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1
第二章 法律教育之目的 6
第三章 关于法律基本科目的讨论 13
第一节 政治学 14
第二节 经济学 15
第三节 哲学 16
第四节 心理学 17
第五节 论理学 18
第六节 历史 19
第七节 生物学及人类学 19
第八节 伦理学 21
第九节 社会学 21
第四章 社会学之重要 24
第五章 法律学校应添设之几种学课 31
第一节 法律伦理学 31
第二节 会计常识 34
第三节 理论法学 36
第六章 法律研究方法之转变 40
第一节 各法学派研究方法的不同 40
第二节 从理论的研究到实际的研究 45
第三节 从狭义的研究到广义的研究 46
第四节 从分析的研究到功用的研究 48
第七章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之比较 51
第一节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的不同 51
第二节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异点的批评 57
第八章 专任教授的重要及其应备之资格 63
第九章 比较法学讲座之重要 74
第十章 研究院之设立 80
第一节 法学研究院添设之理由 80
第二节 美国之研究院 83
第三节 法国之研究院 86
第十一章 限制学生人数与提高入学资格 91
第一节 限制学生人数 92
第二节 提高入学资格 94
第十二章 法律夜校之设立 103
第十三章 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 109
第一节 法学图书馆 109
第二节 模型法庭 111
第三节 讨论室 112
第四节 法律救助社 113
第十四章 法律课程编制之研究 119
第一节 各国著名大学之法律课程 120
第二节 课程编制的几个原则 198
第三节 新课程表之设计 200
第四节 实施新课程表应行注意的几点 209
第十五章 结论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