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精解治安部门管辖97种刑案罪名 3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案 3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3
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5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8
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1
五、丢失枪支不报罪 13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5
七、重大责任事故罪 19
八、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2
九、危险物品肇事罪 25
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8
十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0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4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34
第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34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40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46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0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5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58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62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67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72
第二节 走私案 75
十、走私淫秽物品罪 75
第三节 侵犯知识产权案 79
十一、侵犯著作权罪 79
十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83
十三、强迫交易罪 87
第四节 扰乱市场秩序案 87
十四、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89
十五、倒卖车票、船票罪 92
第三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 95
一、强迫职工劳动罪 95
第四章 侵犯财产案 98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98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100
第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103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案 103
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103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05
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107
四、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108
五、聚众斗殴罪 110
六、寻衅滋事罪 112
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114
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116
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118
十、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的由治安部门管辖) 119
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由治安部门管辖) 121
十二、聚众淫乱罪 123
十三、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124
十四、赌博罪 125
十五、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127
第二节 妨害文物管理案 128
十六、故意损毁文物罪 128
十七、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130
十八、过失损毁文物罪 131
十九、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33
第三节 危害公共卫生案 133
二十、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137
二十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139
二十二、非法组织卖血罪 141
二十三、强迫卖血罪 143
二十四、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144
二十五、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46
二十六、医疗事故罪 149
二十七、非法行医罪 150
二十八、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152
二十九、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154
第四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 157
三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57
三十一、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160
三十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164
三十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66
三十四、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69
三十五、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72
三十六、非法狩猎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74
三十七、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177
三十八、非法采矿罪 180
三十九、破坏性采矿罪 183
四十、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86
四十一、盗伐林木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88
四十二、滥伐林木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92
四十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林业公安机关辖区外的) 195
第五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 197
四十四、组织卖淫罪 197
四十五、强迫卖淫罪 201
四十六、协助组织卖淫罪 205
四十七、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09
四十八、引诱幼女卖淫罪 212
四十九、传播性病罪 214
五十、嫖宿幼女罪 218
第六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220
五十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20
五十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224
五十三、传播淫秽物品罪 226
五十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228
五十五、组织淫秽表演罪 231
第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案 233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33
二、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35
三、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237
四、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239
五、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240
六、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243
七、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244
八、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246
九、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248
十、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250
十一、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252
十二、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254
十三、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257
第二部分 治安部门常用刑事司法解释选录 261
一、实体部分 261
(一)综合 261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及时核实处理在押犯和劳教人员提供的案件线索的通知》的通知(1984年10月20日) 261
2.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1989年2月27日) 262
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纪律检查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互相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1989年9月17日) 264
4.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89年12月13日) 266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1997年7月1日) 269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2000年7月27日) 271
(二)刑法总则 273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拘留日期应否折抵刑期等问题的批复(1957年9月30日) 273
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联合批复(1964年5月3日) 274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1981年7月6日) 274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1982年4月5日) 275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1983年9月14日) 276
6.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被羁押的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1984年3月24日) 278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是否可以将行为人年满十四岁前后连续进行盗窃行为一并作为惯窃罪的根据问题的批复(1984年3月28日) 280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1984年4月16日) 280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1984年12月18日) 283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窝藏、包庇罪中“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何理解的请示答复(1986年1月15日) 284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2年5月18日) 285
1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工作的通知(1992年9月22日) 286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1993年4月16日) 288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破坏计划生育犯罪活动的通知(1993年11月12日) 289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5月2日) 291
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否调动工作的批复(1997年1月20日) 295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10月1日) 296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16日) 298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 318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7月3日) 320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7月3日) 321
2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2000年5月4日) 321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2000年10月10日) 322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9日) 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反攻倒算”案件的答复(1991年7月12日) 325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 325
(四)危害公共安全罪 326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的请示》的复函(1987年7月10日) 326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照施工经营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1988年3月16日) 327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押犯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1989年4月3日) 327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厂(矿)区内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1992年3月23日) 328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年10月11日) 329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8年11月3日) 334
(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35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惩处倒卖车、船票的犯罪分子如何适用法律条款的问题的批复(1986年3月18日) 335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惩处倒卖飞机票犯罪活动的通知(1988年7月6日) 336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987年9月5日) 338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1991年1月30日) 342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1991年10月17日) 344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的通知(1992年8月3日) 347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法律的通知(1993年7月21日) 349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1993年7月24日) 351
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通知(1995年1月11日) 351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等纠纷案件审理的通知(1996年7月12日) 354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7月31日) 355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有关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的通知(1998年3月27日) 357
1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1998年7月24日) 359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12月23日) 362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9月14日) 368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69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1999年10月30日) 369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1999年10月30日) 372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通知(1999年10月31日) 375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2日) 377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1日) 380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1991年6月1日) 384
二、程序部分 384
(一)综合 384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处理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1年10月17日) 387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外交部关于对驻华使、领馆探视被羁押本国公民的安排机关进行调整的通知(1992年8月26日) 390
4.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10月23日) 391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生产光盘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3月28日) 396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1998年12月3日) 397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12月9日) 400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9日) 401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1月19日) 402
10.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 414
(二)管辖 475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民航系统的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受理的通知(1980年5月14日) 475
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改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通知(1985年5月13日) 476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退伍战士在退伍途中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26日) 477
4.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1986年8月20日) 478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2月17日) 482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87年12月21日) 483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91年9月19日) 485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当事人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而提起的刑事自诉问题的批复(1993年9月3日) 486
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1996年7月18日) 487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若干数额、数量标准的规定(试行)(1997年12月31日) 493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否侦查问题的批复(1998年5月12日) 496
1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1998年5月12日) 496
(三)辩护 497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否委托近亲属担任代理人的批复(1987年10月12日) 497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应享有何种诉讼权利问题的批复(1992年1月22日) 498
(四)证据 499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处、科在查破案件时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通知(1982年7月6日) 499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 500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 512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CPS 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9年9月10日) 518
(五)强制措施 519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逮捕、拘留人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通知(1979年3月27日) 519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到外地逮捕人犯手续的几项规定(1979年7月31日) 520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办理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1983年8月13日) 522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 524
(六)办案时限 529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1981年3月18日) 529
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1998年10月19日) 531
(七)执行 533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被告刑期届满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2年10月25日) 533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正确处理死刑罪犯遗书遗物等问题的通知(1984年1月11日) 534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的通知(1984年3月16日) 536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在押未决犯不采用保外就医办法的通知(1984年11月26日) 538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8日) 539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罪犯在看守所执行刑罚以及监外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20日) 540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外出经商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9日) 542
8.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问题的通知(1989年2月23日) 543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1989年8月30日) 544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控制在死刑执行现场进行拍摄和采访的通知(节录)(1990年7月16日) 548
(八)赃款赃物处理 549
1.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1980年11月22日) 549
2.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没收储蓄存款缴库和公证处查询存款问题几点补充规定(1983年7月4日) 552
3.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1987年1月1日) 554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1994年4月22日) 560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1996年9月1日) 562
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8年5月4日) 565
7.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5月5日) 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