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章 税收契约主义 10
第一节 英国封建制度的基础与结构 10
第二节 英国封建制度的财税基础 24
第三节 英国封建财政管理体制 39
第四节 “征税必须获得纳税人同意”原则 47
第五节 “国王靠自己的收入生活”原则 51
第六节 为维护税收契约精神展开的斗争 55
第七节 《大宪章》与封建财政税收制度的重塑 60
第八节 《大宪章》的社会根基 71
第九节 《大宪章》的历史地位 75
第十节 小结 80
第二章 议会课税权之初创 81
第一节 《牛津条例》与《威斯敏斯特条例》 81
第二节 议会的兴起 84
第三节 税制转型 104
第四节 财政署 112
第五节 锦衣库 116
第六节 社会变迁 121
第七节 课税权定位的转变 126
第八节 小结 132
第三章 议会课税权之勃兴 133
第一节 14~15世纪英王财政收入 133
第二节 财政署 137
第三节 锦衣库 140
第四节 内务府 143
第五节 议会课税权的勃兴 146
第六节 小结 156
第四章 议会课税权之稳健运行 157
第一节 自律的王室财政:爱德华四世与亨利七世 157
第二节 财政署与内务府的交替兴衰 164
第三节 经济转型 166
第四节 社会变迁 171
第五节 议会课税权的表征 178
第六节 小结 197
第五章 议会课税权威之树立 198
第一节 英王财政:詹姆斯一世 198
第二节 《大契约》 204
第三节 英王财政:查理一世 207
第四节 议会与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之间的财政斗争 212
第五节 共和国与克伦威尔时期的财政状况 223
第六节 王权复辟与光荣革命 226
第七节 “税收交换理论” 238
第八节 小结 240
第六章 英国税收法律主义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影响 241
第一节 英国 241
第二节 美国 249
第三节 法国 252
第四节 德国 254
第五节 日本 259
第六节 小结 260
第七章 英国经验与中国税收法律主义之反思 261
第一节 社会连带关系 261
第二节 议会课税权 265
第三节 税收法律主义的内核 267
第四节 我国税收立法现状概述 270
第五节 “基本法律”的含义与范围 271
第六节 两份税收授权立法文件分析 273
第七节 税收法律主义在税收征管中的困境 277
第八节 中国税收法律主义确立的路径检讨 283
第九节 小结 291
结论 292
参考文献 294
附录Ⅰ 重要术语中英文名称对照表 308
附录Ⅱ 中世纪英王世系表 313
附录Ⅲ 英国财政税收大事记 315
后记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