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修订版前言 1
初版前言 1
绪论 1
第一编 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1835年—1848年) 29
引言 29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律思想(1835年—1842年) 36
第一节 马克思由康德主义转向黑格尔主义 36
一、先验的法哲学体系 37
二、卢梭—康德的影响 40
三、精神世界的风暴 43
四、转向黑格尔 47
第二节 《博士论文》中的法哲学观 50
第三节 马克思《莱茵报》前期的法律思想 56
一、法典应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56
二、惩罚思想方式的法律是“恐怖主义的法律” 63
三、出版法与检查法、法官与检查官 66
四、历史法学派是十八世纪的“轻佻精神” 69
五、法的“引力定律” 72
第四节 恩格斯的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律观 74
一、“走上了通向黑格尔主义的阳关大道” 75
二、专制法律是对人类理性的涂炭 80
三、自由理性、法制与人民主权 87
第二章 从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学向历史唯物主义法学过渡时期的法律思想(1842年下半年—1844年初) 98
第一节 马克思《莱茵报》后期的法律思想 98
一、利益总是占法的上风 99
二、犯罪的现实是刑罚的标尺 102
三、谴责普鲁士封建贵族的重刑主义和专制主义的法律 106
四、为穷人阶级争得权利 111
五、实体法与程序法具有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117
六、婚姻关系的本质是摆脱夫妻双方主观任性的客观伦理理性 120
七、法律是“事物的法的本质”之反映 124
第二节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中初步指明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基本方向 127
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法律观的影响 128
二、市民社会决定法 130
三、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统一性 136
四、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 141
五、评黑格尔对立法权与国家制度、立法权与行政权这两个“二律背反”的调和主义态度 145
六、唯物一元论的法学认识论和法学辩证法 152
第三节 恩格斯法律观中的新因素 156
一、评废除谷物法运动 157
二、现代法制的危机 159
三、物质利益与工人阶级的社会革命 162
第四节 《德法年鉴》时期的法律思想 165
一、资产阶级人权的矛盾性 166
二、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争取人的“普遍权利” 171
三、思辨法哲学与现代国家制度 175
四、在私有制下,犯罪按照特殊规律增长 178
第三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形成(1844年初—1846年) 183
第一节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入口处 183
一、经济异化是法律异化的基础 184
二、人的社会性和社会的人性 188
三、科学法律观的认识方法 193
四、在剥削者国家,行政具有消极职能 197
第二节 恩格斯法律思想的重大进展 201
一、英国宪法中的深刻矛盾 201
二、资产阶级镇压人民的刑事法律 204
三、资产阶级“法治国”的虚伪性 207
四、推翻资产阶级法制的工人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209
第三节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进一步发展 213
一、法律是“宣告”,还是“规定” 213
二、现代“公法”的基础 217
三、评法国唯物主义者的犯罪观 223
四、评资产阶级的刑罚论 225
第四节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理论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 231
一、法的运动的一般规律 232
二、法是表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的国家意志 238
三、法的价值分析 244
四、私法是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的 251
第四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公开问世。《共产党宣言》的发表(1846年—1848年) 257
第一节 在反对蒲鲁东主义、“真正社会主义”和小资产阶级激进派的斗争中,马克思恩格斯深化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 257
一、立法“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258
二、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历史意义 262
三、资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关系” 266
第二节 《共产党宣言》是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系统的纲领性文件 269
一、人类社会的历史运动与法 270
二、资产阶级法是“被奉为法律”的资产阶级意志 272
三、工人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是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274
第二编 欧洲1848年革命至巴黎公社前夕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发展(1848年—1871年)引言 281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论1848年德国革命中的民主法制问题 285
第一节 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法权要求。《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 285
一、对德国政治和经济制度实行民主改革的纲领性要求 285
二、无产阶级革命与人民主权 288
三、应当用法律固定已经由人民实现的废除封建义务的事实 291
四、革命是人民权利的法律根据 294
第二节 在两个政治审判案上的发言 297
一、侮辱罪与诽谤罪 297
二、出版自由与革命报刊的任务 301
三、革命对陈腐的法律上层建筑的态度 304
四、拒绝纳税是人民合法的自卫手段 308
第三节 评普鲁士的几个反动法案 310
一、评《出版法案》 310
二、评《市民自卫团法案》 313
三、评“三个新法案” 316
四、评“钦定宪法” 319
第六章 1848年法国革命的尝试。马克思主义关于打碎旧国家机器学说的完成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进一步发展 322
第一节 无产阶级的国家与法权要求必须经过阶级斗争的血与火的考验。《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 322
一、对法国1848年革命过程的分析 322
二、法国1848年革命经验的总结 330
三、论共和国和宪法问题 333
第二节 打碎旧国家机器和废除旧法体系学说的完成。《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341
一、以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和理解政治斗争 341
二、论法国农民的“拿破仑观念” 344
三、对1848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批判 346
四、打碎资产阶级旧国家机器和废除旧法体系的学说 349
一、西班牙精神生活的独特产物:1812年西班牙宪法 353
第三节 1848年革命后对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批判 353
二、资产阶级司法和陪审法庭 358
三、资产阶级惩罚制度的野蛮性及其刑罚哲学理论 360
第四节 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精辟概括。1852年3月5日马克思致约·魏德迈的信 362
一、问题的提出 362
二、发现现代社会中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是杰出的资产阶级学者的功劳 363
三、马克思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上的新贡献 364
第一节 1815年体系是人类历史上最怪诞的国际法虚构物之一 366
一、维也纳会议是反雅各宾战争的自然产物 366
第七章 十九世纪五十、六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民族解放运动经验和研究国际问题时所阐述的国际法思想 366
二、《维也纳条约》是欧洲反动势力在15年复辟时期进行统治的典型形式 369
第二节 战争的性质 371
一、殖民主义者的侵略战争具有强盗性质 371
二、赶走外国征服者是殖民地人民的合法权利 373
第三节 无产阶级革命与国际法原则 375
一、压迫民族中的无产阶级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要给毗邻民族以自由 375
二、私人关系间必须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准则应该成为国际关系中至高无上的准则 377
三、和平——社会主义社会的国际原则 378
第八章 第一国际时期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在同改良主义、机会主义斗争中的发展 382
一、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83
第一节 马克思论权利和义务 383
二、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84
三、实现人权的前提是消灭一切阶级压迫 386
第二节 10小时工作日法案与工人阶级的解放 387
一、10小时工作日法案的通过是工人阶级一个重大 387
的实际成功 387
二、10小时工作日立法意味着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的破产 389
三、工人阶级通过普遍的立法行为能够得到靠许多分散的个人努力所无法得到的东西 390
第三节 继承权的消亡是废除私有制的社会改造的自然结果。《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 392
一、继承权的社会意义 392
二、消灭私有制是继承权消亡的惟一途径 393
第三编 《资本论》及其创作过程中的法律思想 397
引言 397
第九章 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 401
第一节 生产形式孵化法的关系 402
一、法的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 402
二、意志关系的内容由经济关系本身决定 410
三、法的物质制约性的内在矛盾 417
第二节 法的关系的实质是统治阶级利益的神圣化 424
一、统治阶级总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 424
二、资本主义的立法者只考虑剥削者的私人利益 428
三、剥削阶级法之间的继承和变异 431
四、剥削阶级法的有限的历史意义 433
第三节 法同样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435
一、社会职能的存在和职业活动根源于一定的生产方式 436
二、法“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 440
第十章 资产阶级的法的关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雇佣劳动立法的前期历史 446
第一节 血腥的立法以血和火的文字载入编年史 446
一、直接的掠夺吓住了政府原有的立法 446
二、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和创立新法进行原始积累 449
三、用暴力确立新法律的权威 451
第二节 古怪恐怖的法律造成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须的纪律 453
一、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 453
二、剥夺者阶级惩治被剥夺者的恐怖立法 455
三、资本主义积累和资产阶级立法的历史趋势 459
第三节 统治阶级不得不用法律来防止资本主义剥削的过火现象 461
一、19世纪上半叶英国工人状况 461
二、英国工厂立法的历史 467
三、英国建立“现行工厂法”的必然性 474
四、英国工厂立法对其他国家的影响 478
一、工厂立法根本不想触犯资本榨取剩余劳动的自由 479
第四节 英国工厂法的实质及其结果 479
二、工人争得的让步有名无实、不兑现 482
三、英国工厂法的意义 487
第十一章 自由、平等和法 492
第一节 以法的形式出现的自由和平等,是交换价值 493
再生产的必然要求 493
一、决定自由的法的界限是交换的内容和社会性,而不是意志 . 493
二、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 495
三、关于自由发展阶段的学说 498
一、问题的提出 502
第二节 自由的自身限制和外在限制 502
二、生产方式运动和发展的内在界限 503
三、自由只应受自己的生活条件的限制 507
第三节 资本主义自由和平等的实质 509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工人的“人身自由”之上的 509
二、资本主义的自由和平等只存在于商品交换的界限之内 510
三、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人权 513
第十二章 法律:建立在所有权的基础上并表现所有权 516
第一节 前资本主义社会所有制的历史发展形式 516
一、劳动的个人对其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原始所有制 517
二、奴隶制和农奴制的所有制形式 527
三、财产的产生和历史形式 528
第二节 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所有权 531
一、所有权根源于社会本身 531
二、剥削者社会中劳动者的所有权问题 532
三、法律保护一定的所有权关系 533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 535
一、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和前提 536
二、土地所有权的历史形式 538
三、基于土地所有权的地租形式 541
四、资本发展的第一个条件是土地所有权同劳动分离 545
五、在较高级的社会,土地所有权是荒谬的 546
第四节 资本所有权 547
一、资产阶级所有权的两条规律 547
二、资本主义私有制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 549
三、资本的权能分离 551
四、货币——商品所有权证书 553
第五节 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和英国银行法 554
一、问题的提出 554
二、银行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精巧和最发达的产物 555
三、狡猾的1844年银行法 558
第四编 马克思恩格斯在继续总结无产阶级革命经验、反对机会主义思潮的斗争中深化历史唯物主义法学(1871年—1883年)引言 565
第十三章 巴黎公社的经验。无产阶级专政的雏型。《法兰西内战》 569
第一节 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和废除旧法体系的第 572
一次实践 572
一、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旧国家机器 572
二、巴黎公社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具体措施 574
三、无产阶级专政的雏型 576
第二节 公社的民主制度和法制 582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 582
二、公社的法制 589
第十四章 在同“左”倾机会主义思潮的斗争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蒲鲁东主义的“永恒公平”论和巴枯宁主义的无政府主义及法律虚无主义 592
一、“永恒公平”论的实质是抹煞阶级关系 593
第一节 评蒲鲁东的“永恒公平”。法与法学的产生。《论住宅问题》 593
二、公平始终是现存经济关系的观念化和神圣化的表现 597
三、法与法学的历史起源 602
四、资产阶级法律解决住宅问题总是有利于资产者 606
五、法律只有操在工人支配的政府手中才能成为强有力的武器 610
第二节 批判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 612
一、无产阶级必须进行政治斗争,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613
二、权威与自治、国家强制与个人自由 617
第十五章 在批判拉萨尔主义的斗争中,马克思恩格斯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和法。《哥达纲领批判》 621
一、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国家形态的特点 622
第一节 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平等”、“自由”的天然王国 622
二、剖析拉萨尔主义的“自由国家”观 626
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平等仍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 632
四、实现事实平等的条件 636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639
一、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639
二、社会主义国家和法的新职能 643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经济法思想 647
一、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所有权问题 647
二、土地国有化制度 651
三、社会主义法是国家组织生产的工具 655
四、经济组织的规律比法律和法庭更有力量 658
第十六章 在同杜林的论战中恩格斯阐发科学的平等观、自由观和暴力观。《反杜林论》 661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 661
一、批判杜林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平等观 661
二、科学评价卢梭的平等学说 665
三、系统论述平等观念的历史发展和阶级内容 669
第二节 法、自由和规律 675
一、揭露和批判杜林在法学上的狂妄无知 675
二、法律责任的哲学基础 682
三、自由意志和客观必然性 685
四、自由是一定历史发展的产物 692
第三节 暴力和经济基础 694
一、暴力虽然可以改变占有状况,但是不能创造私有财产本身 695
二、暴力的历史作用 699
第十七章 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笔记中的法律思想 707
第一节 法权关系从野蛮到文明的变迁 708
一、法的现象起源的一般轨迹 708
二、东方问题的历史独特性 711
一、风俗习惯在法律调整机制中的重要功用 713
第二节 东方法律文化的固有逻辑 713
二、村社高于个人的法律价值取向 716
三、以专制国家为基点生长出来的行政体系 721
四、农村公社对司法活动的广泛参与 725
第三节 西方法律文化对东方的冲击 729
一、一个重要的思想论题 729
二、公社体制的急剧转型 732
三、西方殖民者对待东方法律的态度 734
四、东方法律发展的特殊意义 736
第一节 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742
第十八章 马克思的法哲学方法论思想 742
一、“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 743
二、历史辩证的方法 745
三、系统研究的方法 747
四、比较分析方法 751
第二节 法哲学的叙述方法 754
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754
二、确定逻辑起点法 755
三、逻辑的与历史的相统一的方法 759
四、概念中介法 762
引言 769
第五编 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捍卫和发展(1883年—1895年) 769
第十九章 系统研究史前社会,科学地分析国家和法的起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774
第一节 家庭的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阶级社会中婚姻家庭的矛盾和实质 776
一、“两种生产”在一切原始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 776
二、原始社会的最初阶段没有家庭 781
三、婚姻家庭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产生,并不断变化自己的形式 788
四、资本主义婚姻关系的实质。对资产阶级婚姻立法原则的批判 792
五、婚姻自由和真正的一夫一妻制只有在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后才能充分实现 795
第二节 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征和社会规范 797
一、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单位 798
二、氏族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原始公有制经济 800
三、原始社会没有法,习俗是基本的社会调整规范 801
四、氏族习俗的内容 803
第三节 国家与法的产生 807
一、氏族制度被社会分工及其后果所炸毁。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 807
二、国家是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法是氏族习俗的延续和变革 813
三、国家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816
四、国家和法产生的形式 818
五、国家和法的消亡 822
第二十章 第二国际成立前后恩格斯在批判唯心主义和同机会主义斗争中所阐发的法律思想 824
第一节 彻底批判唯心主义法哲学。《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825
一、对黑格尔法哲学中一个著名命题的剖析 826
二、黑格尔法哲学的核心是唯心主义的国家观 828
三、国家与法决定于经济基础又服务于经济基础 830
四、评费尔巴哈的伦理观和权利平等论 834
第二节 揭露所谓“社会主义法学改造”的实质。《法学家的社会主义》 837
一、门格尔用法哲学来解释社会主义是妄说 838
二、现代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是中世纪神学世界观的世俗化 842
三、无产阶级最初的理论代表是站在法学的“权利基础”之上的 845
四、社会主义者并不拒绝提出一定的法权要求 848
第三节 《〈法兰西内战〉导言》和《〈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的法律思想 849
一、打碎旧国家机器和铲除旧法 850
二、合法斗争与非合法斗争相结合 853
第四节 对《爱尔福特纲领草案》的批判。无产阶级国家的性质和形式 860
一、平等义务是对资产阶级平等权利的重要补充 861
二、德意志帝国国会是专制制度的遮羞布。要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 864
三、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 866
四、无产阶级应当采取单一而不可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869
第二十一章 恩格斯晚年历史唯物主义通信完成的法相对独立性学说 873
第一节 恩格斯关于法相对独立性学说的形成及特征 873
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 874
一、同历史唯心主义者进行激烈论战的产物 874
三、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最高峰 875
第二节 法相对独立性学说的主要内容 875
一、法对社会经济基础具有强大的反作用 876
二、法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 877
三、法有自己内部的和谐一致性 879
四、法有继承性 880
五、国家和法比其他上层建筑现象更接近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更大 881
第三节 法相对独立性学说及其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意义 883
一、法理论方面的意义 883
二、法学方法论方面的意义 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