当事人 18
第五节 受雇人之义务 19
第一款 劳动义务 20
第二款 忠实义务 23
第三款 附随义务 26
第六节 雇用人之义务 27
第一款 给与义务 27
第二款 保护义务 44
第三款 附随义务 45
第七节 受雇人发明权之归属 47
第八节 劳动契约之终了 48
第九节 学徒契约 54
附录一 民法中关於雇佣之规定 57
附录二 海商法第三章第一节关於船长之雇佣规定及第二节关於船员之雇佣规定 59
附录三 劳动契约法草案 61
附录四 最低工资办法公约 93
附录五 关於适用规定最低工资办法之建议案 95
第二章 团体协约 99
第一节 团体协约之社会的意义 99
第二节 团体协约之意义及其性质 100
第三节 团体协约之种类 103
第四节 团体协约之订立 104
第五节 团体协约之内容 107
第六节 团体协约之效力 110
第一款 物权的效力 111
第二款 债权的效力 118
第三款 组织法上之效力 124
第七节 团体协约之终了 125
第八节 标准协约 129
第九节 团体协约机关及团体协约团体 131
附录一 团体协约法 132
附录二 劳动协约法草案 138
第三章 劳动组织 148
第一节 概说 148
第二节 职业的组织 149
第三节 工会 150
第一款 工会之意义及性质 150
第二款 团结权及团结之自由 152
第三款 工会立法之沿革 154
第四款 工会之种类 157
第五款 工会之设立 161
第六款 工会之任务 170
第七款 工会之监督 172
第八款 工会之保护 177
第九款 工会之解散 182
第十款 工会之联合 186
第十一款 特种工会 188
第四节 经营的组织 194
附录一 工会法 197
附录二 工会法施行法 209
附录三 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 211
附录四 修正中华海员工会组织规则 214
附录五 铁路工会组织规则 217
附录六 邮务工会组织法 219
附录七 电务工会组织规则 220
附录八 民船船员工会组织规则 222
附录九 工商同业公会法 223
附录十 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226
附录十一 工会法各疑点解释文 228
附录十二 中政会解释工会法商会法要点 233
附录十三 农业工人集会结社权公约 239
第四章 劳动争议 240
第一节 劳动争议之意义 241
第二节 个别争议 241
第三节 团体争议 248
第一款 劳动争议手段 248
第二款 劳动争议处理法 265
第一项 概说 265
第二项 各国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267
第三项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法 283
附录一 修正劳资争议处理法 302
附录二 劳动诉讼法草案 310
第五章 劳动保护 344
第一节 劳动保护之意义及其性质 344
第二节 劳动保护之范围 349
第三节 劳动保护之客体 351
第四节 我国劳动保护法之沿革 352
第五节 劳动保护之内容及种类 353
第一款 经营保护 354
第二款 时间保护 358
第三款 契约保护 378
第四款 特别保护 384
第六节 劳动保护之延长(损害补偿) 400
第七节 劳动监督 417
附录一 修正工厂法 419
附录二 修正工厂法施行条例 432
附录三 工厂检查法 437
附录四 工业工人每周应有一日休息公约 440
附录五 外国工人与本国工人关於灾害赔偿应受同等待遇公约 444
第六章 劳动调剂与劳动救济 446
第一节 概说 446
第二节 失业之意义 447
第三节 职业介绍 449
第四节 劳动分配 453
第五节 劳动维持 455
第六节 劳动之增加 456
第七节 劳动救济 457
附录一 职业介绍所暂行办法 458
附录二 南京市职业介绍所登记规则 461
附录三 劳动救济法草案 462
第七章 劳动保险 473
第一节 总论 473
第二节 疾病保险 483
第三节 伤害保险 504
第四节 失业保险 518
第五节 老废保险 527
第六节 结论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