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说 1
第一节 历史的回顾 1
第二节 一般概念 5
第三节 继承的开始 8
第二章 无资格继承和不适宜继承 10
第一节 一般概念 10
第二节 发生无资格继承的情形 11
第三节 关于涉及外国人和法国人的共同继承问题 12
第四节 继承不适宜的原因 15
第五节 宣告不适宜继承的诉讼 17
第六节 无资格和不适宜继承的法律效力 19
第三章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2
第一节 一般概念 22
第二节 继承人的不同顺序——各个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以及在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 23
第三节 确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依据 24
第四章 代位继承 25
第一节 代位继承的概念 25
第二节 代位继承的法律性质 26
第三节 代位继承发生的场合 27
第四节 不发生代位继承的场合 31
第五节 代位继承的法律效力 32
第五章 遗产在父母两系中的划分 35
第一节 一般概念 35
第二节 遗产转归他系的情形 36
第三节 兼属父母两系亲属的应继份 38
第四节 遗产划分的效力 40
第六章 继承人的不同种类 43
第一节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43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43
第二节 被继承人遗有一亲等直系卑血亲的场合 43
第三节 被继承人没有一亲等直系卑血亲生存的场合 44
第二顺序继承人 47
第四节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47
第五节 第二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 48
第六节 遗产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 49
第三顺序继承人 50
第七节 范围 50
第八节 继承顺序 51
第四顺序继承人 52
第九节 一般情形下,第四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52
第十节 十二亲等内旁系亲属互享继承权的情形 53
第十一节 第四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 54
第七章 被认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56
第一节 一般概念 56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确定 57
第二节 与合法卑血亲共同继承的情形 57
第三节 与尊亲属和旁系亲属共同继承的场合 59
第四节 非婚生子女合法直系卑亲属的继承权 60
第八章 非婚生子女遗产的继承 61
第一节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遗产的继承 61
第二节 特殊情形下,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人 61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遗产的分配原则 62
第四节 奸生子女遗产的继承 63
第九章 生存配偶的继承权 64
第一节 一般概念 64
第二节 生存配偶继承权的历史沿革 64
第三节 生存配偶行使继承权的条件 66
第四节 生存配偶不享有继承权的场合 67
第十章 生存配偶的用益权 68
第一节 一般概念 68
第二节 用益权的范围 68
第三节 据以计算生存配偶用益权范围的财产总数 70
第四节 被确认赋予用益权的财产总额 70
第五节 生存配偶受赠遗产之移转 71
第六节 不能计入生存配偶用益权中的财产 72
第七节 生存配偶对半数遗产享有所有权的场合 72
第八节 将生存配偶享有的用益权变为终身年金 72
第九节 将用益权变为终身年金产生的法律效力 74
第十节 冲突法 74
第十一章 国家继承权 76
第一节 一般概念 76
第二节 国家作为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77
第三节 不能由国家继承的场合 77
第十二章 法定返还权 79
第一节 法定返还权的概念 79
第二节 享有法定返还权的主体 80
第三节 可作为法定返还权客体的财产 82
第四节 行使法定返还权的资格 82
第五节 法定返还权客体应具备的条件 83
第六节 法定返还财产的种类 84
第七节 不适用法定返还权的场合 85
第八节 法定返还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86
第十三章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88
第一节 一般概念 88
第二节 遗产继承权诉讼 89
第三节 继承人的义务 95
第十四章 遗产目录的作用 97
第一节 遗产目录的效能 97
第二节 限定继承的放弃权 99
第三节 限定继承中遗产的管理 100
第四节 清偿债权人和遗产承受人的方式 104
第五节 债权人和遗产承受人对于遗产主张追偿权的保证金 107
第六节 概括继承人提供的帐目 109
〔附〕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4月10日通过) 123
《各国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变更制度的比较研究》 123
第一节 当事人的死亡 123
第二节 未决诉讼中权利的转让 125
第三节 当事人变更的其它原因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