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释义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
第三章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3
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85
第五章 附则 117
第二编 问题解答 121
一、关于行政区划和代表选举 121
二、关于地方人大换届选举时间 122
三、关于地方性法规 126
四、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42
五、关于地方人大的职权 146
六、关于地方人大会议 148
七、关于选举 156
八、关于另行选举和补选 175
九、关于罢免与撤职处分 183
十、关于辞职 191
十一、关于质询、调查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 197
十二、关于代表保护和其他 205
十三、关于常委委员兼职及其他 219
十四、关于人大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任免 238
十五、关于副职代理正职 248
十六、关于副职的个别任免 257
十七、关于常委会撤职与行政纪律处分 260
十八、关于地方荣誉称号 266
十九、关于常委会的其他职权 269
二十、关于常委会会议 273
二十一、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人大办事机构 278
二十二、关于地方政府职权及其他 282
二十三、关于行政区划变动引起的有关代表选举和政权机关产生的法律问题 286
(一)关于地市合并 286
(二)关于县级市升为地级市 291
(三)关于县市合并 294
(四)关于县改市 296
(五)关于新建县市 297
(六)关于乡改镇、乡镇合并等 302
二十四、新增补的问题解答 307
附录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21
附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341
附2: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344
附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节选) 346
附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节选) 348
附5: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选) 352
附6:关于六个法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节选)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