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 选题旨趣 1
二 先行研究 8
三 研究资料与方法 16
四 研究思路与各章要旨 21
第一章 欧洲法学说的引介与对法律社会关系的早期认识 28
第一节 留日法科生与近代法学在中国的初兴 29
一 西方法学在中国的萌芽 29
二 清末民初的法科留学 31
三 留日法科生与法学译著和法学期刊 38
第二节 社会法学胚芽的发生:论“法”与“群”的关系 44
一 梁启超始论“法”与“群”的关系 44
二 学界再论“法”与“群”的关系 48
第三节 对法律与社会关系的早期认识 51
一 欧洲法学说的零星引介与初识法律和社会的关系 51
二 清末民初对法律与其他社会因素关系的一般认识 58
第四节 探索法学新思潮及其在法律上的影响 63
一 探索法学发展的新趋势 63
二 新思潮下劳动法的兴起与民法、刑法的变化 67
第五节 认识自由法学以及柯勒、施塔姆勒、狄骥的学说 70
一 认识自由法学说 70
二 初识柯勒、施塔姆勒、狄骥学说 75
第二章 社会法学基本框架的建立与初步发展 85
第一节 中国现代法学学术中心的形成与法学研究风气的变化 86
一 北大改革以前的中国法学界 86
二 北大法科改革 90
三 现代法学学术中心的形成及全国法学研究风气的变化 98
第二节 社会主义思潮对法律学说的影响 107
一 对社会主义与法律之关系的初步认识 107
二 “法的社会主义”学说在中国 113
第三节 社会法学概念的提出与基本框架的建立 118
一 社会法学概念的出现:“社会目的法说”与“社会法学” 118
二 社会法学框架的初步建立 124
第四节 社会连带法学的引介及其影响 133
一 周鲠生对狄骥社会连带法学说的引介和运用 134
二 社会连带法学说与王世杰的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观念 137
三 方孝岳的译介:狄骥的社会职务和社会团结观念及其在民法上的影响 143
四 许藻镕、陈霆锐:社会连带学说与自由、契约、财产和责任观念的变化 151
五 陈俊三、陈应机:社会连带主义在法律上的影响及其优越性 158
第五节 美国社会法学说和施塔姆勒学说的引介及其他 166
一 吴经熊的“法律动力学研究”:根据社会法学说探讨法律的基本概念 167
二 吴经熊引介霍姆斯、庞德、施塔姆勒和卡多佐的学说 172
三 燕树棠、张志让、陆鼎揆对庞德社会法学说的译介 183
四 施塔姆勒正法观与徐恭典、丘汉平等人对法律公道的探索 190
五 域外其他社会法学说的译介 194
六 学术创见:关于社会法学的独立思考 199
第六节 社会法学思潮下关于法学基本问题的思考 203
一 对法学派别的认识 203
二 法律的本位问题 222
三 法学的研究方法问题 228
四 解释和运用法律的方法 232
五 各部门法观念的变化 236
六 对中国法律问题的思考 242
第三章 社会法学的扩散与发展 254
第一节 北方学人南下与法学研究的新格局 254
一 北京政局的变化与北方学人南迁 254
二 法学院布局的变化与南下法律学人的选择 257
三 法学刊物格局的变化 260
第二节 社会法学的新发展 264
一 域外社会法学说的译介 265
二 社会法学研究的扩散及其特点 277
三 自成一派的努力 291
第三节 总结性思考:张知本及其《社会法律学》 299
一 对社会法律学的定义、派别、发生原因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300
二 对社会法律学法律观的认识 304
三 社会法律学与社会进化及现代法律的关系 309
第四节 社会学界对社会法学的研究 311
一 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实践:严景耀对犯罪问题的研究 311
二 孙本文关于“法理社会学”的思考 315
第四章 社会法学对法律教育及立法的影响 318
第一节 社会法学与法律教育 318
一 体制的安排: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非法学科目之于法学课程 318
二 社会法学在具体教学中的体现 323
三 关于培养何种法律人才的思考 327
第二节 社会法学与国民政府的立法 331
一 社会本位的基调:国民党党义与社会法学思想的共通点 332
二 国民党党义和社会法学思想共同影响下的立法指导原则 338
三 社会法学思想与各部门法的制定 347
第三节 社会法学与创建三民主义法学的努力 359
一 中国本位法系论的兴起 360
二 社会法学与三民主义的法理学 363
结语 370
征引文献 379
后记 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