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2) 3
序言 3
一、专利案件审判 4
二、商标案件审判 42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50
四、竞争案件审判 54
五、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与证据 62
结语 67
审判案例指导(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选登) 71
一、专利案件审判 71
(一)专利民事案件审判 71
1.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划分方法——申请再审人张强与被申请人烟台市栖霞大易工贸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魏二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71
2.可否利用说明书修改权利要求用语的明确含义——申请再审人无锡市隆盛电缆材料厂、上海锡盛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75
3.通过测量说明书附图得到的尺寸参数不能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申请再审人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费诺东亚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120
4.使用环境特征的解释——申请再审人株式会社岛野与被申请人宁波市日骋工贸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126
5.封闭式权利要求的解释——申请再审人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特利尔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胡小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152
6.封闭式权利要求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申请再审人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特利尔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胡小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存目 参见第152页) 160
7.部分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情形下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申请再审人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九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176
8.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的侵权指控不应支持——申请再审人柏万清与被申请人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被申请人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187
9.现有技术抗辩的比对方法与审查方式——申请再审人盐城泽田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盐城市格瑞特机械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191
10.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中产品类别的确定——申请再审人弓箭国际与被申请人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197
11.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时间点的确定——申请再审人陕西东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秦丰农机(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02
(二)专利行政案件审判 210
12.解释权利要求时应使保护范围与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相适应——申请再审人东莞佳畅玩具有限公司、许楚华与被申请人新利达电池实业(德庆)有限公司、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10
13.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现有技术领域的确定与考虑——申请再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被申请人赵东红、张如一、第三人邹继豪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23
14.新晶型化合物的创造性判断——申请再审人贝林格尔英格海姆法玛两合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审第三人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34
15.创造性判断中商业成功的考量时机与认定方法——申请再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被申请人胡颖、原审第三人深圳市恩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39
16.确定对比文件公开的产品结构图形的内容时可结合其结构特点及公知常识——申请再审人镇江市营房塑电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科进尼龙管道制品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50
17.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公开的认定标准——申请再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被申请人北京市捷瑞特弹性阻尼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人北京金自天和缓冲技术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59
18.判断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对权利要求书撰写错误的处理——申请再审人洪亮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宋章根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63
19.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及其意义——申请再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被申请人张迪军、原审第三人慈溪市鑫隆电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275
20.创造性判断中采纳申请日后补交的实验数据的条件——申请再审人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明专利权行政纠纷案 287
21.判决专利复审委员会重作决定应考量的情形——申请再审人曹忠泉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上海精凯服装机械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302
二、商标案件审判 314
(一)商标民事案件审判 314
22.被错误注销后重新恢复的注册商标应视为一直存续——申请再审人青岛海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鑫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鑫源焊条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314
23.商标侵权判定中对授权经销商合理使用商标的认定——申请再审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天源通海酒业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24
24.成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合理规范使用集团标识不构成商标侵权——申请再审人江苏迈安德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29
(二)商标行政案件审判 342
25.以商品部分外观申请立体商标的显著性的审查判断——申请再审人意大利爱马仕公司(HERMESITALIES.P.A.)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342
26.将去世的知名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可否认定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申请再审人贵州美酒河酿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审第三人李长寿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346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351
27.计算机中文字库的作品属性——上诉人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351
28.计算机中文字库运行后产生的单个汉字的著作权保护——上诉人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雪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存目 参见第351页) 351
29.“通知-删除”程序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承担——上诉人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371
四、竞争案件审判 388
30.已经实际具有区别产品来源功能的特定产品型号应受保护——申请再审人乐清市万顺电器有限公司、深圳新宝凯电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宝凯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88
31.具有很高知名度的指代特定人群及其技艺或作品的特定称谓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申请再审人张锠、张宏岳、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94
32.对通用称谓进行审查判断时的考虑因素——申请再审人张锠、张宏岳、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存目参见第394页) 394
33.合同附随义务不能构成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申诉人张家港市恒立电工有限公司清算组与被申诉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宇阳橡塑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经营秘密纠纷案 448
34.具有特殊地理因素的商号之间的共存——申请再审人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安市白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商号)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53
五、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与证据 466
35.消费者使用的被诉侵权商品的扣押地不属于据以确定管辖的“查封扣押地”——申请再审人日照金通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金杯车辆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466
36.涉及同一事实的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和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上诉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被上诉人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470
37.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的条件——申请再审人江苏省微生物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一审被告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辽宁民生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案 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