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4
三、基本立场和创新点 13
四、本书基本思路 17
第一章 类推之误用,抑或哲学解释学之谬 21
一、考夫曼:两次跌倒在同一个地方 21
二、考夫曼错在哪里:类推概念之误用 24
三、考夫曼错在哪里:继受哲学解释学之谬 30
第二章 法律解释的本体论范式批判 46
一、引论:法律解释的本体论转向 46
二、对“前理解”与“效果历史”的反思 50
三、对“诠释学循环”和“事物本质”的反思 54
四、对“视阈融合”和“对话”的反思 58
五、对“解释的普遍主义”的反思 63
六、对“读者中心论”的反思 66
七、对“反对方法”的反思 69
第三章 法律解释:回归方法论范式 74
一、赫施与利科对解释学传统范式的坚持 75
二、贝蒂对法律解释学方法论的贡献 82
三、其他法学家对法律解释传统范式的捍卫 93
四、一个“出释”而“人造”的错案剖析 102
五、结语:回归方法论范式 107
第四章 主体性视角的法律解释范式 110
一、主体性问题之提出 110
二、制约解释者主体性的三个因素 112
三、安置主体性的关键:扬弃后现代解释学 117
四、安置主体性的路径:回归古典解释学 123
第五章 法律解释: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争 130
一、法律解释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130
二、合法性原则与后现代性范式批判 136
三、明晰性原则与后现代性范式批判 141
四、客观性原则与后现代性范式批判 149
五、善意原则与后现代性范式批判 156
第六章 法律解释:捍卫现代性的方法论范式 163
一、施莱尔马赫解释思想的重新解读 163
二、萨维尼法律解释范式的再思考 169
三、法律解释:通过方法达致真理 181
第七章 法律解释的文义要素 190
一、法律解释文义要素的含义 190
二、法律解释文义要素的方法论功能 196
三、扩张解释与限缩解释的反思 203
第八章 法律解释的逻辑要素 217
一、法律解释逻辑要素的含义 217
二、法律解释逻辑要素的方法论功能 222
三、法律解释逻辑要素之变革 226
四、对霍姆斯“逻辑—经验”命题的反思 229
第九章 法律解释的历史要素 236
一、法律解释历史要素的含义 236
二、法律解释历史要素的方法论功能 244
三、对王益民等遗弃案的历史解释 255
第十章 法律解释的体系要素 260
一、由一起交通事故案说起 260
二、法律解释体系要素的含义 265
三、法律解释体系要素的方法论功能 270
四、对一起拍卖纠纷案的体系解释 275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释的合宪性要素 288
一、合宪性解释概念辨析 288
二、合宪性解释的适用原则和规则 297
三、合宪性解释在个案中的运用 301
四、合宪性解释:宪法司法化的有效路径 304
参考文献 308
后记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