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2
序言 2
一般义务 8
第一条 8
定义和适用范围 8
第二条 8
基本权利和原则 14
第三条 14
海员的就业和社会权利 16
第四条 16
实施和执行责任 18
第五条 18
规则以及守则之A部分和B部分 20
第六条 20
与船东组织和海员组织协商 22
第七条 22
生效 22
第八条 22
退出 24
第九条 24
生效的影响 26
第十条 26
保存人职责 30
第十一条 30
第十二条 32
专门三方委员会 32
第十三条 32
本公约的修正案 34
第十四条 34
对守则的修正案 38
第十五条 38
作准语言 46
第十六条 46
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则和守则的解注 48
规则和守则 54
标题一 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56
规则1.1—最低年龄 56
规则1.2—健康证书 58
规则1.3—培训和资格 64
规则1.4—招募和安置 66
标题二 就业条件 86
规则2.1—海员就业协议 86
规则2.2—工资 94
规则2.3—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08
规则2.4—休假的权利 116
规则2.5—遣返 124
规则2.6—船舶灭失或沉没时对海员的赔偿 136
规则2.7—配员水平 138
规则2.8—海员职业发展和技能开发及就业机会 142
标题三 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 148
规则3.1—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 148
规则3.2—食品和膳食服务 190
标题四 健康保护、医护、福利和社会保障保护 200
规则4.1—船上和岸上医护 200
规则4.2—船东的责任 216
规则4.3—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 222
规则4.4—获得使用岸上福利设施 252
规则4.5—社会保障 266
标题五 符合与执行 276
规则5.1—船旗国责任 276
规则5.2—港口国责任 326
规则5.3—劳工提供责任 344
附录A5-Ⅰ 348
附录A5-Ⅱ 350
附录A5-Ⅲ 378
附录B5-Ⅰ—国家声明样本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