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历史法学派与萨维尼的学术命运 1
二、历史、法制史与民法 5
上编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13
第一章 历史法学派的兴起 13
一、历史法学派的诞生 13
二、历史法学派与历史主义、浪漫主义 19
三、历史法学派与文化民族主义 25
第二章 历史法学的理论脉络 29
一、导论 29
二、欧陆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31
三、英美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49
第三章 历史法学派的洞见与“危险” 62
一、历史法学与自然法学 62
二、历史法学与社会契约论 67
三、历史法学与法律变迁 74
四、历史法学派的“危险”:从民族精神到国家精神 78
第四章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85
一、历史法学派的分裂: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法学派 85
二、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93
中编 体系化法史学 99
第五章 “体系”战胜“历史” 99
一、导论 99
二、历史法学派内在机理的矛盾 100
三、“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一):罗马法的特质及其继受 108
四、“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二):立法需求 116
五、“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三):神圣罗马帝国 123
第六章 体系方法的操作及其理论脉络 127
一、体系方法及其操作 127
二、从“决疑术”到“体系方法”:欧陆民法发展的线索之一 133
三、体系方法与历史方法冲突的调适:直观 142
第七章 从潘德克顿体系到概念法学 150
一、潘德克顿体系的形成 150
二、潘德克顿体系与日耳曼私法体系 156
三、从潘德克顿法学到概念法学 162
第八章 《德国民法典》与“德意志民法帝国”的诞生 173
一、《德国民法典》诞生前的德国社会 173
二、《德国民法典》的诞生 176
三、德国民法的体制中立:以《德国民法典》草案的批判为例 185
四、“德意志民法帝国”的兴起 196
下编 法律历史社会学 201
第九章 法律历史社会学的历史观与法律观 201
一、导言 201
二、法律历史社会学的历史观 202
三、法律历史社会学的法律观 215
第十章 法律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232
一、语境方法 232
二、移情与理解 239
三、归纳方法 246
四、法律历史社会学方法的运用:以拾得物为例 254
第十一章 法律历史社会学的理论运用 259
一、导论 259
二、历史中的“活法”:“王氏之死”与清代民法 260
三、法律的功能替代物:原始人的“法”与中世纪共同体责任制 269
四、法律的变迁:刑法改革与美国法的变迁 274
结论 289
第十二章 法学的体系、历史与价值:以“买卖(不)破租赁”为例 289
一、法学的价值:基尔希曼与拉伦茨之争 289
二、《德国民法典》中的“买卖(不)破租赁” 292
三、“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体系、历史与价值 296
四、法学中的体系、历史与价值 305
参考书目 311
索引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