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原理重述》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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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醇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511804389
  • 页数:443 页
图书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阐述商法的新原理。商法的重心曾经由传统交易法转移到企业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法的重心再次出现推移,当今商法出现了金融法和企业法并重的模式。然而,既有的商法理论是以交易法理论为重心的,是民法相关理论的翻版。这一方面导致了民商关系上的争议,另一方面企业法和金融法的原理却处于空白状态。为了填补这种空白,本书以金融法和企业法为基本材料,总结并提出了集权理论、分权理论、财产权计量理论、决议理论、商行为程序理论、商行为计量理论、商事责任预防理论、决议责任理论等十个新的商法理论。以此为基础,本书分析了民商关系等相关问题,试图更新商法的原理,是为“商法原理重述”。

第一章 商法重心的推移及其挑战  1

第一节 商法重心的推移  1

一、以交易法为重心的商法  2

二、从交易法到企业法  3

三、金融法与企业法并重的商法  6

四、商法重心的推移  11

第二节 现今中国商法的重心  13

一、金融法和企业法并重的趋势  13

二、以交易法为重心的商法总论  17

三、商法基础理论:那个富人的故事  20

第三节 商法重心推移对商法基础理论的挑战  20

一、挑战性问题  21

二、探讨上述问题的意义  26

本章小结  27

第二章 集权理论  29

第一节 商法之中的集权现象及其理论空白  29

一、企业法与金融法中七种重要的资本集中现象  29

二、传统理论的空白  32

第二节 由一般财产权质变为资本性财产权  35

一、财产权由“死”变“活”  35

二、集中权:一种隐形的财富杠杆  39

三、集中权缺失的后果  43

四、商法应当关注财产权的集中与增长  46

第三节 由一般权利质变为权力化权利  48

一、财产权的权力化  48

二、权力化权利容易被滥用  50

三、传统控权方法及其缺陷  53

四、商法控制权力化权利滥用的四种新方法  57

本章小结  60

第三章 分权理论  62

第一节 传统理论及其局限  62

一、民法:为交易法服务的两种财产权分离模式  62

二、民法财产权分离理论的局限  66

第二节 企业法、金融法中的三种分权模式及其一般理论  69

一、公司内部的三权分立模式  69

二、储备性财产权从公司财产权中分离出来  74

三、金融衍生债权从合同债权中分离出来  79

四、分权理论的一般性内容  86

第三节 衍生债权衍生成灾的机理及其控制  91

一、衍生债权衍生成灾的机理  92

二、衍生债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  94

三、衍生程序法定  97

四、衍生责任法定  99

五、商法之中的衍生债权法定原则  103

本章小结  104

第四章 财产权计量理论  106

第一节 理性主义不同于定性主义  106

一、理性主义沦落为定性主义  106

二、商法应当重视财产权的计量  107

第二节 财产权计量的方法  110

一、会计学中的“客体计量法”  110

二、商法应当采纳客体计量法  112

第三节 财产权计量方法在商法中的运用  116

一、对财产权进行定量研究  116

二、实现商法的价值目标  119

本章小结  124

第五章 决议理论  126

第一节 决议理论的缺位  126

一、与合同同等重要的决议  126

二、商法应当重视决议  129

第二节 决议的原则和瑕疵  131

一、决议制度的原则之一:民主原则  131

二、决议制度的原则之二:正当程序原则  134

三、决议瑕疵与意思表示瑕疵的区别  139

四、行为能力瑕疵与决议瑕疵的区别  143

五、各归各位  145

第三节 单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的总体比较和区分  147

一、以意思互动为视角  147

二、三者在成分、结构和功能上的差异  150

三、缔约程序和决议程序:意思互动的法定程序  153

四、合同和决议有效的两个特殊要件  157

五、对三者差异的总结  160

本章小结  162

第六章 商行为程序理论  164

第一节 不谈程序的私法行为理论  164

一、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及其在法律上的表现  165

二、缺乏程序的法律行为理论  168

第二节 建立主客观兼顾的商行为理论  173

一、建立“程序—意思”模式以兼顾行为的主客观两个方面  173

二、商法应当重视程序以规制商行为的客观方面  176

三、商行为理论应当努力构建程序、意思二者的和谐关系  179

第三节 商行为程序理论的方法论意义:以科斯的理论为参照物  182

一、传统方法的缺陷  183

二、控制交易成本的程序性方法  186

三、为什么忽视了程序性方法  190

四、程序性方法值得重视  192

本章小结  195

第七章 商行为计量理论  197

第一节 商行为计量问题的提出  197

一、私法行为计量理论的现状和问题  197

二、商行为计量的概念、类别和必要性  198

第二节 从意思上计量商行为  199

一、对决议之中同意的精确计量  200

二、合同法理论之中合意的计量方法  203

三、单位错误的例子:物权行为理论  205

第三节 从程序上计量商行为  210

一、程序计量法的特点和功能  210

二、程序计量法的具体运用  213

三、两种计量结果的关系  216

本章小结  217

第八章 商事责任预防理论  219

第一节 商事责任的体系  219

一、民事责任制度的善后性质及其难题  219

二、商事责任制度的体系  222

第二节 商事责任预防的法理依据  224

一、商事责任预防制度的概念  224

二、商事责任预防制度的法理  225

第三节 商事责任预防的方法:以金融业为例  229

一、方法之一:权利安排  229

二、方法之二:商行为程序控制  233

三、方法之三:主体资格的限制  237

本章小结  240

第九章 决议责任理论  242

第一节 被忽视的决议责任理论  242

一、民法二元责任体系的缺陷  242

二、私法应当重视决议责任制度  245

第二节 违反决议的责任和违反决议程序的责任  248

一、违反决议的责任  248

二、违反决议程序的责任  251

三、商法:超越民法二元责任体系  255

本章小结  256

第十章 人资区分理论  258

第一节 人资平等及其弊端  258

一、企业的本质:集权导致的第三种质变  258

二、“平等主体”(人资平等)违背了人本主义  260

三、人资平等导致企业损害人类社会  262

四、人资混杂不利于商法制度的完善  265

第二节 人资区分理论:治本之道  268

一、治本之道:废除人资平等,确立人资区分原则  268

二、治标之策: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  271

本章小结  275

第十一章 商事治理理论  277

第一节 被忽视的商事治理  277

一、商事治理的概念、类型和重要性  277

二、群龙无首的现状与问题  281

第二节 商事治理的法理和立法模式  286

一、商事治理的不可替代性:独有的理论和制度  286

二、商事治理的立法模式选择  290

三、商事治理的制度意义  293

本章小结  296

第十二章 它们是商法独有的原理?  298

第一节 它们是企业法和金融法的理论  298

一、它们来源于企业法和金融法并服务于二者  298

二、它们不是民法理论的内容  301

第二节 皇帝们造出的民法典不可能存在这十个理论  303

一、皇帝们造出了伟大的民法典  303

二、并非偶然的忽视  306

三、集权理论、分权理论与皇权之间的矛盾  306

四、决议理论、程序理论与皇帝们恣意行为的矛盾  308

五、商事治理理论与专制统治的矛盾  311

第三节 未来的民法能否容纳这些理论  312

一、谁能改变民法的传统  312

二、中国民法典及民法理论的扬弃精神  313

本章小结  316

第十三章 商法之中的公法原理?  318

第一节 商法对公法原理的借鉴  318

一、集权理论和分权理论  318

二、决议理论和程序理论  321

三、管理理论及其他  325

第二节 借鉴不可避免  326

一、为什么要借鉴公法原理  326

二、公法原理出落得更为成熟  328

第三节 商法之中的公法术语  336

一、权力类术语  336

二、程序类术语  339

三、借鉴不可避免  343

第四节 商法与公法的良性互动  343

一、公法与商法的相同方法  343

二、公法与商法的相同价值  346

三、商法与公法良性互动的重大意义  348

本章小结  351

第十四章 民法为商法提供了什么?  353

第一节 民法为公法提供了什么?  353

一、民法主体理论和权利理论在公法之中的运用  354

二、公法之中的合同理论以及契约精神  355

三、公法中的总分式体例及其他  356

四、例证:民事诉讼法对民法的依赖  357

第二节 民法为商法提供了什么?  359

一、传统观点综述  359

二、比较:提供了什么与没有提供的内容  360

三、民法为公法、商法提供的主要理论一览表  363

四、民法对公法、商法理论输出的比较  364

第三节 十个理论在商法相应理论中的份额  366

一、集权理论、分权理论和财产权计量理论在商法中的分量  366

二、决议理论、商行为程序理论、商行为计量理论在商法中的分量  368

三、人资区分理论、商事治理理论等在商法中的分量  371

四、商事责任预防理论、决议责任理论等在商法中的分量  375

五、份额比较一览表  377

第四节 商法原理与民法原理的关系  378

一、传统理论:附庸论  378

二、二元论与反对“商法的公法化”  379

三、商法原理的复杂性和隐蔽性  382

本章小结  385

第十五章 商法原理的新思路  387

第一节 商法总论的技术问题  387

一、商法教材上的总论及其缺陷  387

二、总论的目的和形成方法  390

三、分论决定总论:提取公因式法  391

第二节 商法总论内容纲要  393

一、商法的体系和线索  393

二、商法的价值目标和原则  395

三、商事权利理论  399

四、商行为理论  401

五、商主体理论  403

六、商事责任理论  406

七、商文书理论  407

八、历史及其经验  409

九、适用范围与纠纷解决  411

十、商事监管理论  412

第三节 商法的基本概念及其更新  417

一、传统商法基本概念的缺陷  417

二、构建商法基本概念的几个原则  420

三、商法基本概念的重要来源  423

四、商法的基本概念及其体系  424

本章小结  426

主要参考文献  428

一、中文著作  428

二、中文论文  434

三、外文文献  439

后记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