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 1
第一部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释义 12
导读 12
第一条 定义条款 16
第二条 协议的构成与效力等级 22
第三条 本主协议的适用范围 24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26
第五条 支付或交付义务的履行 29
第六条 履约保障机制 31
第七条 违约事件 32
第八条 违约事件的处理 44
第九条 终止事件 52
第十条 事件的等级 54
第十一条 终止事件的处理 55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后的计息 58
第十三条 合同货币与终止货币 59
第十四条 转让 60
第十五条 不放弃权利 61
第十六条 电话录音 61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62
第十八条 通知形式与生效 63
第十九条 协议的签署、生效与修改 64
第二部分 《履约保障品文件》释义 66
导读 66
第一条 定义条款 70
第二条 履约保障品提供方式 76
第三条 应提供的履约保障品金额 78
第四条 履约保障品的交付与返还 84
第五条 履约保障品的替换 93
第六条 提前终止情况下履约保障品的处置 95
第七条 计算或估值的争议处理 100
第八条 孳息 104
第九条 其他 106
第三部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释义 109
导读 109
1 一般定义 113
2 利率衍生产品 122
3 债券衍生产品 132
4 汇率衍生产品 142
5 信用衍生产品 154
附录一 《NAFMII主协议》 175
中国银行问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 177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 194
履约保障品文件 197
履约保障品文件补充协议 208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 212
交易确认书 233
附录二 银行间市场相关规章制度 241
1.《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 241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6号) 246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4]103号) 250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 255
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5]141号) 258
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 260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部分) 264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备案操作指引〉的通知》(汇发[2005]70号) 267
9.《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回购定盘利率事宜的批复》(银办函[2006]49号) 271
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构建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16号) 272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52号) 279
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 282
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 285
14.《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0号) 288
1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8号) 291
附录三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终止净额制度在我国破产法上的适用问题 294
附录四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签署机构名单 308
附录五 《NAFMII主协议》相关研究、起草人员名单 310
附录六 《NAFMII主协议》大事记 312
后记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