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私法体系中的契约制度 1
第一节 契约的概念与边缘界定 1
第二节 契约制度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16
第三节 契约的分类 21
第二章 契约自由及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33
第一节 契约自由的一般概述 33
第二节 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 47
第三节 契约自由原则在现代契约法上的地位 60
第三章 契约关系的确立及其程式 66
第一节 契约关系的确立及其程式概述 66
第二节 契约成立的第一步——要约 67
第三节 契约成立的决定性阶段——承诺 97
第四节 契约订立的特殊程式 121
第五节 契约成立的性质和要件 127
第六节 缔约失败的责任基础——缔约过失责任 128
第四章 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 139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139
第二节 约定理论及其正当化(一)——内在的视点 141
第三节 约定理论及其正当化(二)——外在的视点 150
第四节 关系契约论——法社会学的新视点 155
第五节 英美法上的约因理论 162
第六节 大陆法上的原因理论 174
第七节 对契约效力根源的分析与思考 180
第五章 契约的生效——对私人行为的法律评价及其标准 184
第一节 对私人行为的法律评价的意义与标准 184
第二节 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185
第三节 意思表示 200
第四节 合同形式 202
第五节 合同标的的确定并合法 210
第六节 合法的原因或者对价 212
第六章 定式合同及其规制 215
第一节 定式合同概说 215
第二节 定式合同产生与存在的基础 218
第三节 对定式合同规制的法理基础 225
第四节 对定式合同的立法规制 230
第五节 对定式合同的司法规制 241
第六节 对定式合同的预防性规制 247
第七节 我国对定式合同的规制体系 249
第七章 病态契约及其法律救济 259
第一节 病态契约及其法律救济一般概述 259
第二节 病因之一——错误 263
第三节 病因之二——胁迫 286
第四节 病因之三——欺诈 296
第五节 病因之四——显失公平 307
第六节 病因之五——不当影响 316
第七节 病因之六——善良风俗与公共秩序 319
第八节 病因之七——违反法律规定 331
第九节 对病态契约的救济 335
第八章 契约权利与义务的移转 358
第一节 契约权利与义务的移转概述 358
第二节 合同债权的让与 362
第三节 债务承担 376
第四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379
第九章 涉他性契约 386
第一节 契约效力的相对性原则及其衰落 386
第二节 契约效力相对性的例外——契约的涉他性 392
第三节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407
第十章 交易基础瑕疵与合同效力 409
第一节 交易基础瑕疵理论的基本概述 409
第二节 对主观法律行为基础瑕疵的法律救济 414
第三节 客观行为基础瑕疵及其救济 416
第四节 我国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 433
第十一章 合同债权的保全 439
第一节 合同债权保全的概念 439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440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449
第十二章 契约履行中的抗辩 453
第一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453
第二节 不安抗辩权 462
第十三章 契约解释规则 468
第一节 契约解释概述 468
第二节 解释的基本原则——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历史与现在 474
第三节 客观主义兼主观主义原则下的解释规则 482
第四节 补充性解释 490
第五节 合同解释对意思自治的影响——一个契约死亡的新的注脚 494
第十四章 违约与救济 501
第一节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501
第二节 违约的一般概述 506
第三节 期前毁约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救济制度对比——对我国合同法引进英美预期违约制度的必要性的质疑 510
第四节 加害给付 521
第五节 救济措施(一)——实际履行 531
第六节 救济措施(二)——契约的解除 541
第七节 救济措施(三)——损害赔偿 555
第八节 免责事由 584
第十五章 因违约而产生的非财产性损害之合同救济——违约与侵权二元救济体制下的非财产性损害之合同性赔偿的正当性 589
第一节 违约与侵权二元救济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589
第二节 对非财产性损害给予合同救济的理论依据与实证法依据 598
第三节 对非财产性损失进行赔偿的限制 603
第四节 我国学理判例与立法对于非财产性损害的合同救济的态度 605
第十六章 契约法的未来 611
第一节 契约法本身的未来 611
第二节 契约制度价值与契约制度本身的未来 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