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争议法律制度概要 4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渊源 4
二、建设工程争议的种类和特点 6
(一)工程争议的类型 6
(二)工程争议的特殊性 7
(三)工程争议的请求标的 8
三、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式和理念 11
(一)工程争议解决的方式 11
(二)工程争议处理的价值理念 13
四、建设工程争议仲裁的现状和特点 18
(一)关于工程争议仲裁的基本认识 18
(二)工程仲裁裁决的特殊性 20
五、建设工程争议中常见的仲裁协议问题 24
(一)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效力 24
(二)承包合同与补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一致性 26
(三)联合体承包项目的仲裁条款效力 27
(四)部分合同事项的仲裁条款 28
(五)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是否受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仲裁协议约束 29
六、建设工程争议中的鉴定 31
(一)工程争议鉴定的种类和特点 31
(二)鉴定和鉴定意见的法律性质 32
(三)与鉴定相关的焦点问题 33
七、总结 34
合同主体及争议管辖 39
1.仅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的相关方能否成为合同主体 39
2.建设方直接管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分包方并由其代行总包职责对分包主体认定的影响 52
3.联合承包体之一可否单独作为仲裁主体 79
4.结算完毕后的设备租赁纠纷是否属于仲裁管辖 95
合同效力及工程结算 115
5.当事人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资质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115
6.应招标而未招标之施工合同及非合同约定签字人签证的效力 136
7.总包方能否从结算款中代扣税金 143
8.阴阳合同均无效情况下的结算 157
9.补充协议对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予以变更的条款是否可作为结算依据 186
10.未完工程之结算及索赔 210
11.当事人使用名称变更前的公章签订相关文件的效力 248
12.结算中对现场工作人员签证效力的认定 262
13.不平衡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 294
14.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及业主方擅自使用工程的处理 324
15.履约过程中丧失相应资质的合同效力及结算效力认定 339
16.合同约定结算以“审计为准”的认定 378
款项支付及违约责任 403
17.工程款支付条件、期限的认定及约定保修期低于强制性规定的处理 403
18.工程款支付条件的认定及工程竣工验收的理解 426
19.监理合同之履行期限及诉讼时效认定 437
20.工程尾款(含质保金)分期支付之诉讼时效的认定 450
21.总包以业主不支付质保金为由拒付分包质保金的认定 465
22.逾期支付工程款之利息、违约金的认定 482
工程质量及工期认定 515
23.质保金本请求与质量维修费反请求的处理 515
24.合同未约定质保金返还期限及质量修复费用直接抵扣的处理 531
25.业主擅自使用后提出质量不合格抗辩的处理 546
26.未验收工程竣工日期与质量风险转移的认定 563
27.工期延误的判定 584
28.总包服务费的支付与工期索赔问题 614
29.工期延误与质量保修责任的认定 632
评析人名录 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