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之债 1
第一节 买卖 1
第一款买卖之意义及性质 1
第二款 买卖之效力 7
第一项 出卖人之义务 7
第一目 交付标的物移转权利之义务 7
第二目 担保责任 10
第二项 买受人之义务 33
第三项 其他之效力 40
第三款 买回 46
第一项 买回之性质 46
第二项 买回之期限 52
第三项 买回权之行使 54
第四款 特种买卖 60
第一项 试验买卖 62
第二项 货样买卖 66
第三项 分期付价之买卖 69
第四项 拍卖 72
第二节 互易 81
第三节 交互计算 85
第一款 交互计算之意义及性质 85
第二款 交互计算之效力 88
第三款 交互计算之终了 91
第四节 赠与 93
第一款 赠与之意义及性质 93
第二款赠与之效力 99
第一项 赠与人之责任 99
第二项 赠与之撤销 104
第三项 履行之拒绝 109
第三款 特种赠与 111
第五节租赁 117
第一款 租赁之意义及性质 117
第二款 租赁权 122
第三款租赁之期限 126
第四款 租赁之效力 132
第一项 出租人之权利义务 132
第一目 交付租赁物之义务 132
第二目 担保责任 133
第三目 修缮义务及保存行为权 135
第四目 不动产出租人之留置权 140
第二项承租人之权利义务 145
第一目 使用收益权 145
第二目 支付租金之义务 147
第三目 保管租赁物之义务 155
第四自 返还租赁物之义务 160
第五目 转租 163
第三项 费用之负担 169
第五款 租赁之终了 173
第六款 耕作地租赁之特则 179
第六节 借贷 189
第一款 使用借贷 189
第一项 使用借贷之意义及性质 189
第二项 使用借贷之效力 194
第一目 贷与人之权利义务 195
第二目 借用人之权利义务 197
第三项 使用借贷之终了 205
第二款 消费借贷 209
第一项 消费借贷之意义及性质 209
第二项 消费借贷之效力 219
第一目 贷与人之担保责任 219
第二目借用人之义务 222
第七节 雇佣 231
第一款雇佣之意义及性质 231
第二款 雇佣之效力 239
第一项 受雇人之义务 239
第二项 雇用人之义务 241
第三款 雇佣之终了 246
第四款 附论 250
第八节 承揽 255
第一款 承揽之意义及性质 255
第二款 承揽之效力 262
第一项 承揽人之义务 262
第一目 完成工作之义务 262
第二目 交付工作之义务 269
第三目 担保责任 272
第二项 定作人之义务 283
第一目 给付报酬之义务 283
第二目 协助及受领工作之义务 288
第三项 危险负担 290
第四项 法定抵押权 294
第三款 承揽之终了 295
第四款特别消灭时效 299
第九节 出版 303
第一款 概说 303
第二款 出版之意义及性质 306
第三款 出版之效力 313
第一项 出版权授与人之义务 313
第二项 出版人之义务 321
第三项 危险负担 330
第四款 出版之终了 332
第十节 委任 335
第一款 委任之意义及性质 335
第二款 委任之效力 342
第一项 受任人之义务 342
第二项 委任人之义务 357
第三款 委任之终了 365
第一项 终了之原因 365
第二项 终了时之特别效力 367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371
第一款 总说 371
第二款 经理人 374
第一项 经理人之意义 374
第二项 经理权 377
第三项 经理人之权利义务 383
第三款 代办商 387
第一项 代办商之意义 387
第二项 代办权 390
第三项 代办商之权利义务 392
第十二节 居间 395
第一款 居间之意义及性质 395
第二款 居间之效力 399
第一项 居间人之义务 399
第二项 居间人之权利 401
第三款 居间之终了 405
第十三节 行纪 407
第一款 行纪之意义及性质 407
第二款 行纪人之义务 411
第三款 行纪人之权利 417
第四款 行纪人之介入 420
第十四节 寄托 427
第一款 寄托之意义及性质 427
第二款 寄托之效力 431
第一项 受寄人之义务 432
第二项 寄托人之义务 441
第三项 特别消灭时效 445
第三款 寄托之终了 446
第四款 消费寄托 447
第五款 特种场所主人之保管义务 452
第十五节 仓库 461
第一款 总说 461
第二款 仓库营业人之意义 462
第三款 仓单 465
第四款 仓库契约之效力 470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473
第一款 总说 473
第二款 物品运送 478
第一项 运送证券 479
第二项 运送人之义务 485
第三项 运送人之权利 497
第三款 旅客运送 505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511
第一款 总说 511
第二款 承揽运送人之义务 514
第三款 承揽运送人之权利 517
第十八节 合夥 521
第一款 合夥之意义及性质 521
第二款 合夥之效力 524
第一项 对内关系 524
第二项 对外关系 530
第三项财产关系 531
第三款 退夥及入夥 542
第一项 退夥 542
第二项 入夥 548
第四款 解散及清算 549
第一项 解散 549
第二项 清算 551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557
第一款 隐名合夥之意义及性质 557
第二款 隐名合夥之效力 561
第一项 对内关系 561
第二项 对外关系 565
第三款 隐名合夥之终止 566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569
第一款 总说 569
第二款 指示证券之意义 571
第三款指示证券之效力 574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583
第一款 无记名证券之意义 583
第二款 无记名证券之效力 585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595
第一款 终身定期金之意义及性质 595
第二款 终身定期金契约之效力 599
第三款 终身定期金契约之终了 601
第一十三节 和解 605
第一款 和解之意义及性质 605
第二款 和解之效力 609
第三款 和解之撤销 611
第二十四节 保证 615
第一款 保证之意义及性质 615
第二款 保证之效力 619
第一项 保证契约当事人间之效力 619
第二项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之效力 627
第三款 保证之终了 630
第四款 信用委任 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