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志审查验收表 1
序言 2
凡例 3
编写工作人员名录 4
一 概述篇 5
第一章 概述 5
第二章 建置沿革 6
第三章 场镇和村 7
第一节 场镇 7
第二节 团保 8
第三节 乡保 10
第四节 1953年乡村名称 13
第四章 面积 人口 民族 16
第五章 大事年表 18
二 自然篇 27
第一章 地形地貌 27
第二章 山脉水系 27
第一节 山脉 27
第二节 水系 27
第三章 土壤 28
第一节 沙土 28
第二节 泥土 28
第四章 气候 28
第一节 气温 29
第二节 雨量 29
第三节 日照 29
第四节 风力 29
第五章 自然资源 29
第一节 动物 29
第二节 植物 30
第三节 矿物 30
第六章 自然灾害 30
第一节 干旱 30
第二节 寒潮 31
第三节 秋雨 31
第四节 虫灾 31
第五节 洪灾 31
第六节 霜冻 31
第七节 冰雹 32
三 农业篇 33
第一章 农业管理 33
第二章 生产关系的变革 33
第一节 封建剥削 33
第二节 土地改革 34
第三节 土改后,几个时期的生产关系 35
第四节 贯彻农业政策 36
第三章 农业生产 38
第一节 1949年前的农业概况 38
第二节 1950年后的农业概况 38
第四章 农业技术改革 41
第一节 良种 41
第二节 施用化肥 42
第三节 改革耕作制度 42
第四节 植物保护 42
第五章 农业现代化建设 43
第一节 农具改革 43
第二节 机械化的发展 43
第六章 水利、电力 44
第一节 兴修水利 44
第二节 改革提灌工具 45
第三节 电力 45
第七章 人民的生活 45
第一节 1949年前人民的生活 45
第二节 1951年后人民的生活 46
第三节 沼气 49
四 多种经营篇 51
第一章 林业 51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林业 51
第二节 1950年后的林业 52
第三节 林业资源的利用 53
第二章 畜牧业 54
第一节 管理机构 54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畜牧业 54
第三节 1952年后的畜牧业 54
第四节 品种改良 55
第五节 防病灭病 55
第六节 畜牧队伍的建设 56
第三章 副业 56
第一节 养蚕 56
第二节 养蜂 56
第三节 养鱼 57
第四节 禽畜 57
五 工业篇 59
第一章 概述 59
第二章 1949年前后的手工业 59
第三章 工业的发展 64
第一节 三星农业机械工业 64
第二节 社办、联办企业 65
第三节 商办工业 66
第四节 二轻局下放工业 66
第五节 三星粮站大米加工业 67
第六节 校办工业 68
第七节 街道工业 68
六 商业篇 70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商业 70
第一节 集市交易 70
第二节 米油枯糖经营方式 71
第三节 几种商品衡量制换算 71
第四节 1949年前市场地址 72
第二章 改造私营商业 72
第一节 改造情况 73
第二节 私改后的工商联组织 74
第三节 小商小贩 74
第三章 国营企业 74
第一节 三星粮站 74
第二节 屠宰业 75
第三节 三星煤站 76
第四章 供销合作社 76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的建立 76
第二节 主要商品销售情况 79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81
第一节 组织机构 81
第二节 市场管理 81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 81
第四节 管理经济合同 82
第五节 修建市场 82
第六节 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人 82
七 交通、邮电篇 83
第一章 交通 83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交通运输 83
第二节 1950年后的交通运输 84
第三节 三星运输社 86
第四节 交通事故 87
第五节 交通管理 87
第二章 邮电 88
第一节 邮政 88
第二节 电讯 88
八 财政金融篇 90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财政税收 90
第一节 三星镇的财税机构及业务 90
第二节 苛捐杂税 91
第二章 1950年后的财政税收 92
第一节 财税机构 92
第二节 财政 92
第三节 民国时期征购情况 95
第四节 1949年前农税调查资料 96
第五节 1962、1982年三星区公所财政收支情况 97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金融 97
第一节 各种高利贷 97
第二节 信用合作社 98
第三节 币制演变 98
第四节 三星场大米价格调查表 99
第四章 1950年后的金融 99
第一节 金融机构的建立 99
第二节 金融政策和金融工作 99
第三节 银行负责人名录 101
九 政治篇 102
第一章 党派群团机构 102
第一节 1950年后的党群基构 102
(一)中国共产党 102
(二)党代会 105
第二节 群众团体 106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06
(二)妇代会 107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党群机构 108
(一)中国国民党 108
(二)青年党 109
(三)三青团 109
第二章 地方行政人员 109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区长、团总、联保主任、乡长名录 109
第二节 三星区公所区长名录 110
第三节 乡级行政人员编制 111
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 112
第五节 三星区各乡、公社领导人名录 112
第六节 区、乡农民协会 115
第三章 民政、劳动 115
第一节 民政机构 115
第二节 民政工作 115
第三节 劳动 116
第四章 治安司法 117
第一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机构 117
第二节 1950年后的安全保卫机构 118
第三节 调解 119
第四节 人民法庭 119
第五节 典型案件的侦破和审判 120
第六节 纠正冤假错案 120
第七节 摘帽子和改订成分 120
第五章 政治斗争记事 121
第一节 平息土匪暴乱 121
第二节 清匪反霸减租退押 122
第三节 抗美援朝 122
第四节 整风反右斗争 123
第五节 “文化大革革” 123
第六章 军事 125
第一节 兵役 125
(一)民国时期的兵役 125
(二)志愿兵和义务兵 125
第二节 地方武装 126
第三节 基层民兵 126
十 教育篇 129
第一章 小学教育 129
第一节 书院 129
第二节 初、高等小学堂 129
第三节 乡、保国民学校 130
第四节 私塾 131
第五节 1950年后的小学教育 132
第二章 中学教育 132
第一节 私立天健初级中学 135
第二节 农业中学 136
第三节 小学附设初中班 136
第三章 工农业余教育 137
第四章 幼儿教育 138
第五章 教师 138
第一节 教师来源 138
第二节 教师的培养与提高 139
第三节 工资福利 140
第六章 教学制度和教材 教法 141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 141
第二节 1950年后 143
第七章 经费 145
第一节 学田 145
第二节 国家和群众办学 145
第八章 大专学生 145
第一节 1949年前大学生名录 146
第二节 1950年后大专生名录 147
十一 文化篇 152
第一章 文学艺术 152
第一节 文学 152
第二节 川戏、曲艺 153
第三节 民间文艺活动 155
第二章 广播、电影、电视 155
第一节 广播 155
第二节 电影 156
第三节 电视 156
第三章 名胜古迹 156
十二 卫生、体育篇 160
第一章 医疗机构 160
第一节 卫协会、联诊所 160
第二节 卫生所 161
第三节 合作医疗站 162
第四节 精神病院 162
第五节 三星区医院 163
第二章 医生 163
第一节 中医 163
第二节 西医 164
第三节 名医及其成就 164
第三章 疾病防治 166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166
第二节 免疫 166
第四章 妇幼保健 167
第一节 妇女病的防治 167
第二节 幼儿保健 167
第五章 计划生育 167
第一节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 167
第二节 组织机构 168
第六章 体育工作 170
十三 社会风土篇 172
第一章 宗教 172
第一节 佛教寺庙的兴废 172
第二节 道教 172
第三节 天主教 173
第二章 封建组织 173
第一节 一贯道 173
第二节 无生道、瑶池道、归根道 173
第三节 槐轩门 174
第三章 哥老会 174
第四章 其他帮派 175
第一节 建安社 175
第二节 信诚 175
第三节 青帮 175
第五章 民国时期的社会救济 176
第一节 栖离所 176
第二节 慈善团体 176
第六章 1950年后的社会救济 176
第一节 民政救济 176
第二节 敬老院 176
第三节 五保户 177
第四节 福利小学 177
第七章 会馆、行会、宗祠 177
第一节 会馆 177
第二节 行会 177
第三节 宗祠 177
第八章 风俗习惯 178
第一节 婚嫁、祝寿、丧葬 178
第二节 过节 179
第三节 迷信陋俗 179
第四节 社会病态 180
第五节 放生会 181
第九章 服装、饮食、建筑 181
第一节 服装 181
第二节 名食 181
第三节 建筑 182
第十章 社会新风尚 182
第一节 社会新风 182
第二节 节日和假期 182
第十一章 谚语、方言 183
第十二章 氏族 185
十四 人物篇 189
第一章 革命烈士 189
第二章 闻人 194
第一节 近代名人 194
第二节 当代名人 196
第三节 先进人物 199
第四节 社会闻人 203
第三章 其他人物 204
第四章 长寿老人 207
第一节 八十以上长寿老人数 207
第二节 九十以上老人名录 207
第五章 去台湾人员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