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PDF下载

  • 购买积分:8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法)杜尔哥著;唐日松译
  • 出 版 社:华夏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
  • 页数:105 页
图书介绍:

第一节 假设平均分配土地,每个人仅拥有维持其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则不可能存在商业 1

第二节 上述假设未曾存在过,但即使存在也不可能持续。土壤的差异性和需要的多样性导致了土地产品与其他产品的交换 1

第三节 土地产品需要长期和艰辛的生产过程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 3

第四节 这些加工过程的必要性导致了以土地产品交换劳动 4

第五节 生产原料的农夫比加工原料的工匠更重要。农夫是劳动流通的最先发动者;是农夫使土地产出所有工匠的工资 5

第六节 工人的工资受限于那些为生计而工作的工人们之间的竞争。他所得到的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 6

第七节 农夫是惟一的劳动产出超过自己劳动工资的劳动者,所以,他是所有财富的惟一源泉 7

第八节 社会首先被划分为两个阶级:一个是生产阶级,即耕种者阶级;另一个是工薪阶级,即工匠阶级 8

第九节 在社会最开初的时代,还不能将土地所有者与耕种者区分开来 8

第十节 社会的进步;所有土地都有了主人 9

第十一节 在受雇的耕种者的帮助下,土地所有者开始从耕种劳动中解脱出来 10

第十二节 产权分配的不平等——这种现象不可避免出现的原因 10

第十三节 这种不平等的后果:土地耕种者和土地所有者区分开来 11

第十四节 土地耕种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产品分配。纯产品或收入 12

第十五节 社会重新划分为土地耕种者、工匠和土地所有者三个阶级,或生产阶级、工薪阶级和可自由支配阶级 12

第十六节 两个劳动阶级或不能自由支配阶级间的相似之处 13

第十七节 两个劳动阶级间的根本区别 14

第十八节 这种区别使其进一步区分为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 15

第十九节 土地所有者如何从其土地上获取收入 15

第二十节 第一种方法:由那些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来耕种 16

第二十一节 第二种方法:由奴隶来耕种 16

第二十二节 由奴隶进行耕种的方法不能在大型社会中继续实行 18

第二十三节 继真正所谓的奴隶制度之后的是人被束缚于土地的制度 18

第二十四节 继人被束缚于土地的制度之后的是领地制度,奴隶成为土地所有者。第三种方法:让渡土地换取一定回报 19

第二十五节 第四种方法:对分佃耕制 20

第二十六节 第五种方法:土地的包租或出租 21

第二十七节 最后一种方法最有利,但前提是该地区已很富庶 22

第二十八节 简要重述使土地能生产的各种方法 22

第二十九节 论一般的资本及货币的收入 23

第三十节 论商业中黄金和白银的用途 24

第三十一节 商业的兴起。商品评价的原则 24

第三十二节 商品交换的现行价值是如何确定的 26

第三十三节 商业赋予所有商品相对任何其他商品的现行价值;因此,所有商品都是一定数量的任何其他商品的等值物,它可视为代表其他商品的象征物 27

第三十四节 任何商品都可用做衡量所有其他商品价值的尺度或共同标准 28

第三十五节 并非每种商品都是同样便利的价值尺度。较妥当的是优先选择那些在质量上不易发生显著变化,并且其价值主要与数目或数量相关的商品 29

第三十六节 价值与数目或数量间缺少准确的一致性的情形,由平均估价来弥补,这种平均估价成为一种真正的货币 30

第三十七节 举例说明成为表达价值的理想方式的那些平均估价 31

第三十八节 所有商品都是代表每种商业对象的象征物,但对其使用的多寡,则取决于它是否便于运输,是否便于保存而不变质 32

第三十九节 所有商品都具有货币的两种基本属性,即衡量和代表所有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商品都是货币 32

第四十节 反之,基本上所有货币都是商品 33

第四十一节 不同物品均能够作为并且已经作为流通货币 33

第四十二节 金属,尤其是黄金和白银,最适用于这种目的。理由陈述 34

第四十三节 由于事物的本质属性,黄金和白银成为了货币,并且是普遍性的货币,这与所有习俗和法律都无关 36

第四十四节 其他金属仅用于次要用途 36

第四十五节 黄金和白银作为货币的使用,提高了它们作为物质原材料的价值 36

第四十六节 黄金和白银与其他商业对象的比较,以及二者彼此比较的价值的变化 37

第四十七节 用货币进行支付的习俗有助于区分卖主和买主 38

第四十八节 货币的使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不同阶层间的劳动分工 39

第四十九节 关于积累起来形成资本的多余年产品 39

第五十节 可动财富。货币的积累 40

第五十一节 可动财富是所有营利行业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41

第五十二节 耕种垫付的必要性 41

第五十三节 土地尚未被耕种前所提供的第一笔垫付 42

第五十四节 牲畜甚至在土地被耕种前就是可动财富 43

第五十五节 土地耕种所必需的另一种可动财富和垫付:奴隶 43

第五十六节 可动财富甚至对土地本身都有一种交换价值 44

第五十七节 评估土地的价值,根据土地的收入与它所交换的可动财富数量或价值的比例而定;这种比例称为土地的价格 45

第五十八节 所有货币资本,以及无论多少的所有价值,都是生产等于一定数额收入的土地的等值物。运用资本的第一种方法。购买土地 46

第五十九节 货币的另一种运用方法,用于制造业和工业的垫付 47

第六十节 说明工业企业中各种资本垫付的运用;关于资本的收回及其应产生的利润 48

第六十一节 工业中工薪阶级再分为资本家和纯粹的工人 50

第六十二节 还有一种运用资本的方法,用做农业企业的垫付。关于农业企业中资本的用途以及必不可少的利润的论述 50

第六十三节 农业方面资本家性质的企业家之间的竞争决定了地租的现行价格。大规模的农业经营 52

第六十四节 资本家性质的企业家的缺少使土地耕种和经营仅限小范围内 53

第六十五节 土地耕种者阶级再划分为企业家或承包者和单纯的领薪者,无论后者是雇工还是零工 54

第六十六节 第四种运用资本的方法,用于商业企业的垫付。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真正所谓的商人做中介的必要性 54

第六十七节 各种等级的商人,他们全体的共同点是:为再卖出而买入,他们从事这一行业的费用靠垫付维持,这种垫付将连同利润一并收回,以便重新投入到下一次的为卖出而买入的交易中 56

第六十八节 货币流通的真正意义 58

第六十九节 在黄金和白银进入商业领域前,所有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和商业,不可能不受到极大限制 59

第七十节 由于资本像劳动者的勤劳一样对于所有经营事业都是必要的,因此勤劳者愿意与为他们提供所需资金的资本家分享他们的企业利润 60

第七十一节 资本的第五种运用方法:放贷取息。贷款的性质 60

第七十二节 关于放贷取息的错误观念 61

第七十三节 对经院哲学家的反驳 62

第七十四节 货币利息的真实基础 64

第七十五节 对一种反对意见的回复 66

第七十六节 利率像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只应由交易过程自身来决定 68

第七十七节 货币在商业中有两种不同的估价:一种是表达我们为了得到各种商品所付出的货币数量;另一种则是表达一笔货币与交易过程中所得利息之间的关系 68

第七十八节 这两种估价彼此无关,并由各种不同的原则所支配 69

第七十九节 在比较货币与商品的价值时,我们将货币视为一种金属,而这种金属是交易的目标。在评估货币利息时,我们关注的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效用 71

第八十节 利息的价格直接取决于借款者的需求与贷款者的供给之比。这种比例主要取决于通过储蓄剩余收入和年产品而形成资本所积累的可动财富的数量,不论这些资本是以货币形式存在,还是以在商业中有价值的任何其他种类的财富形式存在 72

第八十一节 节俭精神不断增加各种资本的数量,奢侈则不断消耗它们 73

第八十二节 利率的降低证明,在欧洲,节俭比奢侈盛行 74

第八十三节 扼要重述运用资本的五种不同方法 75

第八十四节 运用资本的不同方法间的相互影响 75

第八十五节 投入土地的货币必然最少 76

第八十六节 放贷取息的货币所带来的收入,应比用同等资本购买土地所带来的收入略多 76

第八十七节 投入农业、制造业或商业的货币所生产的利润应比贷款利息更多 76

第八十八节 不过,这些不同的运用方法所带来的成果相互受到限制,并且尽管它们彼此并不一样,但却保持某种平衡 77

第八十九节 货币的现行利率是一种标准,借助这种标准可以判断资本的多寡;它是衡量一国农业、制造业和商业发展程度的尺度 78

第九十节 货币利率对所有营利行业的影响 79

第九十一节 一个国家的总财富包括:一所有田产的纯收入乘以地价率;二国内现存所有可动财富的总和 80

第九十二节 不能将借贷资本包括在总财富之内,否则会导致重复计算 81

第九十三节 在社会的三个阶级中,货币的贷款者应列入哪个阶级? 83

第九十四节 贷款者,就他自身来说,属于可自由支配阶级 84

第九十五节 从贷款者能利用利息的方法看,贷款者提取的利息是可自由支配的 85

第九十六节 从国家有权拨用一部分利息满足自己需要而无任何不便这个意义上看,货币的利息不是可自由支配的 85

第九十七节 反对意见 87

第九十八节 对这种反对意见的答复 87

第九十九节 除了土地的净产品外,一国不存在任何严格意义上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88

第一百节 土地还提供了全部可动财富即现存资本,它们是由每年储蓄的一部分土地产品形成的 89

第一百零一节 尽管货币是储蓄的直接目标,并且可以说是资本的最初基础,但货币却只占资本总额的极少一部分 91

附录 93

(一)杜尔哥致休谟书,1766年7月23日 93

(二)休谟致杜尔哥书,1766年8月5日 94

(三)杜尔哥致休谟书,1766年9月7日 94

(四)休谟致杜尔哥书(未注明日期) 96

(五)杜尔哥致休谟书,1767年3月25日 98

(六)杜尔哥致杜邦书,1766年 12月9日 103

(七)杜尔哥致杜邦书,1770年2月2日 103

(八)杜尔哥致杜邦书,1770年2月20日 104

(九)杜尔哥致杜邦书,1770年3月23日 105

(十)休谟致莫雷累书,1769年7月10日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