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 3
(一)出资责任 3
1.公司增资扩股后,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与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欠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3
2.当事人出具《资金来源证明》的性质认定及是否应为出资不实承担责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与江苏耀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4
3.冒名出资与股权处分行为——涂开元、舒鑫、攀枝花市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许光全、许光友股权纠纷案 30
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要求——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如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恒德置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43
5.内容有联系但相互独立的两个合同并不必然一并解除——华人(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华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华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宁国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 51
(二)股东权利 70
6.是否具有成为股东的意思是判断当事人是否是公司股东的重要标准——湖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与湖北东方农化中心、襄樊市襄阳区农业开发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股权纠纷案 70
7.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 88
8.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股权确认及盈余分配——余盛与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盈余分配纠纷案 100
(三)组织机构 104
9.公司未设立董事会情形下产生的董事会纪要并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任帅与马成、藏梅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 104
10.子公司有意冒充母公司名义误导合同相对方的行为的效力——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15
(四)股权转让 127
11.股权转让法律关系的确立及补充协议的效力——郭苏焕与杨晓宇、杨晓岚、陈道宜、陈汉湘、深圳市恒运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27
12.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上海沪西经济发展公司、上海琉泰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宝丰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及叶艺林、叶鑫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43
13.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楼国君与方樟荣、毛协财、王忠明、陈溪强、王芳满、张铨兴、徐玉梅、吴广灯股权转让与优先购买权纠纷案 159
14.所涉股权系第三人所有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广东中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岱电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中珊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达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作纠纷案 170
15.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履行并不当然发生矿业权的转让——申峻山、曹志杰与林锡聪、周泽辉、林柏清、周成金、张寿薪、李国光、项学元、王建新、卢福星、项洪元、陈朱华股权转让纠纷案 189
1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朱岳海与海南万宁大花角海洋文化城有限公司、赵守仁股权纠纷案 199
17.预约合同及其强制缔约效力的判定——海南嘉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张小侠、海口南川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南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10
(五)企业改制、重整 216
18.资产买卖、租赁关系与企业改制关系的区分认定及责任承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江苏汤沟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及灌南压铸机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216
19.企业改制时承诺的偿债义务应当履行——青岛泓海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北斗星纺织有限公司、淄博第四棉纺厂、桓台县经济贸易局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26
(六)法律责任 244
20.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及应承担的责任——源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港保税区国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通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国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建国借款合同纠纷案 244
21.拍卖公司的瑕疵披露义务——新疆民街旅游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兵团农行营业部、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254
二、破产 265
22.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债务处理及担保责任的承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 265
23.当事人与证券公司有关固定年收益率的约定属于保底条款性质,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南通凯辉服装有限公司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辰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272
三、金融 277
(一)证券 277
24.证券公司违规挪用客户证券资产被追回后,相关权利人可行使代偿性取回权——上诉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纠纷案 277
25.当事人的代理行为既无书面授权又不符合表见代理情形的,造成的损失应有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破产取回权纠纷案 287
26.对于由证券公司进行违规融配资形成的经纪账户的透支,弥补资金应用于减少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关于商请协调新疆证券破产管理人退回相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函》的复函 307
27.委托理财关系的认定及强行平仓是否构成侵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街证券营业部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返还纠纷案 309
28.证券公司在从事经纪业务时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定——关于大连真龙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友好路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答复 320
29.证券经纪合同中的义务与责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合同纠纷案 322
(二)票据 341
30.人民法院判决不应对案外票据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决断——天津中能星光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兰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明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341
31.票据贴现中各方的过错认定与责任承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行与山西侯马市亨丰贸易有限公司、侯马市天瑞鸿焦铁有限公司、侯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鑫炉料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 352
32.购买方接受并提交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认定实际交易价格的直接证据——中国航油集团宁夏石油有限公司与宁夏兰星石油销售(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373
(三)银行 380
33.委托贷款应遵守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规定——太原东铝铝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鑫恒铝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380
34.转贴现行遭承兑行二次拒付后,依据其与贴现行签订的《转贴现协议》主张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构成合同违约之诉,与是否持有或返还票据无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贴现合同纠纷案 388
35.银行选择同时建立信用证和借款两个法律关系的处理——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实业发展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容桂支行、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永诚 396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德鞋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佛山市顺德区迅发电线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420
3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银行债权如何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420
(四)金融不良资产 430
37.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合同纠纷不仅适用物权法、合同法,而更应纳入国家处置不良资产的大背景下考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与承德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秦皇岛竞择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纠纷案 430
38.当事人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方式合法性的判断标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与长春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市民生农贸综合市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445
39.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及合同效力问题——哈尔滨市胜达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与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确认合同效力及优先购买权纠纷案 455
(五)保险 466
40.财产保险合同的性质及赔偿计算标准——陈永梁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阿荣旗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466
(六)期货 480
41.远期商品购销合同与变相期货、非法期货的区分——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东金创利经贸有限公司与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480
四、法律程序 501
42.追加当事人申请的审查——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501
43.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佛山市顺德区容星燃气用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容桂支行、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德鞋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市顺德区迅发电线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504
44.法院应当对于当事人在证据交换后提出反驳并提出的新证据再次进行交换质证——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沈阳东鹏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527
45.当事人恶意侵犯国有矿山资源计算损失不应剔除开采等成本并应由侵权人承担反证的举证责任——茅德贤、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有限公司、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106队以及成县恒兴矿业有限公司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采矿权纠纷案 546
46.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期间为一年,且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四川愿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愿望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横向经济联合开发总公司与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564
47.分期缴纳租金的租赁合同,应按照最后一期租金计算诉讼时效——秦皇岛华侨大酒店与秦皇岛市海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租赁合同纠纷案 577
48.保全送达行为公证的效力——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590
49.法院调解的原则及对协议内容的审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青海方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宁市土地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604
50.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事实和内容再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证券部武胜营业处与瓦房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证券回购纠纷案 613
51.交易行为涉及案外人,且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应发回重审——常熟星岛新兴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631
52.一审法院对法定期间增加的诉讼请求未作审理、判决,二审经调解不成,应发回重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与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淞江爱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633
53.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应在原审诉讼请求之内——黄桃华与李绍彬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