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战后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史 1
第一节 绪言 1
第二节 德国与日本民事诉讼法学之继受及批判 2
第三节 新民事诉讼法学之形塑及开展 14
第四节 结语 30
第二章 民事诉讼之程序权保障——以通常诉讼程序当事人之程序权为中心 31
第一节 绪言 31
第二节 辩论权与声明不服权之实质保障 34
第三节 程序处分权与程序选择权之合理扩张 49
第四节 结语 63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修正后之诉讼标的理论 66
第一节 绪言 66
第二节 诉讼标的之选定与诉之客观合并 71
第三节 诉讼过程审判对象之调整与更行起诉 91
第四节 既判力之客观范围与再诉 109
第五节 结语 123
第四章 反诉之扩张 126
第一节 绪言 126
第二节 反诉范围之扩充 128
第三节 强制反诉与法院之阐明 145
第四节 结语 160
第五章 诉讼系属中系争物移转之当事人恒定与判决效扩张 162
第一节 绪言 162
第二节 诉讼系属中系争物移转之当事人恒定 164
第三节 本诉讼之判决效力及于系争物受移转人 177
第四节 结语 194
第六章 集中审理制度之新审理原则 197
第一节 绪言 197
第二节 集中审理制度之新审理原则 199
第三节 新审理原则之实践上问题 223
第四节 结语 257
第七章 行为责任之举证责任 258
第一节 绪言 258
第二节 行为责任之举证责任 260
第三节 举证责任之作用、机能 268
第四节 结语 279
第八章 证明妨碍 281
第一节 绪言 281
第二节 证明妨碍之行为态样 283
第三节 证明妨碍之制裁 290
第四节 结语 296
第九章 逾时提出攻击防御方法之失权 298
第一节 绪言 298
第二节 逾时提出驳回之态样 304
第三节 逾时提出之驳回与程序基本权之保障 321
第四节 结语 329
第十章 法定诉讼担当之判决效力主观范围——以第三人之程序权保障为中心 332
第一节 绪言 332
第二节 扩张于权义之归属主体及其程序权保障 336
第三节 扩张于与担当人同等立场者及其程序权保障 354
第四节 结语 367
索引 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