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机构与人事 5
第一节 民国时期财政税务机构 5
第二节 解放后财政税务机构与人事 9
第二章 管理体制 18
第一节 民国时期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18
第二节 解放后财政管理体制 21
第三节 解放后税收管理体制 25
第三章 农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渔业税 28
第一节 旧制田赋 28
第二节 农业税 35
第三节 契税 47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51
第五节 渔业税 52
第四章 民国时期国税与地方税捐 54
第一节 盐税 54
第二节 厘金与统捐 56
第三节 统税与货物税 58
第四节 直接税 60
第五节 营业税 63
第六节 地方税捐 66
第五章 革命根据地赋税 75
第一节 田赋 75
第二节 税收 77
第六章 解放后工商税收 80
第一节 税制建立与改革 80
第二节 工商税 86
第三节 工商所得税 92
第四节 其他工商各税 99
第五节 农村工商税收 113
第六节 工商税收减免 122
第七节 税源与征收实绩 124
第七章 稽征管理 154
第一节 征收制度 154
第二节 帐册、发票管理 159
第三节 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管理 161
第四节 岗位责任制 165
第八章 财政收支 166
第一节 民国时期财政收支 166
第二节 建国后财政收支 171
第三节 乡镇级财政 183
第四节 财政支持生产 188
第五节 公债与国库券 191
第九章 财务管理与财政监督 195
第一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195
第二节 国营工商企业财务管理 206
第三节 国营农场财务管理 218
第四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223
第五节 冻结存款与控制存款 225
第六节 查抄财物处理 228
附录 230
一、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30
二、教育费附加 230
三、粮食附加税 231
四、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231
五、粮食补偿金 231
六、程控电话建设资金 232
要事备考 233
后记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