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研究》PDF下载

  • 购买积分:9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王田田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16167427
  • 页数:195 页
图书介绍:本书首先介绍了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产生的背景和其理论基础及研究方法后,之后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基本观点进行了阐述,主要分基本法学概念、价值命题与法律命题、法律效力、立法观点、社会福利方案与正义方法、所有权问题以及法律语言七个部分来进行。本书的研究有一定新意。

导论 1

第一节 研究缘起 1

第二节 研究现状分析和文献梳理 3

第三节 研究方法 5

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5

二 比较研究的方法 5

三 价值分析的方法 5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意义 6

一 主要研究内容 6

二 选题的意义 7

第一章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产生的背景 9

第一节 经济:工业革命较晚且经济变革平缓 9

第二节 政治:保守反动且缺乏自由传统 11

第三节 思想:主观主义与唯心主义盛行 14

本章小结 17

第二章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19

第一节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 19

一 反形而上学思想:形而上学领域的陈述毫无意义 19

二 乌普萨拉哲学派理论:规范表达出的是情感而非真假判断 22

三 逻辑实证主义:只有经观察和实验证实的命题才是科学的 24

四 还原论:法律规范应当被还原为社会事实 28

第二节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研究方法 29

一 历史分析:揭露传统法律观念的神秘主义起源 29

二 逻辑分析:揭示传统法律命题虚伪的客观性 31

第三节 主要代表人物 32

一 哈盖尔斯特罗姆 32

二 伦德斯特 33

三 奥利弗克拉纳 34

四 罗斯 34

本章小结 35

第三章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与研究内容 38

第一节 关于基本法律概念 38

一 批判传统法学概念的虚幻超验 38

二 对法律概念的现实主义态度 45

第二节 关于法律命题与自然正义、真理判断 50

一 批判法学领域的自然正义和价值哲学 50

二 关于“法律命题不等于真理判断”的推导 53

第三节 关于法律效力 55

一 彻底否定二元论:规范性与事实性两者只能选其一 55

二 批判既有一元论:没有在规范和事实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57

三 法律效力的真相:一种内心认同和受约束的感觉 59

第四节 立法问题 62

一 批判传统立法观点的保守性和非理性 62

二 立法权应当由法律界精英交给普选的立法者 67

第五节 关于社会福利与法律体系的目标 68

一 伦德斯特与罗斯的争论:社会福利是否客观可衡量 68

二 在法律体系内解决社会福利问题之必要性 74

第六节 对所有权的研究 78

一 哈盖尔斯特罗姆对所有权的概念性批判 78

二 伦德斯特对所有权中强制力作用的强调 81

三 奥利弗克拉纳对所有权分析的行为主义进路 83

四 罗斯所有权观念的政治维度 85

第七节 关于法律语言 86

一 批判传统法学语言中的形而上学内容和僵化的形式 86

二 法律语言具有行为引导和社会控制的功能 88

三 以经验科学的理论和语言阐明传统法理学中形而上学的内容 93

本章小结 96

第四章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与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之比较 103

第一节 哲学基础:乌普萨拉哲学派理论与实用主义哲学 103

第二节 对法律的认识:社会事实的集合与法官的可能判决 106

第三节 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认识:彻底的分离与紧密相连 108

第四节 对法律规则的态度:对客观性的质疑与对确定性的质疑 109

第五节 研究法律的主要方法:历史的、逻辑的方法与行为主义的方法 111

第六节 共同的核心目标:推动民主进步事业 112

第七节 共同的务实传统: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实证的 115

本章小结 117

第五章 西方学者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评论与批判 119

第一节 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哲学基础的批判 119

一 乌弗斯达:对乌普萨拉理论的两点质疑 119

二 弗里德:逻辑推断并非不能适用于规范 123

三 布莱特:还原论忽视了事物内在的秩序 124

四 马丁与劳埃德:质疑能力规范能够还原为行为规范 124

第二节 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关于法律语言分析的批判 126

一 哈特:其剥离了法律语言的特定语境 126

二 马歇尔:其片面表达了法律语言的功能 129

三 马丁:法律条文并不仅仅为法官而书写 130

第三节 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批判唯心主义法学的评论 131

一 哈特:其错爱了“道德标准无意义”的战斗性口号 131

二 弗里德:对唯心主义法学的批判带有辩论的狂热色彩 133

三 马丁:其批判法律客观性的推导过程尚待推敲 135

第四节 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否认价值的批判 138

一 弗里德:价值可以是客观的 138

二 马丁:对“法律命题无意义”的反驳 139

三 比约林、古尔贝格:“社会福利”方案无法替代“正义”方法 143

第五节 对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效力观点的评论 146

一 哈特:区分了内外视角的法律效力观点可圈可点 146

二 霍尔:对法律效力并没有作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147

三 坎贝尔:在法律效力中排除价值因素并不能成全其科学性 149

本章小结 151

第六章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意义 155

第一节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现实影响 155

一 以理性进步的态度驱逐保守封建的非民主氛围 155

二 推动北欧国家的政治改革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 156

第二节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的法学意义 159

一 承前:清晰的实证主义定位 159

二 发展:历史分析、逻辑分析和心理分析并用 162

三 启后:为多元法学奠定基础 163

第三节 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式微的原因 165

一 理论上反形而上学的努力并未能摆脱形而上学的诟病 165

二 法律暴力属性论和价值虚无主义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167

第四节 思考与启迪 168

一 注重维护法律发展的形式化和现实性之间的平衡 168

二 重视社会、心理等现实因素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170

三 法学的科学性既需要逻辑分析也需要经验实证 172

四 对价值的摒弃与漠视将会是灾难性的 173

本章小结 174

结语 176

一 法律如何成之为科学 176

二 法学研究是在开放、多元、交流的语境中取得长足进步的 178

三 价值是法律文明不可缺少的要素 179

参考文献 181

后记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