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律文库序 3
中文版序 3
译校者序 3
绪论 国际法的基础和发展 3
第一章 国际法的基础 3
第一节 国际法的性质 3
第1目 国际法的概念 3
目录 3
第2目 强制法 5
第3目 国际法的法律效力 5
第4目 国际法的实践与法律性质 8
第5目 国际法的根据 8
第7目 国家以外其他人格者作为国际法的主体 10
第6目 国家是国际法的正常主体 10
第二节 国际法的渊源 13
第8目 “渊源”的意义 13
第9目 国际法的渊源 14
第10目 习惯 15
第11目 条约 19
第12目 一般法律原则 23
第13目 法庭判决 24
第14目 学者著作 25
第15目 公平 26
第16目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渊源 26
第17目 国际礼让和道德 30
第18目 国际法和国内法:不同学说 31
第三节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31
第19目 国际法和国内法:各国立场 32
第20目 推定国际法与国内法不相抵触 46
第21目 国内法和国际义务的履行 46
第四节 国际法的普遍性 48
第22目 国际社会的普遍性 48
第23目 国际法的普遍性 50
第五节 国际法的法典编纂 53
第24目 法典编纂运动 53
第25目 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的工作 54
第26目 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的工作 54
第27目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典编纂 54
第28目 国际联盟主持下的法典编纂 55
第29目 1930年海牙法典编纂会议 56
第30目 国际法委员会 57
第31目 国际法的法典编纂与发展 62
第32目 国际法的修改 65
第二章 国际人格者 91
第一节 主权国家是国际人格者 91
第33目 国际人格者的概念 91
第34目 国家的概念 92
第35目 非完全主权的国家 93
第36目 主权可分性的争论 93
第37目 20世纪的主权问题 94
第二节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95
第38目承认概论 95
第39目 承认和国际社会的成员资格 96
第40目 国家的承认 97
第41目 过急的承认 103
第42目 旧国家的新元首和新政府的承认 104
第43目 正常地并符合宪法地取得政权时 106
第44目 不正常地和以革命方式取得政权时 106
第45目 承认政府的标准 107
第46目 事实上承认 109
第47目 承认新国家和新政府的后果 111
第48目 承认的追溯力 112
第49目 承认和内战: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的承认 112
第50目 默示的承认 116
第52目 承认的撤回 117
第51目 附条件的承认 117
第53目 承认和参加联合国 118
第54目 不承认的原则 122
第55目 国家实践和不承认 124
第56目 不承认的后果 129
第三节 国家情况的变动 133
第57目 不影响国家的国际人格的变动 133
第58目 影响国家的国际人格的变动 134
第59目 国家的消失 134
第四节 国家的继承 136
第60目 国家的继承 136
第61目 继承的实际范围 137
第62目 吞并或合并 138
第63目 分裂 143
第64目 分离;脱离 144
第65目 领土的转移 146
第66目 前附属地 147
第67目 政府的继承,和对叛乱的镇压 150
第68目 国家的继承:近来的发展 151
第69目 1978年《关于国家在条约方面继承的维也纳公约》 151
第70目 1983年《关于国家对国家财产、档案和债务的继承的维也纳公约》 155
第五节 复合国际人格者 160
第71目 复合国际人格者概说 160
第72目 身合国 161
第73目 政合国 161
第74目 邦联 162
第75目 联邦国家 163
第76目 联邦和国际义务的履行 165
第77目 关税同盟 166
第六节 英联邦 166
第78目 自治领走向独立的发展 166
第79目 1945年以来的英联邦 168
第80目 英联邦的法律性质 169
第七节 被保护国 170
第81目 被保护国 170
第82目 被保护国的国际地位 171
第83目 最近的和现有的被保护国 171
第八节 附属地 172
第84目 殖民地 172
第85目 非自治领土和《联合国宪章》 174
第86目 委任统治制度的一般特点 182
第九节 委任统治地 182
第87目 居民的国籍 183
第88目 西南非(纳米比亚) 184
第十节 托管制度下的领土 189
第89目 概说 189
第90目 托管制度下的领土 189
第91目 托管制度的目的 190
第92目 托管协定 191
第93目 战略防区 191
第94目 托管理事会 192
第95目 托管领土的主权 193
第97目 瑞士 195
第96目 永久中立国的概念 195
第十一节 永久中立国 195
第98目 奥地利 196
第十二节 教廷 198
第99目 旧教皇国 198
第100目 1871年《意大利保障法》 198
第101目 1929年《拉忒兰条约》 199
第102目 梵蒂冈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199
第三章 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270
第一节 国家资格的基础 270
第103目 国际人格 270
第104目 国家资格的法律基础 271
第105目 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 271
第106目 国家的经济权利和义务 272
第107目 平等是国际法的基础的引伸 275
第二节 国际法上的国家平等 275
第108目 国家平等与国际立法 276
第109目 国家平等与管辖豁免 277
第110目 管辖豁免的例外 280
第111目 国家平等和影响国家财产的政府行为 283
第112目 国家平等与外国官方行为的承认:“国家行为” 284
第113目 违反国际法的外国立法 286
第114目 国家平等与无歧视 288
第三节 尊严 290
第115目 国家尊严的后果 290
第116目 海上礼节 291
第118目 独立与属地和属人权威的后果 292
第四节 独立与属地和属人权威 292
第117目 独立与属地和属人权威是主权的不同方面 292
第119目 对独立与属地和属人权威的侵犯 293
第120目 对独立的限制 295
第121目 对属地权威的限制 295
第122目 对外国的颠覆活动 297
第123目 对属人权威的限制 302
第124目 权利的滥用 303
第125目 环境保护 305
第五节 自保与自卫 307
第126目 自保 307
第127目 自卫权 308
第128目 干涉的禁止 313
第六节 干涉 313
第129目 干涉的概念和性质 314
第130目 在请求下的援助 316
第131目 可以有干涉理由的情况 318
第132目 为一般利益的集体干涉 322
第133目 干涉的政治方面 323
第七节 交往 324
第134目 国家之间的交往 324
第135目 交往的权利和经济合作 324
第八节 管辖权 327
第136目 国家管辖权概说 327
第137目 属地管辖权 328
第138目 对国外侨民的管辖权 330
第139目 对在外国的外国人的管辖权 332
第140目 “荷花号案” 337
第141目 海洋和空气空间上的管辖权 338
第142目 华沙公约与罗马公约 341
第143目 法律合作和协助 341
第144目 外国公法的不执行 342
第四章 国家的责任 401
第一节 国家责任概说 401
第145目 国家责任的性质 401
第146目 国际不法行为的概念 402
第147目 国家作为国际不法行为的主体 403
第148目 个人作为国际不法行为的主体 404
第149目 责任的基础 406
第150目 求偿权的国籍 407
第151目 求偿权的国籍:双重国籍 409
第152目 求偿权的国籍:公司 410
第153目 当地救济方法的用尽 413
第154目 时效的阻碍(消灭时效) 415
第155目 赔偿作为国际不法行为的后果 415
第156目 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417
第157目 国家的刑事责任 417
第158目 国际求偿 419
第二节 国家为国家机关的行为所负的责任 420
第159目 责任因不同机关而异 420
第160目 国家元首的国际侵害行为 421
第161目 政府成员的国际侵害行为 421
第163目 国会的国际侵害活动 422
第162目 外交使节的国际侵害行为 422
第164目 司法机关的国际侵害行为:拒绝司法 423
第165目 行政官员和武装部队成员的国际侵害行为 424
第三节 国家为私人行为所负的责任 425
第166目 国家为私人行为所负的责任 425
第167目 为叛乱者和暴乱者的行为所负的责任 426
附录 译名对照表 444
一、专门名词 444
甲、中文——外文 444
乙、外文——中文 497
二、案件名 547
三、人名(包括船名) 566
四、地名 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