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1
一、仲裁的概念 1
二、“国际商事”的含义 2
三、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20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别 25
一、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仲裁和非国家当事人之间的仲裁 25
二、友好仲裁和依法仲裁 26
三、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29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 34
一、司法权理论 34
二、契约理论 36
三、混合理论 38
四、自治理论 39
第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42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类型 42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42
二、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 43
三、现有争议和将来争议 43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46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46
二、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法律效力 47
三、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48
四、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效力 51
第三节 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协议 52
一、当事人请求执行仲裁协议 53
二、请求执行仲裁协议的时限 56
三、法院诉讼程序的中止和强制执行仲裁协议 57
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 60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61
二、仲裁协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62
三、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 79
第五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 81
一、明确的仲裁意愿 82
二、仲裁地点 84
三、仲裁机构 85
四、仲裁规则 90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 91
六、提交仲裁的事项 93
第六节 当事人拟定仲裁协议书的要点 94
一、国际上主要仲裁机构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 95
二、在被诉人方国家仲裁或在第三国仲裁 97
三、临时仲裁的示范条款 98
第七节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99
一、传统观点 100
二、现代观点 100
三、主合同自始无效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104
四、主合同不存在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109
五、仲裁条款的措词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113
第八节 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115
一、依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15
二、依仲裁地国法或裁决作出地国法 117
三、依一般冲突规则 118
四、依主合同的准据法 120
第九节 书面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形式 121
五、当事人行为能力之准据法的独立性 121
一、当事人的签署问题 123
二、口头或默示接受仲裁协议问题 128
三、对互换形式仲裁协议的接受问题 135
四、关联或援引(简称关联)标准条件中的仲裁条款 137
五、代理订立仲裁协议的授权形式 145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庭 153
第一节 仲裁庭的组成 153
一、仲裁庭的组成人数 153
二、仲裁员的指定 157
第二节 仲裁员的资格要求 165
一、被任命人的身份 165
二、仲裁员的特别资格 169
三、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170
第三节 对仲裁员的异议及仲裁员的更替 177
一、对仲裁员提出异议 177
二、仲裁员的更替 185
第四节 仲裁员的权限和职责 187
一、仲裁员的权力 187
二、仲裁员的义务 191
第五节 仲裁庭对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 198
一、对仲裁管辖权的异议 198
二、部分异议 199
三、完全异议 201
四、对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 202
五、法院对管辖权问题的控制及仲裁庭解决管辖权问题的方式 208
第一节 当事人的约定及其限制 214
一、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214
第四章 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 214
二、当事人约定的限制 215
第二节 审理方式和仲裁地的考虑 217
一、辩论式程序和纠问式程序 217
二、选择仲裁地的意义及其考虑 219
三、仲裁地和审理地的区别 219
第二节 仲裁过程中的法院干预及其作用 220
一、临时措施 221
二、法院的支持和协助作用 224
三、法院的监督作用 226
第三节 仲裁的预备步骤 226
一、预备会议 226
二、预备会议所确定的问题 228
第四节 书面意见 230
一、确定争议要点 231
二、明确证据和事实 233
第五节 证据 234
一、出示和接受证据的方式 234
二、书面证据文件的提供 237
三、证人证言 240
四、专家证据 243
五、争议标的物的查验 246
第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程序)法 248
第一节 仲裁程序法的范围和独立性 248
一、仲裁程序法的范围 248
二、仲裁程序法所属法律体系的独立性 251
第二节 仲裁程序法的确定 254
一、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法 255
二、当事人未明示选择时仲裁程序法的确定 259
三、仲裁地法的影响 263
第三节 非国内化的仲裁(程序)法 266
一、非国内化仲裁的提出和发展 266
二、“浮动”仲裁 269
三、关于非国内化仲裁的不同观点 270
第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 273
第一节 当事人选择仲裁实体法 273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73
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 276
三、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限制 279
四、国内法和非国内规则的选择 288
第二节 当事人未明示选择时实体法的确定 289
一、依冲突法规则确定实体法 291
二、不依冲突规则确定实体法 300
第三节 非国内规则的适用 305
一、国际法和一般法律原则 306
二、并存法 309
三、商法 313
四、商法的适用问题 317
第七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325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类别 325
一、最终裁决 325
二、临时裁决 328
三、部分裁决 330
四、缺席裁决 332
五、合意裁决 333
一、裁决书的形式 335
二、裁决书的内容 335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作出 335
三、裁决理由的说明 336
四、多数票决定和首席仲裁员决定 341
第三节 对仲裁裁决的异议 343
一、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目的 344
二、受理裁决异议的管辖法院 345
三、对仲裁裁决有异议的求助手段 346
四、提出异议的时限 352
五、关于对临时裁决或中间裁决提出异议的问题 353
第四节 撤销(发回)仲裁裁决的理由 359
一、概述 359
二、裁决本身的问题 363
三、管辖权问题 364
四、程序问题 367
五、公共政策问题 368
第八章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370
第一节 概述 370
一、承认和执行的含义 371
二、执行仲裁裁决的手段 372
三、申请执行裁决地的选择 373
第二节 内国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 374
一、内国裁决与外国裁决的区分 374
二、领域标准和非内国裁决标准 376
三、非内国裁决标准的适用范围 380
四、非内国裁决的认定 382
第三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规则 384
一、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可适用的程序规则 384
二、对《纽约公约》裁决和非《纽约公约》裁决予以区别对待 387
三、对《纽约公约》裁决和非《纽约公约》裁决予以同等对待 395
四、将内国仲裁裁决的程序规则适用于外国仲裁裁决 397
第四节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认证或证明条件 399
一、概述 399
二、申请执行裁决条件的履行问题 401
三、文件的认证和证明 402
四、认证或证明的主管机关 405
五、文件的译本问题 407
第五节 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410
一、仲裁协议无效 410
二、违反正当程序 411
三、仲裁员超越权限 420
四、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不当 424
五、裁决不具约束力或已被撤销 427
第六节 不可仲裁性和公共政策问题 443
一、概述 443
二、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 444
三、争议标的物或争议事项的不可仲裁性 450
四、仲裁员不公正和未附具裁决理由 463
第九章 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 466
第一节 在中国内地执行或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467
一、中国内地的非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468
二、中国内地的涉外(或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470
三、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内地的承认和执行 473
第二节 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香港特区和中国澳门特区的承认和执行 482
一、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香港特区的承认和执行 482
第三节 中国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485
一、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执行 485
二、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澳门特区的承认和执行 485
二、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489
三、中国内地与我国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491
四、关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报告制度的适用问题 493
第十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495
第一节 国家豁免的概念和基本理论 495
一、国家豁免的概念 495
二、绝对豁免论和限制豁免论 496
三、限制豁免的适用标准 497
四、豁免的放弃 502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管辖豁免 505
一、国家豁免说在仲裁管辖异议中的适用问题 506
二、签订仲裁协议视为默示放弃仲裁管辖豁免 508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司法管辖豁免(或执行管辖豁免) 512
一、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与国家豁免的关系 513
二、司法管辖和放弃豁免 515
三、司法管辖豁免中的领域问题 519
第四节 国有企业在仲裁中的豁免问题 525
一、国有企业提请仲裁的限制 525
二、国有企业选择仲裁的范围 527
三、国有企业主张豁免的问题 528
附录一 531
(一)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 531
(二)1958年《纽约公约》缔约国一览表 537
附录二 545
(一)关于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的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简称1965年《华盛顿公约》) 545
(二)1965年《华盛顿公约》缔约国和签字国一览表 567
附录三 57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