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称全称对照表 1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
民事诉讼法 2
重点法条1适用范围与效力 2
重点法条2基本原则 2
重点法条3基本制度 4
重点法条4级别管辖 5
重点法条5一般地域管辖 6
重点法条6特殊地域管辖 6
重点法条7协议管辖 9
重点法条8专属管辖 10
重点法条9共同管辖 11
重点法条10移送管辖 11
重点法条11指定管辖 12
重点法条12管辖权转移 13
重点法条13管辖权异议 13
重点法条14审判组织 14
重点法条15回避 14
重点法条16当事人 15
重点法条17共同诉讼 17
重点法条18代表人诉讼 19
重点法条19诉讼第三人 20
重点法条20诉讼代理人 21
重点法条21证据种类 23
重点法条22证据保全 26
重点法条23证明责任 27
重点法条24举证和质证 31
重点法条25证据的判断 33
重点法条26期间的种类和计算 35
重点法条27期间的耽误和顺延 36
重点法条28直接送达与留置送达 36
重点法条29委托送达、邮寄送达与转交送达 37
重点法条31调解适用范围 39
重点法条30公告送达 39
重点法条32调解程序 40
重点法条33调解协议和调解书 41
重点法条34财产保全 43
重点法条35先予执行 46
重点法条36对裁定不服的处理方式 47
重点法条37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47
重点法条38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48
重点法条39起诉和受理 49
重点法条40审理前的准备 51
重点法条41开庭审理 51
重点法条42判决和裁定 52
重点法条43撤诉和缺席判决 53
重点法条44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54
重点法条45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55
重点法条46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56
重点法条47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58
重点法条48上诉案件的审理 60
重点法条49上诉案件的调解和裁判 61
重点法条50特别程序的一般规定 63
重点法条51选民资格案件 64
重点法条52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64
重点法条54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66
重点法条53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 66
重点法条55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启动的再审 67
重点法条56因当事人申请启动的再审 68
重点法条57因人民检察院抗诉启动的再审 69
重点法条58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70
重点法条59督促程序 71
重点法条60公示催告程序 72
重点法条61破产案件的启动与债权人会议 74
重点法条62破产中的和解、破产宣告与破产财产分配 74
重点法条63执行根据和执行管辖 76
重点法条66执行和解 77
重点法条65委托执行 77
重点法条64执行异议 77
重点法条67执行担保 78
重点法条68执行回转 79
重点法条69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79
重点法条70执行措施 79
重点法条71执行中止和终结 83
重点法条7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83
重点法条73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84
重点法条74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和期间 85
重点法条76涉外仲裁 86
重点法条75涉外民事诉讼的诉讼保全 86
重点法条77一般司法协助 87
重点法条78特殊司法协助 88
仲裁法 90
重点法条1仲裁的适用范围 90
重点法条2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90
重点法条3协议仲裁和一裁终局 91
重点法条4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92
重点法条5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 93
重点法条6仲裁程序的启动和仲裁代理 94
重点法条7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94
重点法条8仲裁庭的组成 95
重点法条9仲裁庭的回避 96
重点法条10仲裁的审理 97
重点法条11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98
重点法条12仲裁裁决 99
重点法条13撤销仲裁裁决 100
重点法条14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101
重点法条15涉外裁决 103
刑事诉讼法 104
刑事诉讼法 104
重点法条1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104
重点法条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104
重点法条5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105
重点法条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105
重点法条4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105
重点法条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06
重点法条7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107
重点法条8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107
重点法条9立案管辖 110
重点法条10级别管辖 113
重点法条11地区管辖 114
重点法条12管辖的变通 115
重点法条13回避的适用人员 118
重点法条14回避的程序 119
重点法条15辩护人的范围 121
重点法条16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 122
重点法条17指定辩护 123
重点法条18辩护人的权利 124
重点法条19辩护律师取证 125
重点法条20拒绝辩护 126
重点法条21刑事代理 127
重点法条22证据的种类及特征 128
重点法条23刑事诉讼证明 131
重点法条24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 133
重点法条25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 135
重点法条26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136
重点法条27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137
重点法条28刑事拘留和扭送 137
重点法条29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138
重点法条30逮捕的执行程序 140
重点法条31强制措施的变更或解除 140
重点法条32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41
重点法条33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143
重点法条34期间 144
重点法条35送达 144
重点法条36立案的条件 144
重点法条38讯问犯罪嫌疑人 146
重点法条37立案监督 146
重点法条39询问证人 147
重点法条40勘验、检查 147
重点法条41搜查、扣押 147
重点法条42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148
重点法条43鉴定 148
重点法条44通缉 149
重点法条45侦查阶段的律师帮助 150
重点法条46侦查羁押期限 151
重点法条47侦查中的撤销案件 152
重点法条49补充侦查 153
重点法条48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适用 153
重点法条50提起公诉的程序 154
重点法条51不起诉 155
重点法条52审级制度和审判组织 156
重点法条53公开审判 157
重点法条54公诉案件庭前审查 158
重点法条55开庭前的准备 160
重点法条56证人出庭作证 161
重点法条57调查核实物证、书证 162
重点法条58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 164
重点法条59一审裁判 165
重点法条60延期审理 166
重点法条61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168
重点法条62被告人认罪案件 168
重点法条63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169
重点法条64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169
重点法条65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169
重点法条66自诉案件中的调解与反诉 173
重点法条67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174
重点法条68简易程序的审判程序 175
重点法条69上诉、抗诉的主体 176
重点法条70上诉、抗诉的程序 178
重点法条71二审全面审查原则 179
重点法条72二审上诉不加刑原则 181
重点法条73二审程序的审理 182
重点法条74二审的裁判 182
重点法条75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 184
重点法条76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程序 185
重点法条77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复核程序 187
重点法条78申诉 188
重点法条79提起审判监督的主体和理由 189
重点法条80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191
重点法条81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192
重点法条82执行的变更程序 194
重点法条83执行监督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