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除灰系统 1
第三章 水力除灰系统 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
第二节 除灰用水 6
第三节 灰渣沟 9
第四节 沉渣、沉灰池 12
第五节 灰渣(浆)泵房 13
第六节 油隔离泥浆泵房及其附属设施 17
第四章 气力除灰系统 1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
第二节 设备选择及布置要求 21
第三节 除灰管道 25
第五章 仪表、通讯及自动化 27
附录一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第四章 30
第三节 除灰系统 30
附录二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第三章及第四章(节录) 31
附录三 本规定用词说明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