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知识产权法意义上的产品外观设计与设计学意义上的产品设计并不完全等同,前者的内涵和外延要小于后者,产品设计所包含的内容要大于产品外观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保护起因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技术进步,可以明确的说,没有工业技术的进步就不会有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现实需要。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依旧是一种对现象的描述语言,似乎尚未揭示产品外观设计的本质。本书尝试借助符号学的研究成果,从符号的角度说明产品外观设计其实是由符号组合构成,产品外观设计所产生的视觉吸引力或差别感,其实就是符号的指代功能和人的认知能力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