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第一卷法律通论 1
第一章一切法与物之关系 1
目 录 1
第一卷法律通论 1
第一章一切法与物之关系 1
第七章论宗教迷信之靡财 61 3
第七章论宗教迷信之靡财 61 3
第二章形气自然之法 4
第二章形气自然之法 4
第三章人为之法典 6
第三章人为之法典 6
第二章民主形质 11
第一章立国三制 11
第二卷论治制之形质 11
第二章民主形质 11
第二卷论治制之形质 11
第一章立国三制 11
第三章贤政形质 18
第三章贤政形质 18
第四章君主形质 21
第四章君主形质 21
第五章专制形质 24
第五章专制形质 24
第三卷治制之精神 28
第一章形质精神之异 28
第二章三制精神 28
第二章三制精神 28
第一章形质精神之异 28
第三卷治制之精神 28
第三章庶建民主之精神 29
第三章庶建民主之精神 29
第四章贤政民主之精神 32
第四章贤政民主之精神 32
第五章道德非君主之精神 33
第五章道德非君主之精神 33
第六章君主治制以何物承道德之乏 35
第六章君主治制以何物承道德之乏 35
第七章君主治制之精神 36
第七章君主治制之精神 36
第八章荣宠非专制之精神 37
第八章荣宠非专制之精神 37
第九章专制君主之精神 39
第九章专制君主之精神 39
第十章两君主治制责下服从之异 41
第十章两君主治制责下服从之异 41
第十一章总论前篇 43
第十一章总论前篇 43
第一章教育之制 44
第一章教育之制 44
第四卷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44
第二章君主治制之教育 44
第四卷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44
第二章君主治制之教育 44
第三章专制君主之教育 49
第三章专制君主之教育 49
第四章古今教育之异效 50
第四章古今教育之异效 50
第五章民主治制之教育 51
第五章民主治制之教育 51
第六章希腊学制 53
第六章希腊学制 53
第七章若前之制度,以何国家而后可用 58
第七章若前之制度,以何国家而后可用 58
第八章古人以乐辅治之说 59
第八章古人以乐辅治之说 59
第一章本卷大义 63
第二章何者为国家公德 63
第五卷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63
第二章何者为国家公德 63
第五卷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63
第一章本卷大义 63
第三章何者为民主之爱国 64
第三章何者为民主之爱国 64
第四章欲民爱平等而崇俭约,必遵何术而后得之 65
第四章欲民爱平等而崇俭约,必遵何术而后得之 65
第五章民之治制,其立平等之基何如 66
第五章民之治制,其立平等之基何如 66
第六章民主治制,其维俭约之风又何如 69
第六章民主治制,其维俭约之风又何如 69
第七章鼓舞民主精神之余术 71
第七章鼓舞民主精神之余术 71
第八章贤政之法典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 74
第八章贤政之法典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 74
第九章君主之治制,其本精神以为法典者何如 80
第九章君主之治制,其本精神以为法典者何如 80
第十章君主治制,其行政权之独伸 81
第十章君主治制,其行政权之独伸 81
第十一章君主治制之所长 82
第十一章君主治制之所长 82
第十二章续申前论 84
第十二章续申前论 84
第十四章专制之法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 85
第十三章专制大意 85
第十三章专制大意 85
第十四章专制之法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 85
第十五章续申前论 92
第十五章续申前论 92
第十六章威柄之递及 94
第十六章威柄之递及 94
第十七章贡献 96
第十七章贡献 96
第十八章赏赐 97
第十八章赏赐 97
第十九章推言三制之效 99
第十九章推言三制之效 99
第六卷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讯鞫威仪之文质、刑罚所加之重轻所缘诸治制精神而异者第一章各国私律繁简 105
第六卷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讯鞫威仪之文质、刑罚所加之重轻所缘诸治制精神而异者第一章各国私律繁简 105
第二章各国公律繁简 108
第二章各国公律繁简 108
第三章问于何等治制法官乃有按律定拟之实 110
第三章问于何等治制法官乃有按律定拟之实 110
第四章会鞫奏当之各异 111
第四章会鞫奏当之各异 111
第五章于何政府王者可为法官 112
第五章于何政府王者可为法官 112
第六章行政官不宜为刑法官 116
第六章行政官不宜为刑法官 116
第七章刑狱之柄执于一官何如 117
第八章纠弹公犯随制不同 117
第八章纠弹公犯随制不同 117
第七章刑狱之柄执于一官何如 117
第九章刑典重轻随制亦异 118
第九章刑典重轻随制亦异 118
第十章法国古律 120
第十章法国古律 120
第十一章民德未漓,刑措可为其实 121
第十二章刑辟之能事 121
第十一章民德未漓,刑措可为其实 121
第十二章刑辟之能事 121
第十三章论日本律之不足 123
第十三章论日本律之不足 123
第十四章罗马之沁涅特 126
第十四章罗马之沁涅特 126
第十五章罗马刑律 127
第十五章罗马刑律 127
第十六章罪之与罚宜有比例 129
第十六章罪之与罚宜有比例 129
第十七章三木 132
第十七章三木 132
第十八章锾罚、笞搒之刑 133
第十八章锾罚、笞搒之刑 133
第十九章复仇之制 134
第十九章复仇之制 134
第二十章以父坐子之罪 135
第二十章以父坐子之罪 135
第二十一章君上之仁恩 136
第二十一章君上之仁恩 136
第七卷论衣食宫室之度数、僭奢侈靡之风俗、妇人女子之责贱所缘诸治制精神而异者第一章奢侈之俗 138
第七卷论衣食宫室之度数、僭奢侈靡之风俗、妇人女子之责贱所缘诸治制精神而异者第一章奢侈之俗 138
第二章庶建民主之生事律 140
第二章庶建民主之生事律 140
第三章贤政民主之生事律 141
第三章贤政民主之生事律 141
第四章君主国之生事律 142
第四章君主国之生事律 142
第五章问君主亦有时利用生事律乎 144
第五章问君主亦有时利用生事律乎 144
第六章支那之奢俭 145
第六章支那之奢俭 145
第七章支那奢侈之敝 146
第七章支那奢侈之敝 146
第九章诸制女子贵贱之殊 147
第八章国俗之贞淫 147
第八章国俗之贞淫 147
第九章诸制女子贵贱之殊 147
第十章罗马之家法 148
第十章罗马之家法 148
第十一章罗马法度之变迁 149
第十一章罗马法度之变迁 149
第十二章罗马保庇妇人之律 150
第十二章罗马保庇妇人之律 150
第十三章罗马皇帝惩奸之令 151
第十三章罗马皇帝惩奸之令 151
第十四章罗马之生事律 152
第十四章罗马之生事律 152
第十五章治制异而嫁女之奢俭不同 153
第十六章闪匿提之美俗 153
第十五章治制异而嫁女之奢俭不同 153
第十六章闪匿提之美俗 153
第十七章女主 154
第十七章女主 154
第一章此卷大义 156
第二章民主精神之敝 156
第八卷论三制精神之敝 156
第八卷论三制精神之敝 156
第一章此卷大义 156
第二章民主精神之敝 156
第三章无等 159
第三章无等 159
第四章民俗腐败之由 160
第五章贤政精神之敝 160
第四章民俗腐败之由 160
第五章贤政精神之敝 160
第六章君主精神之敝 162
第六章君主精神之敝 162
第七章续申前说 163
第七章续申前说 163
第八章君主治制常虞腐败 164
第八章君主治制常虞腐败 164
第九章贵族常忠于君主 165
第十章专制精神之敝 165
第九章贵族常忠于君主 165
第十章专制精神之敝 165
第十一章精神善敝之征验 166
第十一章精神善敝之征验 166
第十二章续申前论 168
第十二章续申前论 168
第十三章国民信誓之效 169
第十三章国民信誓之效 169
第十四章更张宪法之关系 170
第十四章更张宪法之关系 170
第十六章民主治制之真相 172
第十五章所以维持精神之真术 172
第十五章所以维持精神之真术 172
第十六章民主治制之真相 172
第十七章君主治制之真相 173
第十七章君主治制之真相 173
第十八章斯巴尼亚君主之特起 175
第十九章专制国之真相 175
第十八章斯巴尼亚君主之特起 175
第十九章专制国之真相 175
第二十章结论前四章之意 176
第二十章结论前四章之意 176
第二十一章支那帝国 176
第二十一章支那帝国 176
第九卷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182
第一章民主之所以守其治安 182
第九卷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182
第一章民主之所以守其治安 182
第二章合从政府而何者为最宜 183
第二章合从政府而何者为最宜 183
第三章合众民主尚有所需 184
第三章合众民主尚有所需 184
第四章专制政府所以自固之术 185
第四章专制政府所以自固之术 185
第六章守国戍兵之常制 187
第五章君主之所以守国 187
第五章君主之所以守国 187
第六章守国戍兵之常制 187
第七章私议一则 188
第七章私议一则 188
第八章有国守不及其攻者何故 189
第八章有国守不及其攻者何故 189
第十章邻国之微弱 190
第十章邻国之微弱 190
第九章列强之比较 190
第九章列强之比较 190
第一章攻兵 192
第二章战 192
第十卷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192
第一章攻兵 192
第二章战 192
第十卷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192
第三章胜家之权利 193
第三章胜家之权利 193
第四章所胜人民之利便 196
第四章所胜人民之利便 196
第五章锡拉鸠兹王基隆 199
第六章民主之胜家 199
第五章锡拉鸠兹王基隆 199
第六章民主之胜家 199
第七章续申前说 202
第七章续申前说 202
第九章君主之胜家 203
第八章再申前说 203
第九章君主之胜家 203
第八章再申前说 203
第十章以君主而胜君主者 205
第十一章胜家于所胜者之礼俗 205
第十章以君主而胜君主者 205
第十一章胜家于所胜者之礼俗 205
第十二章凯禄之法 206
第十二章凯禄之法 206
第十三章察理第十二 207
第十三章察理第十二 207
第十四章亚历山达 210
第十四章亚历山达 210
第十五章胜家所以保持武功之术 215
第十五章胜家所以保持武功之术 215
第十六章专制之胜家 216
第十七章续申前说 216
第十六章专制之胜家 216
第十七章续申前说 216
第二章明义 218
第十一卷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218
第一章开宗 218
第二章明义 218
第一章开宗 218
第十一卷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218
第四章续申前论 219
第三章 自由真诠 219
第四章续申前论 219
第三章 自由真诠 219
第五章诸制之正鹄 220
第五章诸制之正鹄 220
第六章英伦宪法 221
第六章英伦宪法 221
第七章吾人所有之君主制 236
第七章吾人所有之君主制 236
第八章古人于君主何以无了当之说 237
第八章古人于君主何以无了当之说 237
第九章雅理斯多德之说 238
第九章雅理斯多德之说 238
第十章余子之说 239
第十一章希腊英雄时代之君主 239
第十章余子之说 239
第十一章希腊英雄时代之君主 239
第十二章罗马王朝时代三权之分何若 240
第十二章罗马王朝时代三权之分何若 240
第十三章通论罗马逐王以后之政制 242
第十三章通论罗马逐王以后之政制 242
第十四章罗马逐王以后,其三权之分立何如 244
第十四章罗马逐王以后,其三权之分立何如 244
第十五章罗马当民权极盛之秋,忽失国群自由,其事何若 247
第十五章罗马当民权极盛之秋,忽失国群自由,其事何若 247
第十六章罗马民主之宪权 248
第十六章罗马民主之宪权 248
第十七章罗马民主之政权 250
第十七章罗马民主之政权 250
第十八章罗马民主之刑法权 251
第十八章罗马民主之刑法权 251
第十九章罗马藩部之政 257
第十九章罗马藩部之政 257
第二十章结论 259
第二十章结论 259
第一章此卷大旨 260
第十二卷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由者 260
第十二卷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由者 260
第一章此卷大旨 260
第二章臣民小己之自由 261
第二章臣民小己之自由 261
第四章刑罚与所犯之情形合而有比例者,其民自由 262
第三章续申前论 262
第三章续申前论 262
第四章刑罚与所犯之情形合而有比例者,其民自由 262
第五章狱有特宜审慎者 265
第五章狱有特宜审慎者 265
第六章治逆性之狱 266
第六章治逆性之狱 266
第七章大不敬之狱 268
第八章古诛诽谤妖言与大逆不道用刑之失 268
第七章大不敬之狱 268
第八章古诛诽谤妖言与大逆不道用刑之失 268
第九章续申前论 270
第九章续申前论 270
第十章再申前论 271
第十一章思想之狱 271
第十章再申前论 271
第十一章思想之狱 271
第十二章口语之狱 272
第十二章口语之狱 272
第十三章文字之狱 273
第十三章文字之狱 273
第十四章治罪人不宜毁其廉耻 275
第十五章脱奴之籍,使证其主之非 275
第十五章脱奴之籍,使证其主之非 275
第十四章治罪人不宜毁其廉耻 275
第十六章诬告谋反大逆 276
第十七章见知沈命之法 276
第十七章见知沈命之法 276
第十六章诬告谋反大逆 276
第十八章 以民主之国而穷治反者,其事最危 277
第十八章 以民主之国而穷治反者,其事最危 277
第十九章国家于何时可以暂夺民之自由权 279
第十九章国家于何时可以暂夺民之自由权 279
第二十一章古民主治债之苛 280
第二十一章古民主治债之苛 280
第二十章民主国家所以保护自由之律 280
第二十章民主国家所以保护自由之律 280
第二十三章君主国所用之侦探员 282
第二十二章君主国伤害自由之政 282
第二十二章君主国伤害自由之政 282
第二十三章君主国所用之侦探员 282
第二十四章匿名揭帖之律 283
第二十四章匿名揭帖之律 283
第二十五章君主之治术 284
第二十五章君主之治术 284
第二十六章去壅蔽 285
第二十六章去壅蔽 285
第二十七章君德 286
第二十八章君主临其臣民不可不敬 286
第二十八章君主临其臣民不可不敬 286
第二十七章君德 286
第二十九章 虽在专制,法典亦有自由权杂用于其中 287
第二十九章 虽在专制,法典亦有自由权杂用于其中 287
第三十章续申前论 288
第三十章续申前论 288
第二章富国之?言 290
第一章国赋 290
第二章富国之?言 290
第一章国赋 290
第十三卷 论赋税重轻关系自由之理 290
第十三卷 论赋税重轻关系自由之理 290
第五章以君主而有耕奴 292
第四章以民主而有耕奴 292
第三章国有俘虏之耕奴,其赋税宜何如 292
第三章国有俘虏之耕奴,其赋税宜何如 292
第四章以民主而有耕奴 292
第五章以君主而有耕奴 292
第六章以专制而有耕奴 293
第七章无奴之国其赋法宜何如 293
第六章以专制而有耕奴 293
第七章无奴之国其赋法宜何如 293
第八章赋税使民不觉,其术何如 295
第八章赋税使民不觉,其术何如 295
第九章厉民之税 296
第十章赋之轻重,视其治制 296
第九章厉民之税 296
第十章赋之轻重,视其治制 296
第十一章籍货充公之法 297
第十二章 自由与征赋之比例 297
第十二章 自由与征赋之比例 297
第十一章籍货充公之法 297
第十三章 必何等之政府而后民不病其加赋 299
第十三章 必何等之政府而后民不病其加赋 299
第十四章赋税与治制之对待 300
第十四章赋税与治制之对待 300
第十五章自由之失 301
第十五章自由之失 301
第十六章回部战胜 302
第十六章回部战胜 302
第十七章增养兵之费 303
第十八章蠲除租赋 303
第十七章增养兵之费 303
第十八章蠲除租赋 303
第十九章将于上下两无损,赋之收也,将斡之 304
第十九章将于上下两无损,赋之收也,将斡之 304
以牙侩乎?抑监之以使官乎 304
以牙侩乎?抑监之以使官乎 304
第二十章斡赋之牙侩 305
第二十章斡赋之牙侩 305
第十四卷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307
第一章此卷大意 307
第二章民以风土不齐而气质辄异 307
第一章此卷大意 307
第十四卷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307
第二章民以风土不齐而气质辄异 307
第三章南民之变例 311
第三章南民之变例 311
第四章东方诸国其宗教、礼俗、德行、法令不变之由 312
第四章东方诸国其宗教、礼俗、德行、法令不变之由 312
第六章热国之田功 313
第五章善为治者有以救风土之偏,不善者从而益甚 313
第六章热国之田功 313
第五章善为治者有以救风土之偏,不善者从而益甚 313
第七章僧徒蠹国 314
第八章支那善制 314
第七章僧徒蠹国 314
第八章支那善制 314
第十章防民湛湎之政 315
第九章奖劝实业之政 315
第十章防民湛湎之政 315
第九章奖劝实业之政 315
第十一章为风土疠疫而设之法律 317
第十一章为风土疠疫而设之法律 317
第十二章自杀之禁 319
第十二章自杀之禁 319
第十三章英国风土之所致者 320
第十三章英国风土之所致者 320
第十四章风土余效 321
第十四章风土余效 321
第十五章法典宽严本于风土者 322
第十五章法典宽严本于风土者 322
第二章罗马法家之视奴制 324
第十五卷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 324
第一章民间奴婢 324
第二章罗马法家之视奴制 324
第一章民间奴婢 324
第十五卷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 324
第三章奴制余因 327
第三章奴制余因 327
第四章续申前说 328
第五章黑种常为奴隶,何理 328
第五章黑种常为奴隶,何理 328
第四章续申前说 328
第六章奴制本始 329
第六章奴制本始 329
第七章奴制之出于自然者 330
第七章奴制之出于自然者 330
第八章奴制无益于欧洲 331
第八章奴制无益于欧洲 331
第九章奴制之别 332
第十章奴制所不容已之法令 332
第九章奴制之别 332
第十章奴制所不容已之法令 332
第十一章主者之肆虐 333
第十一章主者之肆虐 333
第十二章奴隶之作奸 334
第十二章奴隶之作奸 334
第十三章奴兵 335
第十三章奴兵 335
第十五章国有奴制所宜预筹之事 336
第十四章续申前论 336
第十四章续申前论 336
第十五章国有奴制所宜预筹之事 336
第十六章主奴之伦理 338
第十六章主奴之伦理 338
第十七章复奴之法 340
第十七章复奴之法 340
第十八章复奴与阉奴之异 342
第十八章复奴与阉奴之异 342
第二章南国男女地位相悬,由于风土 344
第一章家庭奴制 344
第十六卷论妾婢之制原于风土 344
第十六卷论妾婢之制原于风土 344
第一章家庭奴制 344
第二章南国男女地位相悬,由于风土 344
第三章多妇之俗可行,亦由财力 345
第三章多妇之俗可行,亦由财力 345
第四章多妇之俗,缘于多女 346
第五章论马拉巴法律之所由来 346
第四章多妇之俗,缘于多女 346
第五章论马拉巴法律之所由来 346
第六章多妇本制之良楛 347
第六章多妇本制之良楛 347
第七章众妇平等之制 348
第七章众妇平等之制 348
第八章严男女之闲 349
第九章家制、国制相关之理 349
第八章严男女之闲 349
第九章家制、国制相关之理 349
第十章东方锢女主义 350
第十章东方锢女主义 350
第十一章家庭禁锢有不必因于多妇之俗者 351
第十一章家庭禁锢有不必因于多妇之俗者 351
第十二章守礼出于自然 352
第十二章守礼出于自然 352
第十三章妒媢之情 353
第十四章东方家政 353
第十五章离异、休弃之事 353
第十四章东方家政 353
第十五章离异、休弃之事 353
第十三章妒媢之情 353
第十六章罗马离异、休弃之律 355
第十六章罗马离异、休弃之律 355
第二章诸国之民勇怯异等 357
第一章国群奴隶 357
第二章诸国之民勇怯异等 357
第十七卷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357
第十七卷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357
第一章国群奴隶 357
第三章亚洲风土 358
第三章亚洲风土 358
第四章推言前因之效果 361
第四章推言前因之效果 361
第五章欧、亚北部之民,皆有战胜之烈,而其果大异 362
第五章欧、亚北部之民,皆有战胜之烈,而其果大异 362
第六章亚之奴隶,欧之自由,所原于形气者,尚有他因 364
第六章亚之奴隶,欧之自由,所原于形气者,尚有他因 364
第七章所见于非、美二洲者 365
第七章所见于非、美二洲者 365
第八章建都 366
第八章建都 366
第一章土壤之异,其影响于法律者何如 367
第十八卷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367
第一章土壤之异,其影响于法律者何如 367
第十八卷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367
第二章续申前说 368
第二章续申前说 368
第三章何种国土,田野最辟 370
第三章何种国土,田野最辟 370
第五章岛民 371
第五章岛民 371
第四章土地肥硗之果 371
第四章土地肥硗之果 371
第六章国之纯以人力兴者 372
第七章民力 372
第六章国之纯以人力兴者 372
第七章民力 372
第九章亚非利加之土壤 374
第八章法典关系民生大概 374
第九章亚非利加之土壤 374
第八章法典关系民生大概 374
第十一章蛮狄二种之差 375
第十章生齿与得食之难易为比例 375
第十一章蛮狄二种之差 375
第十章生齿与得食之难易为比例 375
第十三章蛮狄诸种之民法 376
第十二章蛮狄诸种之国际法 376
第十三章蛮狄诸种之民法 376
第十二章蛮狄诸种之国际法 376
第十四章蛮狄国俗 377
第十四章蛮狄国俗 377
第十六章无泉币则民法之为用微 378
第十五章有圜法泉币之国民 378
第十六章无泉币则民法之为用微 378
第十五章有圜法泉币之国民 378
第十七章无泉币则平等之势易成 379
第十七章无泉币则平等之势易成 379
第十八章使民迷信之作用 380
第十八章使民迷信之作用 380
第十九章大食之民自由,而鞑靼之民奴隶 381
第十九章大食之民自由,而鞑靼之民奴隶 381
第二十章鞑靼种人之国际法 382
第二十章鞑靼种人之国际法 382
第二十一章鞑靼种人之民法 383
第二十二章日耳曼种人之民法 383
第二十一章鞑靼种人之民法 383
第二十二章日耳曼种人之民法 383
第二十三章拂箖旧王之服饰 388
第二十四章古拂箖王之婚娶 388
第二十五章 日耳曼王希勒特力之被逐 388
第二十四章古拂箖王之婚娶 388
第二十五章 日耳曼王希勒特力之被逐 388
第二十三章拂箖旧王之服饰 388
第二十六章拂箖王子成丁之年格 390
第二十六章拂箖王子成丁之年格 390
第二十七章续申前说 391
第二十七章续申前说 391
第二十八章 日耳曼收养假子之律 392
第二十八章 日耳曼收养假子之律 392
第三十章拂箖国会 393
第二十九章拂箖王之渴血 393
第二十九章拂箖王之渴血 393
第三十章拂箖国会 393
第三十一章初民宗教之神权 394
第三十一章初民宗教之神权 394
第二章欲施至美之法,必先治其民之心,而后有以翕受 395
第一章本卷大义 395
第十九卷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395
第一章本卷大义 395
第二章欲施至美之法,必先治其民之心,而后有以翕受 395
第十九卷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395
第三章霸政 397
第三章霸政 397
第四章国民常态 398
第四章国民常态 398
第五章民质以法度而失其真,故立法者不可以不慎 398
第五章民质以法度而失其真,故立法者不可以不慎 398
第六章政有以无为为术者 400
第七章雅典与赖思弟猛之民风 400
第六章政有以无为为术者 400
第七章雅典与赖思弟猛之民风 400
第八章民性乐群之影响 401
第九章浮慕、虚?两情之异效 401
第八章民性乐群之影响 401
第九章浮慕、虚?两情之异效 401
第十章斯巴尼亚与支那人之风俗 402
第十章斯巴尼亚与支那人之风俗 402
第十一章余论 403
第十一章余论 403
第十二章专制国之礼俗 404
第十二章专制国之礼俗 404
第十三章支那国俗 406
第十四章改易风俗,其自然之术如何 406
第十三章支那国俗 406
第十四章改易风俗,其自然之术如何 406
第十五章国法之左右于家法者 409
第十六章古之法家,其于法、礼、俗三者多混 409
第十六章古之法家,其于法、礼、俗三者多混 409
第十五章国法之左右于家法者 409
第十七章支那特别之治术 410
第十七章支那特别之治术 410
第十八章推论前章所言之效果 412
第十八章推论前章所言之效果 412
第十九章支那宗教、法典、仪文、习俗之所以混而不分 415
第十九章支那宗教、法典、仪文、习俗之所以混而不分 415
第二十章支那之俗为不可以常理测者 416
第二十章支那之俗为不可以常理测者 416
第二十一章法典之立,有宜与礼、俗相得者,其说何如 418
第二十一章法典之立,有宜与礼、俗相得者,其说何如 418
第二十二章续申前说 419
第二十二章续申前说 419
第二十三章法典以俗之美恶为隆污 420
第二十四章续申前论 420
第二十四章续申前论 420
第二十三章法典以俗之美恶为隆污 420
第二十五章再申前论 421
第二十五章再申前论 421
第二十六章三申前论 422
第二十六章三申前论 422
第二十七章论风俗、民德之陶铸于法典者 423
第二十七章论风俗、民德之陶铸于法典者 423
第一章贸易之理 437
第二章贸易之精神 437
第二十卷论通商法律 437
第二十卷论通商法律 437
第一章贸易之理 437
第二章贸易之精神 437
第三章民之贫窭 438
第三章民之贫窭 438
第四章诸制商业不同 439
第四章诸制商业不同 439
第六章推广航路之效 441
第五章生计商业之所以成 441
第五章生计商业之所以成 441
第六章推广航路之效 441
第七章英人商业之精神 442
第七章英人商业之精神 442
第九章闭关锁港之政 443
第八章困商之政 443
第八章困商之政 443
第九章闭关锁港之政 443
第十章商业所宜之法制 444
第十章商业所宜之法制 444
第十二章商业自由 445
第十一章续申前说 445
第十一章续申前说 445
第十二章商业自由 445
第十三章商业自由于何而失 446
第十四章货物没官之商律 446
第十四章货物没官之商律 446
第十三章商业自由于何而失 446
第十五章拘执商人之律 447
第十六章尽善之律 447
第十五章拘执商人之律 447
第十六章尽善之律 447
第十七章罗支之律 448
第十八章裁判商务之法官 448
第十八章裁判商务之法官 448
第十七章罗支之律 448
第十九章王者不事商业 449
第二十章续申前说 449
第十九章王者不事商业 449
第二十章续申前说 449
第二十二章私议一则 451
第二十一章贵族经商 451
第二十二章私议一则 451
第二十一章贵族经商 451
第二十三章不利通商惟何等国为然 453
第二十三章不利通商惟何等国为然 453
第二十一卷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456
第二十一卷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456
第一章总论 456
第一章总论 456
第二章非洲之商业 457
第三章南国之民,其嗜欲与北国之民大异 457
第三章南国之民,其嗜欲与北国之民大异 457
第二章非洲之商业 457
第四章古今商业相异之要点 458
第四章古今商业相异之要点 458
第五章相异之他因 459
第六章古代懋迁 459
第五章相异之他因 459
第六章古代懋迁 459
第七章希腊通商 466
第七章希腊通商 466
第八章亚历山达与其战胜之业 470
第八章亚历山达与其战胜之业 470
第九章继亚历山达以后诸王之商业 473
第九章继亚历山达以后诸王之商业 473
第十章非洲之四至 479
第十章非洲之四至 479
第十一章非北之加达支与欧南之马赛尔 481
第十一章非北之加达支与欧南之马赛尔 481
第十二章德禄岛与名王密都理大提 486
第十二章德禄岛与名王密都理大提 486
第十三章罗马走海之长技 488
第十四章罗马经商之能事 488
第十三章罗马走海之长技 488
第十四章罗马经商之能事 488
第十五章罗马与异族之通商 490
第十五章罗马与异族之通商 490
第十六章罗马与亚剌伯、印度之通商 491
第十六章罗马与亚剌伯、印度之通商 491
第十七章西罗马破后之通商 494
第十七章西罗马破后之通商 494
第十八章特别法典一则 496
第十八章特别法典一则 496
第十九章东罗马季世之通商 497
第二十章欧洲以商务开通,其理何若 497
第十九章东罗马季世之通商 497
第二十章欧洲以商务开通,其理何若 497
第二十一章新通东西二大洲,其事于欧影响何如 500
第二十一章新通东西二大洲,其事于欧影响何如 500
第二十二章斯巴尼亚所得于美洲之富实 505
第二十二章斯巴尼亚所得于美洲之富实 505
第二十三章又一问题 509
第二十三章又一问题 509
第二十二卷论泉币法律 511
第一章人类之所以用钱 511
第二十二卷论泉币法律 511
第一章人类之所以用钱 511
第二章钱币之性质 512
第二章钱币之性质 512
第三章意设之钱币 513
第三章意设之钱币 513
第四章金银数目之消长 514
第四章金银数目之消长 514
第五章续申前说 515
第五章续申前说 515
第六章欧洲自南美通,而子钱之率减半,何故 515
第六章欧洲自南美通,而子钱之率减半,何故 515
第七章金银之贵贱有变,物价所由难定 516
第七章金银之贵贱有变,物价所由难定 516
第八章续申前说 517
第八章续申前说 517
第九章金银相为盈朒之理 518
第十章金银兑换之时价 518
第十章金银兑换之时价 518
第九章金银相为盈朒之理 518
第十一章罗马国币考 525
第十一章罗马国币考 525
第十二章罗马圜法变值缘起 527
第十二章罗马圜法变值缘起 527
第十三章罗马专制之日,其所以为圜法者何如 528
第十三章罗马专制之日,其所以为圜法者何如 528
第十四章交兑市易之事,其所以束限专制凶威者,为理何若 529
第十四章交兑市易之事,其所以束限专制凶威者,为理何若 529
第十五章罗马而外,义大利及他邦所行之政 530
第十五章罗马而外,义大利及他邦所行之政 530
第十七章论公债 531
第十六章国家所得钞业之助力云何 531
第十六章国家所得钞业之助力云何 531
第十七章论公债 531
第十八章公债之所以偿还 533
第十八章公债之所以偿还 533
第十九章贷财以息 535
第十九章贷财以息 535
第二十章海客之私重息 536
第二十章海客之私重息 536
第二十一章以契约贷财及罗马时代之重息 537
第二十一章以契约贷财及罗马时代之重息 537
第二十二章续论罗马重息之律 538
第二十二章续论罗马重息之律 538
第一章蕃衍种族,人与禽兽同率其性 544
第二十三卷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544
第一章蕃衍种族,人与禽兽同率其性 544
第二十三卷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544
第二章嫁娶之律 545
第二章嫁娶之律 545
第三章所生之贵贱 546
第四章门第 546
第三章所生之贵贱 546
第五章应法之妻,凡有数等 546
第五章应法之妻,凡有数等 546
第四章门第 546
第六章各国待庶孽之不同 548
第六章各国待庶孽之不同 548
第七章娶妻必承父命 548
第七章娶妻必承父命 548
第九章处女之情 550
第九章处女之情 550
第八章续申前说 550
第八章续申前说 550
第十一章政府暴虐,其影响于民数何如 551
第十章嫁娶何由而盛 551
第十章嫁娶何由而盛 551
第十一章政府暴虐,其影响于民数何如 551
第十二章各国男女丁口畸多畸寡 552
第十二章各国男女丁口畸多畸寡 552
第十三章傍海城邑之户口 553
第十四章地之所生,其养人之量多寡有异 553
第十三章傍海城邑之户口 553
第十四章地之所生,其养人之量多寡有异 553
第十五章工业进,其效果见于户口者 554
第十五章工业进,其效果见于户口者 554
第十六章立法家于户口之蕃滋 555
第十六章立法家于户口之蕃滋 555
第十七章古希腊之于户口 556
第十七章古希腊之于户口 556
第十八章罗马以前之国民 558
第十九章后世户口之流亡 558
第十八章罗马以前之国民 558
第十九章后世户口之流亡 558
第二十章罗马所不得已而造为生聚人民之法典 559
第二十章罗马所不得已而造为生聚人民之法典 559
第二十一章罗马生聚法典 560
第二十一章罗马生聚法典 560
第二十二章弃婴之俗 568
第二十二章弃婴之俗 568
第二十四章欧洲户口世为盈虚 570
第二十三章罗马衰灭后之世风 570
第二十三章罗马衰灭后之世风 570
第二十四章欧洲户口世为盈虚 570
第二十五章续申前论 571
第二十五章续申前论 571
第二十七章法国生聚之法律 572
第二十六章此时政策 572
第二十八章所以救户口之凋落,其术云何 572
第二十八章所以救户口之凋落,其术云何 572
第二十六章此时政策 572
第二十七章法国生聚之法律 572
第二十九章罢癃残废孤独者有养 573
第二十九章罢癃残废孤独者有养 573
第一章总论神道设教 577
第二十四卷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577
第二十四卷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577
第一章总论神道设教 577
第二章贝礼之?言 578
第二章贝礼之?言 578
第三章和平之治宜于景教,专制之政宜于回教 579
第三章和平之治宜于景教,专制之政宜于回教 579
第四章景、回二教品性不同而影响亦异 580
第四章景、回二教品性不同而影响亦异 580
第五章公教者君主之教,修教者民主之教 581
第五章公教者君主之教,修教者民主之教 581
第六章再论贝礼之?言 582
第六章再论贝礼之?言 582
第七章宗教所设之戒律 582
第七章宗教所设之戒律 582
第八章德行科条与宗教戒律之异 583
第八章德行科条与宗教戒律之异 583
第九章论犹大之额沁尼 584
第十章论斯多噶党人 584
第九章论犹大之额沁尼 584
第十章论斯多噶党人 584
第十一章教理深微所及于社会之影响 586
第十一章教理深微所及于社会之影响 586
第十二章论忏罪悔过 587
第十三章论不赦罪业 587
第十二章论忏罪悔过 587
第十三章论不赦罪业 587
第十四章宗教有左右民法之力,其事何如 588
第十四章宗教有左右民法之力,其事何如 588
第十五章宗教虽妄,而法典良者,有时可以相救 590
第十五章宗教虽妄,而法典良者,有时可以相救 590
第十六章法律为民所不便,宗教礼典亦得以维持之 591
第十六章法律为民所不便,宗教礼典亦得以维持之 591
第十七章更申前论 592
第十七章更申前论 592
第十八章宗教之律令所以影响于民法者,厥事何如 593
第十八章宗教之律令所以影响于民法者,厥事何如 593
第十九章宗教之于国家,其所以为之利害者,不关其本体之真伪,而视其功用之从违 594
第十九章宗教之于国家,其所以为之利害者,不关其本体之真伪,而视其功用之从违 594
第二十章续申前论 596
第二十章续申前论 596
第二十一章轮回之说 597
第二十二章宗教于细微而立至严之科律者往往生害 597
第二十一章轮回之说 597
第二十二章宗教于细微而立至严之科律者往往生害 597
第二十三章节令酺赛 599
第二十四章宗教因地而殊 599
第二十三章节令酺赛 599
第二十四章宗教因地而殊 599
第二十五章宗教迁地弗良之理 600
第二十五章宗教迁地弗良之理 600
第二十六章续申前论 601
第二十六章续申前论 601
第二十五卷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604
第一章宗教观念 604
第二章各奉异宗之心德 604
第二章各奉异宗之心德 604
第一章宗教观念 604
第二十五卷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604
第三章论庙宇 607
第三章论庙宇 607
第四章论宗教之官司 609
第四章论宗教之官司 609
第五章教会产业宜有限制 611
第五章教会产业宜有限制 611
第六章论堂寺产业 612
第六章论堂寺产业 612
第八章论宗教尊宿 614
第九章异教相容 614
第八章论宗教尊宿 614
第九章异教相容 614
第十一章论变易宗教 615
第十章续申前义 615
第十一章论变易宗教 615
第十章续申前义 615
第十二章宗教刑律 616
第十二章宗教刑律 616
第十三章 正告斯巴尼亚与波佗牙之宗教审判官 617
第十三章 正告斯巴尼亚与波佗牙之宗教审判官 617
第十四章问日本何缘深恶耶稣之教 620
第十四章问日本何缘深恶耶稣之教 620
第十五章宗教传布之情状 621
第十五章宗教传布之情状 621
第二十六卷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623
第一章本卷大义 623
第一章本卷大义 623
第二十六卷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623
第二章法有天人之殊 624
第二章法有天人之殊 624
第三章民群之法常与自然之法相舛 625
第三章民群之法常与自然之法相舛 625
第四章续申前说 627
第四章续申前说 627
第五章有以国律限制自然律者 628
第五章有以国律限制自然律者 628
第六章传袭之事,乃依国律而非依自然律 629
第六章传袭之事,乃依国律而非依自然律 629
第七章凡事之宜以天理定者,不得专用宗教律判之 631
第七章凡事之宜以天理定者,不得专用宗教律判之 631
戒律科之 632
第八章 事之应以国群法典论者,不宜更以宗教 632
戒律科之 632
第八章 事之应以国群法典论者,不宜更以宗教 632
第九章 凡事之宜以国律论者,非宗教戒律所能平 633
第九章 凡事之宜以国律论者,非宗教戒律所能平 633
律之所禁 634
律之所禁 634
第十章于何等事,宜从国法之所许,而不顾教 634
第十一章国之法庭所察者,现世之事,不关未来世也 634
第十一章国之法庭所察者,现世之事,不关未来世也 634
第十章于何等事,宜从国法之所许,而不顾教 634
第十三章婚姻之法,何者宜从宗教,何者宜用民律 635
第十二章续申前论 635
第十三章婚姻之法,何者宜从宗教,何者宜用民律 635
第十二章续申前论 635
第十四章亲戚通婚,宜视自然之律,而有时宜依民法 636
第十四章亲戚通婚,宜视自然之律,而有时宜依民法 636
第十五章有国律,有民律,事之宜准民律者,不可 640
第十五章有国律,有民律,事之宜准民律者,不可 640
更用国律为断决也 640
更用国律为断决也 640
第十六章事之宜准国律为断决者,亦不可滥用民律 642
第十六章事之宜准国律为断决者,亦不可滥用民律 642
第十七章续申前说 643
第十七章续申前说 643
第十八章法有相反,而实同门,须为审谛 644
第十八章法有相反,而实同门,须为审谛 644
第十九章事有宜以家法论者,不当科以民律 645
第二十章事有宜以国际法论者,亦不当科以民律 645
第十九章事有宜以家法论者,不当科以民律 645
第二十章事有宜以国际法论者,亦不当科以民律 645
第二十一章是故,宜用国际法者,亦非国律所得问 646
第二十二章 论阴卡人阿达和洛巴之不幸 646
第二十一章是故,宜用国际法者,亦非国律所得问 646
第二十二章 论阴卡人阿达和洛巴之不幸 646
第二十三章 有时遵用国律转成祸阶,则宜更立国律,以图补救,而所更立往往成国际法 647
第二十三章 有时遵用国律转成祸阶,则宜更立国律,以图补救,而所更立往往成国际法 647
牵民律文义以为断决 649
第二十五章事之准情酌理有可特论者,不宜拘 649
第二十四章警察规则与民法不为同物 649
牵民律文义以为断决 649
第二十五章事之准情酌理有可特论者,不宜拘 649
第二十四章警察规则与民法不为同物 649
第一章 日耳曼诸民族所立法典性质之殊 662
第二十七卷论罗马承袭田产法典之原始变迁 662
第二十八卷论法兰西所用民法之原始与变迁 662
第一章 日耳曼诸民族所立法典性质之殊 662
第二十七卷论罗马承袭田产法典之原始变迁 662
第二十八卷论法兰西所用民法之原始与变迁 662
第二章 当时未化国所用法典,皆种人法,非国法 665
第二章 当时未化国所用法典,皆种人法,非国法 665
第三章《沙栗法典》与《威西峨特》、《白尔根法典》不同要点 666
第三章《沙栗法典》与《威西峨特》、《白尔根法典》不同要点 666
第四章罗马法典亡于拂箖而存于峨特与白尔根 667
诸族者何由 667
诸族者何由 667
第四章罗马法典亡于拂箖而存于峨特与白尔根 667
第五章续申前论 670
第六章罗马法典何以存于狼巴邸之国土 670
第五章续申前论 670
第六章罗马法典何以存于狼巴邸之国土 670
第七章罗马法典何以亡于斯巴尼亚 671
第七章罗马法典何以亡于斯巴尼亚 671
者,其故惟何 672
第八章谓废罗马法典为夏律芒令甲者误 672
第九章古蛮夷律与随时所定令甲之亡于法国 672
第八章谓废罗马法典为夏律芒令甲者误 672
第九章古蛮夷律与随时所定令甲之亡于法国 672
者,其故惟何 672
第十章续申前说 674
第十一章蛮夷法典与罗马法及后附令甲之所以 674
废,尚有他因可言 674
废,尚有他因可言 674
第十一章蛮夷法典与罗马法及后附令甲之所以 674
第十章续申前说 674
第十二章论方俗习惯与蛮夷罗马诸法典之变更 675
第十二章论方俗习惯与蛮夷罗马诸法典之变更 675
第十四章异同余点 677
第十三章论沙栗与理普两拂箖律与其余夷典 677
之异同 677
第十四章异同余点 677
第十三章论沙栗与理普两拂箖律与其余夷典 677
之异同 677
第十五章声明理想 678
第十六章以涫汤试囚,其法见诸《沙栗法典》 678
第十五章声明理想 678
第十六章以涫汤试囚,其法见诸《沙栗法典》 678
第十七章法国古民之特别思想 679
第十七章法国古民之特别思想 679
第十八章决斗解狱所由渐普 681
第十八章决斗解狱所由渐普 681
第十九章《沙栗》、罗马两法典与所增令甲所以坐废之新原因 685
第十九章《沙栗》、罗马两法典与所增令甲所以坐废之新原因 685
第二十章荣节之说所由来 686
第二十章荣节之说所由来 686
第二十一章 日耳曼人所争荣节礼俗 688
第二十二章他礼俗习惯之与决斗相关者 688
第二十一章 日耳曼人所争荣节礼俗 688
第二十二章他礼俗习惯之与决斗相关者 688
第二十四章条例云何 690
第二十三章决斗亭狱之法典条例 690
第二十三章决斗亭狱之法典条例 690
第二十四章条例云何 690
第二十五章法典所定决斗之限制 692
第二十五章法典所定决斗之限制 692
第二十六章争讼之一方人与干证决斗例 693
第二十六章争讼之一方人与干证决斗例 693
第二十七章讼狱一方人与会审员之决斗 694
第二十七章讼狱一方人与会审员之决斗 694
第二十八章吁控裁判悬延 699
第二十八章吁控裁判悬延 699
第二十九章圣路易之朝代 702
第二十九章圣路易之朝代 702
第三十章指斥裁判之则例 704
第三十一章续述前例 704
第三十章指斥裁判之则例 704
第三十一章续述前例 704
第三十二章续述前例 705
第三十二章续述前例 705
第三十三章续述前例 706
第三十四章法典裁判之事何缘而有秘密 706
第三十三章续述前例 706
第三十四章法典裁判之事何缘而有秘密 706
第三十五章法庭讼费 707
第三十五章法庭讼费 707
第三十六章国家大理 708
第三十六章国家大理 708
第三十七章圣路易法制何缘久而忘废 710
第三十七章圣路易法制何缘久而忘废 710
第三十八章续申前说 712
第三十八章续申前说 712
第三十九章续申前说 714
第三十九章续申前说 714
第四十章教皇法谕所由杂用 715
第四十章教皇法谕所由杂用 715
第四十一章宗教与有司二刑柄之消长 716
第四十一章宗教与有司二刑柄之消长 716
第四十二章罗马法典之所以复行与其效果 718
第四十二章罗马法典之所以复行与其效果 718
第四十三章续申前论 719
第四十三章续申前论 719
第四十四章以生口证狱之弊 720
第四十四章以生口证狱之弊 720
第四十五章法国人之习惯 721
第四十五章法国人之习惯 721
第二十九卷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724
第二十九卷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724
第一章立法者所宜知 724
第二章续申前说 724
第一章立法者所宜知 724
第二章续申前说 724
第三章每有无谓之法而为立法人之所重者 725
第三章每有无谓之法而为立法人之所重者 725
第四章法立而适得其所蕲之反者 726
第四章法立而适得其所蕲之反者 726
第五章续申前说 726
第五章续申前说 726
第六章有立法同而得果异者 727
第六章有立法同而得果异者 727
第七章续申前说,见立法之不可不审 728
第七章续申前说,见立法之不可不审 728
第九章希腊、罗马于自杀者皆有罚,而用意亦殊 729
第八章 有法若同条而立法之用意大异者 729
第九章希腊、罗马于自杀者皆有罚,而用意亦殊 729
第八章 有法若同条而立法之用意大异者 729
第十章有律文若相反而法意正同者 730
第十章有律文若相反而法意正同者 730
第十一章两法典不同,宜如何为之比较 731
第十一章两法典不同,宜如何为之比较 731
第十二章律文若同而实异者 732
第十二章律文若同而实异者 732
第十三章论律不可与所祈向者分言。以罗马盗 733
贼之条为喻 733
贼之条为喻 733
第十三章论律不可与所祈向者分言。以罗马盗 733
第十四章 论法又不可不合立法时之事变而观之 734
第十四章 论法又不可不合立法时之事变而观之 734
第十五章法危,则于法中应寓救正之意 735
第十六章造律时所宜留神之事 735
第十六章造律时所宜留神之事 735
第十五章法危,则于法中应寓救正之意 735
第十七章立法之不善者 741
第十七章立法之不善者 741
第十八章纯一之观念 742
第十八章纯一之观念 742
第十九章论立法之家 743
第十九章论立法之家 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