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3
第一编 观念 3
第一章 宪政主义的诠释 3
1.宪政与宪法 4
1.1 何谓宪政 4
1.2 什么样的宪法 7
1.3 概念的交待 9
1.4 宪政的原则 10
2.宪政与司法 13
2.1 主权者的自我约束 13
2.2 司法宪政主义 17
3.宪政与乌托邦 30
4.宪政的第三波 35
第二章 宪政的共和遗产 38
1.什么是“共和”? 38
2.混合均衡政体 42
3.牛顿天体力学和道家思想 45
4.美德与政治共同体 50
5.复合的共和制 54
6.新共和主义 58
7.小结 64
第三章 宪政与民主 66
1.人类生而平等 67
2.民意的合法性 72
2.1 政治合法性 72
2.2 民主的合法性 77
3.民意之外的合法性 84
3.1 君主制的混合合法性 84
3.2 权力的人格化 87
4.“罪己诏”和孔多塞定理 91
5.人民主权和直接民主 100
5.1 “议会主权”与人民主权 100
5.2 直接民主与人民主权 106
5.3 “议行合一”与直接民主 110
6.选举制度 113
6.1 限制人事特权 114
6.2 民选的“贵族” 117
6.3 代议制下的选举 119
7.立法游说 131
第四章 宪政与约 141
1.公法中的约 141
1.1 约的神圣性 141
1.2 《圣经》中的四重约 143
1.3 从圣约到宪约 150
1.4 社会契约论 161
1.5 小结 170
2.私法中的约 172
2.1 契约和契约自由 172
2.2 契约和结社 180
第五章 宪政的超验基础 188
1.自然法传统 188
1.1 自然法 188
1.2 自然权利 191
1.3 在先约束 196
1.4 价值约束和文本约束 200
2.财产权 204
2.1 私有财产的神圣性 204
2.2 基督教的财产观 207
2.3 财产权的正当性 210
3.基督教传统 216
3.1 超验正义 216
3.2 政教分离 221
3.3 中世纪教会宪政 234
4.天道 238
4.1 奉天承运 243
4.2 屈君伸天 249
第六章 宪政与分权 262
1.分职与分权 262
2.“私臣”和“公仆” 267
3.三权分立 270
3.1 混合政体 270
3.2 洛克 273
3.3 孟德斯鸠 277
3.4 修正 282
第二编 制度 295
第七章 中国近代宪政经验 295
1.清末立宪的观念演变 295
1.1 自由与民权 295
1.2 自由为体,民主为用 297
2.清末立宪的超验之维 300
2.1 立宪对合法性资源的剥离 300
2.2 “半人半神”的虚君立宪 302
3.辛亥革命后的立宪迷误 304
3.1 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 305
3.2 内阁制与总统制 310
3.3 联省自治与中央集权 313
3.4 政党政治与党治国家 319
第八章 宪政与中央集权 322
1.本土化与异地为官 322
2.中央集权下的地方政制 328
3.地方的人格化 334
3.1 从“分公司”到“子公司” 334
3.2 以地方的发债权为例 337
3.3 司法权的地方性质 339
第九章 宪政与联邦主义 348
1.联邦主义 348
2.纵向分权 350
3.乡镇精神 355
4.单一制与联邦制 357
5.两院制 359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以SARS事件为例 363
1.财政分权与地方主义 365
2.外部性 370
3.SARS的外部性问题 372
4.SARS疫区的外部性问题 374
5.隔离:外部性与行政目标的差异 377
6.结语 381
第十一章 立宪政体中的赋税问题 383
1.赋税的合法性 384
2.税收法定原则 389
3.赋税水平 395
4.直接税和间接税 397
5.赋税合法性的危机 401
第十二章 地方选举制度的转型 408
1.乡镇的自治和限政:以步云直选为例 408
1.1 制度冲突:选举与人事 410
1.2 直选与代议:基层民主的两种前瞻方向 415
1.3 限制乡政府的权力:选举和制衡 421
1.4 乡镇自治和社区领袖 424
2.社区和村委会选举 433
第十三章 法治与自治:以大学为例 440
1.“教育权力”与宪政转型 440
1.1 教育权力的兴起 440
1.2 围绕“民办教育”的立法冲突 443
1.3 教育权力与受教育权的宪法冲突 448
2.高校的法律性质 451
3.自治模式与事业单位模式 454
4.国家出资与大学自治 458
5.大学的诉讼浪潮 462
6.团体罚及其限度 466
7.结语 473
后记 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