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要论=ESSENTIAL DISCUSSION OF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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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杨建华原著;郑杰夫增订
  •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
  • 页数:505 页
图书介绍:

绪论 3

第一章 民事诉讼 3

第一节 民事诉讼之目的 3

第二节 民事诉讼之界限 3

第三节 民事诉讼之理想 4

第四节 民事诉讼程序之种类 6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 8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之意义 8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之性质 8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之效力 9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之沿革 10

第五节 民事诉讼法之立法原则 11

第一项 公开审理主义与不公开审理主义 11

第二项 言词审理主义与书状审理主义 12

第三项 直接审理主义与间接审理主义 13

第四项 两造审理主义与一造审理主义 13

第五项 处分权主义 14

第六项 辩论主义 15

第七项 当事人进行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 15

第八项 自由顺序主义、法定顺序主义与适时提出主义 16

第九项 集中审理主义与并行审理主义 17

第十项 律师代理主义与当事人本人诉讼主义 17

本论 21

第一编 总则 21

第一章 法院 21

第一节 管辖 22

第一项 土地管辖 23

第一款 普通审判籍 23

第二款 特别审判籍 25

第二项 专属管辖 33

第三项 管辖之竞合 33

第四项 指定管辖 33

第五项 合意管辖 35

第六项 管辖权之调查 37

第七项 诉讼之移送 38

第八项 管辖错误之效果 40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40

第一项 自行回避 41

第二项 申请回避 43

第三项 同意回避 46

第四项 法院书记官、通译及司法事务官之回避 46

第二章 当事人 47

第一节 当事人之意义 47

第二节 当事人之认定 49

第三节 当事人能力 50

第四节 选定当事人 55

第五节 特殊形态之选定当事人 59

第六节 诉讼能力 62

第七节 代理人 65

第一项 法定代理人 65

第二项 特别代理人 68

第三项 诉讼代理人 71

第八节 辅佐人 81

第九节 共同诉讼(主观的诉之合并) 82

第一项 共同诉讼之意义 82

第二项 共同诉讼之必要 83

第三项 共同诉讼发生原因 83

第四项 共同诉讼之要件 84

第五项 共同诉讼之种类 86

第一款 共同诉讼之分类方法 86

第二款 普通共同诉讼及其处理程序 87

第三款 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及其处理程序 89

第四款 类似必要共同诉讼(或特殊形态之共同诉讼)及其处理程序 93

第五款 以诉讼系属中两造为被告之共同诉讼(主参加诉讼) 94

第六款 预备的共同诉讼(主观的预备合并) 96

第十节 诉讼参加(辅助参加、从参加) 97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 105

第一节 诉讼费用规定之必要 105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范围 106

第三节 免征裁判费之例外规定 107

第四节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 109

第一项 核定诉讼标的价额之机关 109

第二项 核定诉讼标的价额之标准 110

第三项 各种诉讼标的价额之标准 112

第四项 上诉审程序计征裁判费之标准 114

第五项 再审程序计征裁判费之标准 115

第六项 申请之裁判费计征标准 115

第七项 诉讼费用溢收之退还与裁判费之加征 117

第五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117

第一项 诉讼费用负担之标准 117

第二项 诉讼费用负担之裁判 120

第三项 诉讼费用额之确定 121

第四项 诉讼费用之预纳及其计算 122

第五项 诉讼费用负担规定之准用 123

第六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123

第一项 诉讼费用担保之必要 123

第二项 诉讼费用担保之要件 124

第三项 诉讼费用担保之裁判 124

第四项 不依法院裁判提供担保之效果 125

第五项 诉讼费用担保之方法及对担保物之权利 125

第六项 担保物之返还 126

第七项 担保物之变换 128

第八项 诉讼费用担保规定之准用 128

第七节 诉讼救助 129

第一项 诉讼救助之必要 129

第二项 诉讼救助之要件 129

第三项 诉讼救助申请之程序 130

第四项 诉讼救助之效力 131

第五项 诉讼救助之撤销 132

第六项 诉讼救助暂免费用之征收与归还 132

第四章 诉讼程序 134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134

第二节 送达 137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44

第一项 期日 144

第二项 期间 145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149

第一项 诉讼程序之当然停止 149

第二项 诉讼程序之裁定停止 153

第三项 诉讼程序之合意停止 155

第四项 诉讼程序停止之效力 156

第五节 言词辩论 157

第一项 言词辩论之意义及种类 157

第二项 当事人在言词辩论中所为之行为 158

第三项 审判长于言词辩论中得为或应为之行为 162

第四项 法院于言词辩论中得为或应为之行为 166

第五项 言词辩论笔录 170

第六节 裁判 173

第一项 裁判之意义 173

第二项 判决 174

第三项 裁定 182

第四项 法院书记官之处分 183

第七节 司法事务官之处理程序 183

第八节 诉讼卷宗 185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188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188

第一节 诉之基本观念 188

第一项 诉之意义 188

第二项 诉之要素 189

第三项 诉之种类 189

第四项 诉讼标的 191

第五项 同一诉讼事件认定之标准 193

第六项 诉之利益 195

第七项 诉权学说 195

第二节 起诉程序之合法要件 197

第三节 权利保护要件 199

第一项 诉讼上权利保护要件 199

第一款 当事人适格之要件(主观的诉之利益) 199

第二款 保护必要之要件(客观的诉之利益) 202

第二项 实体上权利保护要件 204

第三项 诉讼上权利保护要件与实体上权利保护要件之辨别 204

第四项 权利保护要件之调查 205

第四节 起诉 206

第一项 起诉之程序 206

第二项 起诉之审查 209

第三项 起诉(诉讼系属)之效力 210

第五节 客观诉之合并 213

第六节 诉之变更或追加 219

第一项 诉之变更或追加之意义及辨别 219

第二项 诉之变更或追加之要件 221

第三项 诉之变更或追加在管辖与适用程序上之限制 223

第四项 诉之变更或追加之程序及其裁判 224

第七节 反诉 225

第一项 反诉之意义 225

第二项 反诉之要件 226

第三项 提起反诉之程序 228

第四项 反诉之审理 228

第八节 诉之撤回 229

第一项 诉之撤回之意义 229

第二项 诉之撤回之要件 229

第三项 诉之撤回之程序 231

第四项 诉之撤回之效力 232

第九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233

第一项 准备书状 233

第二项 法院于言词辩论前之处理 236

第三项 准备程序 236

第十节 证据 241

第一项 概述 241

第二项 证据之对象(客体) 243

第三项 举证责任 244

第一款 主张责任与举证责任 244

第二款 举证责任之分配 245

第三款 举证责任之例外 248

第四项 证据程序 252

第五项 人证 257

第六项 当事人讯问 267

第七项 鉴定 272

第八项 书证 277

第九项 勘验 287

第十项 证据保全 288

第十一节 和解 293

第一项 和解之意义 293

第二项 和解之要件 294

第三项 和解当事人及和解范围 296

第四项 和解之程序 296

第五项 和解之效力 298

第六项 和解之继续审判 299

第十二节 判决 302

第一项 判决之范围 302

第二项 终局判决与中间判决 305

第三项 舍弃或认诺判决 308

第四项 一造辩论判决 309

第五项 宣告假执行之判决 312

第六项 定履行期间之判决 318

第七项 变更原有效果之判决 319

第八项 判决确定之效力 320

第一款 判决之形式确定力与判决确定之时期 320

第二款 判决之既判力 323

第三款 判决之形成力(创设力) 331

第四款 判决之执行力 332

第九项 台湾地区外法院确定判决之效力 332

第二章 调解程序 336

第一节 调解之事件 336

第二节 调解之申请与法院调解程序之实施 340

第三节 调解成立与不成立 344

第四节 调解成立之无效或撤销 346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348

第一节 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之范围 348

第二节 简易诉讼程序之进行 350

第三节 简易诉讼程序之转换与诉之合并、变更、追加或提起反诉 353

第四节 简易诉讼程序之判决 355

第五节 简易诉讼程序裁判之上诉或抗告 356

第六节 简易诉讼程序裁判之再审 359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 360

第一节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之范围 360

第二节 小额诉讼程序之进行 361

第三节 小额诉讼程序之转换与诉之合并、变更、追加或提起反诉 364

第四节 小额诉讼程序之判决 365

第五节 小额诉讼程序裁判之上诉或抗告 366

第六节 小额诉讼程序裁判之再审 368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370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372

第一节 第二审上诉程序上之要件 372

第二节 第二审上诉程序合法要件之调查与处理 378

第三节 第二审之言词辩论 380

第四节 第二审诉之变更、追加或反诉 382

第一项 诉之变更、追加 382

第二项 反诉 383

第五节 第二审之判决 384

第六节 第二审关于假执行之裁判 389

第七节 附带上诉 391

第八节 第二审之调解程序 393

第九节 第二审诉讼程序之终结 393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394

第一节 得上诉第三审法院之判决 394

第二节 第三审上诉程序上之要件 397

第三节 原判决法院在程序上之处理 402

第四节 第三审法院之审理 402

第五节 第三审之判决 405

第六节 第二审程序之准用 408

第四编 抗告程序 409

第一章 抗告程序之要件 410

第二章 原法院或审判长之处理 413

第三章 抗告法院之处理 415

第四章 对于裁定之异议 418

第五章 再抗告 421

第五编 再审程序 424

第一章 再审之诉之性质 424

第二章 再审之诉之要件 425

第一节 再审之诉之程序上合法要件 425

第二节 再审之诉再审理由之要件 429

第三章 再审之诉之审理 435

第一节 再审之诉合法要件之审理 435

第二节 再审之诉再审理由之审理 436

第三节 本案之审理 437

第四章 再审之诉提起之效果及其判决之效力 439

第五章 确定裁定之申请再审 440

第五编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441

第一章 概说 441

第二章 第三人撤销诉讼之要件 442

第三章 第三人撤销诉讼之管辖 444

第四章 提起第三人撤销诉讼之效果 445

第五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之审理与裁判 446

第六章 再审规定之准用 447

第六编 督促程序 448

第一章 依督促程序申请支付命令之要件 449

第二章 支付命令申请之审理与裁判 451

第三章 支付命令之送达与异议 454

第四章 支付命令确定之效力 456

第七编 保全程序 457

第一章 假扣押程序 458

第一节 假扣押申请之要件 458

第二节 假扣押申请之审理与裁判 461

第三节 假扣押裁定之撤销 463

第四节 假扣押裁定之抗告 466

第二章 假处分程序 468

第一节 请求标的之假处分 468

第二节 自助行为之申请处理程序 471

第三节 定暂时状态之处分 472

第一项 申请定暂时状态处分之实质要件 472

第二项 申请事件之处理 473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476

第一章 公示催告之意义 476

第二章 公示催告之客体 477

第三章 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478

第四章 宣告证券无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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