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权利篇 7
1.1 导读 8
1.2 案例 10
1.2.1 创作贡献是确定影视剧编剧署名的考量因素之一 11
1.2.2 具有独创性的情节编排受著作权法保护 24
1.2.3 擅自大量使用具有独创性的人物、装备等游戏元素侵犯原著作品改编权 45
1.2.4 判断文字作品之间的实质性相似应剔除历史元素 55
1.2.5 擅自直播、转播网络游戏比赛可能构成侵权 71
1.2.6 互联网机顶盒的“直播”“回看”服务可能构成侵权 85
1.2.7 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并行保护动画电影 97
1.2.8 设置链接本身并不属于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 109
1.2.9 微信公众号提供作品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122
1.2.10 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主观意志选择作品,构成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作品 134
1.2.11 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实时转播作品侵犯著作权“其他权利” 145
1.2.12 判定合理使用时的转换性使用借鉴 155
1.2.13 以教学目的为表象不必然构成合理使用 168
1.2.14 未经许可使用非法演绎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180
第2章 创作使用篇 191
2.1 导读 192
2.2 案例 194
2.2.1 创作者交付剧本严重迟延构成根本违约 195
2.2.2 委托创作合同的委托创作方可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 205
2.2.3 电视剧“日播”变“周播”,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面临解除 215
2.2.4 著作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以剧本存在权利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认定 231
2.2.5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242
2.2.6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遵循《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252
2.2.7 具有独创性的网络游戏整体画面构成类电影作品 263
2.2.8 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应先排除思想、必要场景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素 279
2.2.9 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294
第3章 影视拍摄篇 305
3.1 导读 306
3.2 案例 308
3.2.1 影视项目联合投资摄制进程中各投资方对项目制作预算的把控 309
3.2.2 投资方未按约定执行影视项目、改变影视项目性质构成根本违约及单方解约事由 318
3.2.3 艺人擅自与经纪公司解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27
3.2.4 双方缺乏信任并不是解除经纪合同的法定依据 344
3.2.5 艺人与经纪公司存在矛盾并不必然导致经纪合同解除 352
3.2.6 影片最终剪辑权归属优先依据合同约定确定 366
3.2.7 合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前应做好证据留存 374
3.2.8 制片方违反植入广告播出平台相关约定,广告主可以主张扣减费用 382
3.2.9 品牌植入内容展现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94
3.2.10 植入广告损害其他竞争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409
3.2.11 形象代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22
3.2.12 超过代言期限继续使用代言人肖像的法律责任 430
3.2.13 影片未获行政审批,著作权仍受保护 439
3.2.14 未经行政审批不影响对作品内容的合法性判断 450
第4章 商业利用篇 461
4.1 导读 462
4.2 案例 464
4.2.1 电视节目名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断 465
4.2.2 将与他人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游戏名称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485
4.2.3 未经授权却宣称是“翻拍”构成虚假宣传 497
4.2.4 未经授权抓取用户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 510
4.2.5 影视行业“寄生营销”构成不正当竞争 525
4.2.6 借助电影知名度宣传原著衍生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542
4.2.7 特殊职务作品中的卡通角色形象著作权归属法人 555
4.2.8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及时删除义务应对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66
4.2.9 公众人物对名誉权侵权容忍度的界限 579
4.2.10 转载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免责理由 592
4.2.11 姓名权商业化利益的保护 605
4.2.12 明星肖像权第三方利用中的利益衡量 619
第5 章 损害赔偿篇 631
5.1 导读 632
5.2 案例 634
5.2.1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涉案作品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且知其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635
5.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可以根据在先刑事判决认定的非法获利数额判定 649
后记 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