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路德改革中的法律和神学 5
两个国度论框架 5
法律、政治和社会 10
路德法律改革 16
恩斯特·特勒尔奇和路德改革史料学 25
第一章 改革前夜的教会法和市民法 34
教会法 36
市民法 44
教会法和市民法 50
结论 54
第二章 爱你的仇敌的法律——福音派采用天主教教会法 56
围绕教会法的斗争 56
路德的攻击 59
路德的盟友 63
危机和批判 70
妥协:福音派采用教会法 76
神学妥协 77
法学妥协 84
小结和结论 92
第三章 坚固保障——路德和两个国度论 96
决疑论的荒原 97
存在论 99
人论 105
教会论 109
知识论 111
称义论 113
对法律、政治和社会理论的义涵 118
社会义涵 119
政治义涵 122
法律义涵 127
小结和结论 130
第四章 法学家竟然可能是好基督徒——路德宗的法律、政治和社会理论 133
路德和法学家 133
菲利普·梅兰希顿的法律哲学 135
自然法和圣经律法 137
自然法的功用 143
合理的实证法 146
约翰内斯·艾斯曼论法律与共善 158
从自然到社会 162
基督徒国家 165
约翰·奥尔登多普论法律与衡平 174
法律的渊源 178
衡平论 186
小结和结论 191
第五章 从福音到法律——路德宗的改革法 199
早期的法律改革法 199
路德宗的改革法 205
以威腾堡为例 208
改革模式 212
第六章 世上万法之母——婚姻法改革 222
继受 226
关于婚姻的神学 226
关于婚姻的教会法 235
福音派关于婚姻的新神学 240
路德的攻击 240
传统依据 243
夫妻之爱 246
子女 249
保护免于罪恶 250
不是一项圣礼 255
是一个社会等级 260
关于婚姻的新市民法 263
关于结婚之同意的法律 264
关于婚姻障碍的法律 273
关于离婚和再婚的法律 278
小结和结论 287
第七章 公民神学院——教育法改革 290
继受 292
路德宗关于教育的新神学 296
批判 296
重建 299
关于公立教育的新市民法 314
城市公立学校:以不伦瑞克为例 316
领地公立学校:以符腾堡为例 321
小结和结论 328
尾论 331
路德改革的法律遗产 333
路德改革的神学遗产 337
参考文献 344
索引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