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苏联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的基本建设投资 3
第一节 苏联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的基本建设投资总论 3
第二节 在历次五年计划年代里苏联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的基本建设投资 7
第三节 建筑工程的组织形式和建筑工业在第五个五年计划内的任务 15
第二章 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的组织和基本原则 22
第一节 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投资分别进行的拨款和贷款 22
第二节 1930—1931年信用改革前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和贷款 25
第三节 苏联财政人民委员部所属长期投资银行的成立。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方法的发展 27
第四节 现行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制度的基本原则 38
第五节 长期投资银行的组织机构 44
第三章 编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程序。基本建设工程的拨款手续 48
第一节 基本建设投资的结构 48
第二节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和批准程序 52
第三节 建筑工程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和长期投资银行对工程项目一览表的审查 57
第四节 建设工程的拨款手续 60
第四章 银行对基本建设设计预算文件和预算造价的监督 66
第一节 基本建设中设计和预算的意义 66
第二节 设计预算文件的内容和批准程序 69
第三节 银行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设计预算文件和对预算文件质量的监督 80
第四节 长期投资银行对拨款预算限额遵守情况的监督 84
第五章 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和贷款的资金来源 87
第一节 社会主义经济中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 87
第二节 国营企业和组织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的资金来源 92
第三节 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缴纳程序和银行的监督 97
第四节 集体农庄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 107
第五节 合作社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 113
第六章 基本建设中的结算组织 118
第一节 长期投资银行进行结算的一般说明 118
第二节 基本建设供应方面结算的特点 123
第三节 已完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工作的结算 127
第四节 企业的建设部门(基本建设处)和基本业务部门的结算。对冲余额的结算 130
第五节 通过建筑安装托拉斯管理处所属相互结算局进行结算的组织 132
第六节 结算工作的组织以及承包机构和建设单位支付纪律的加强 137
第七章 承包建筑安装机构和建设单位的流动资金 140
第一节 承包机构流动资金的构成 140
第二节 承包机构流动资金定额的核定方法 143
第三节 承包机构定额流动资金的抵补来源 149
第四节 承包机构流动资金周转率的计算 153
第五节 建设单位的流动资金 157
第六节 建设单位流动资金的抵补来源 162
第七节 内部资源动员计划 164
第八节 银行对内部资源动员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169
第一节 出包工程的组织和包工合同 172
第八章 出包工程的拨款 172
第二节 出包工程的拨款手续 178
第三节 银行对预付款的专款专用和保证程度的监督 183
第四节 银行对支付建筑安装工程价工程价款的正确性的监督 186
第九章 对承包机构和建设单位的短期贷款 197
第一节 建筑机构短期贷款的基本原则和对象 197
第二节 贷款的计划和发放的程序 200
第三节 建筑材料、饲料和燃料的季节性储备的贷款 203
第四节 建筑机械和运输工具大修理的贷款 210
第五节 以在途结算凭证为担保的贷款 211
第六节 由银行担保支付供应单位帐单的贷款 213
第七节 发放给承包机构的其他贷款 215
第八节 发放给出包单位(建设单位)的短期贷款 216
第九节 信贷在实行卢布监督中的作用 217
第一节 自营工程的施工组织 220
第十章 自营工程的拨款 220
第二节 按费用项目办理自营工程的拨款 223
第三节 按工程完工量办理自营工程的拨款 224
第四节 对工地主任拨付预付款的办法 228
第十一章 银行对工资基金的支出、一般费用以及材料和设备价格的监督 232
第一节 编制建筑部门工资基金计划的方法 233
第二节 银行对基本建设中工资基金支出的监督 238
第三节 银行对建设工程中一般费用的监督 248
第四节 长期投资银行对建筑部门行政事务费的监督 254
第五节 银行对材料和设备价格的监督 260
第十二章 对设计机构和地质勘探工作的拨款 267
第一节 对设计机构的拨款 267
第二节 对地质勘探工作的拨款 273
第一节 大修理的计划程序及其拨款的资金来源 281
第十三章 大修理的拨款 281
第二节 大修理费用的拨款手续 284
第十四章 对组成基本畜群的费用和小型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 290
第一节 对组成基本畜群的费用的拨款 290
第二节 小型基本建设工程的拨款 295
第十五章 对国营企业基本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 300
第一节 对地方工业部门和公用事业企业的长期贷款 300
第二节 地方苏维埃修理住宅用的长期贷款 305
第十六章 对集体农庄的长期贷款 307
第一节 农业贷款在从组织上和经济上巩固集体农庄中的作用 307
第二节 集体农庄长期生产贷款的基本原则 310
第三节 集体农庄长期生产贷款计划的编制 314
第四节 集体农庄发展公有养畜业的贷款 319
第五节 集体农庄建设发电站和无线电化的贷款 323
第六节 在水利、土壤改良和植树的基本建设投资方面对集体农庄的贷款 330
第七节 植物栽培、购买矿质肥料和其他措施的贷款 333
第八节 农业银行对偿还贷款和正确使用贷款的监督 338
第十七章 合作社的长期贷款 343
第一节 工艺合作社长期贷款的一般条件 343
第二节 工艺合作社基本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 346
第三节 工艺合作社补充基本基金的长期贷款 349
第四节 消费合作社的基本建设投资拨款 352
第十八章 建筑个人住宅和其他措施的长期贷款 355
第一节 贷款的意义和基本原则 355
第二节 通过企业办理的工人和职员个人住宅建筑贷款 357
第三节 在建筑售给职工的住宅方面对企业发放贷款的手续 362
第四节 按地方苏维埃规定的限额对劳动者个人住宅建筑和大修理的贷款 365
第五节 农村居民的个人住宅建筑贷款 368
第六节 对农业移民的贷款 372
第一节 长期投资银行财务信贷计划概述 376
第十九章 长期投资银行的财务信贷计划 376
第二节 农业银行的信贷计划 379
第三节 贸易银行的信贷计划 382
第四节 中央公用事业银行的信贷计划 384
第五节 工业银行的财务信贷计划 385
第六节 长期投资银行对财务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387
第二十章 长期投资银行经济工作的组织。财政奖励和财政制裁 391
第一节 长期投资银行经济工作的意义 391
第二节 长期投资银行经济工作的组织 393
第三节 长期投资银行经济工作的主要问题 397
第四节 据以进行经济工作的各种材料的总括方法 406
第五节 财政奖励和财政制裁 409
第二十一章 长期投资银行和国家银行系统的相互关系。各个长期投资银行间的相互服务 414
第一节 国家银行办理长期投资银行各项委托业务的职能 414
第二节 各长期投资银行间的相互服务 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