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制大意》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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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郭卫著
  • 出 版 社:上海法学编译社
  • 出版年份:2222
  • ISBN:
  • 页数:190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历代法制之追述 1

第一节 历代法典之嬗递 1

第二节 历代刑名之变迁 3

第三节 历代政制之更张 5

一 中央政制 6

二 地方政制 7

第二章 现行法制之状况 7

第一节 现行法律之状况 8

一 宪法 8

二 民法 9

三 刑法 10

四 商事法 11

五 土地法 12

六 程序法 12

七 其他法规 13

第二节 现行政制之状况 14

第三章 人民与国家 15

第四章 五权之行使 17

一 立法权之行使 18

二 行政权之行使 18

三 司法权之行使 19

四 考试权之行使 19

五 监察权 20

第五章 法律之抽象名称 20

一 成文法与不文法 21

二 普通法与特别法 21

三 实体法与程序法 21

四 公法及私法 22

五 国内法及国际法 22

第六章 法律之效力 23

一 关于时之效力 23

二 关于地之效力 24

三 关于人之效力 25

第七章 责任与制裁 25

一 一般行政制裁 26

二 惩戒 26

三 刑事制裁 27

第八章 权利与义务 27

第九章 权利之主客体 28

第十章 权利之行使 31

第十一章 法律行为之无效及撤销 32

第十二章 债之发生与消灭 33

第一节 债之发生 33

一 由于契约者 35

二 由于代理权之授与者 35

三 由于无因管理者 35

四 由于不当得利者 36

五 由于侵权行为者 36

第二节 债之消灭 37

一 由于清偿者 38

二 由于提存者 39

三 由于抵销者 39

四 由于免除者 40

五 由于混同者 40

第十三章 债之标的与效力 40

第一节 债之标的 41

第二节 债之效力 42

第十四章 债之连带连合与移转 46

第十五章 债之种类 48

一 买卖 49

二 互易 50

三 交互计算 50

四 赠与 50

五 租赁 51

六 借贷 52

七 雇佣 52

八 承揽 53

九 出版 54

十 委任 55

十一 经理人及代办商 56

十二 居间 57

十三 行纪 57

十四 寄托 58

十五 仓库 58

十六 运送营业 59

十七 承揽运送 59

十八 合伙 60

十九 隐名合伙 60

二十 指示证券 61

二十一 无记名证券 61

二十二 终身定期金 62

二十三 和解 62

二十四 保证 62

第十六章 所有权及占有 63

一动产 64

二不动产 64

三共有 65

第十七章 地上权永佃权及地役权 67

第十八章 担保物 68

一 抵押权 68

二 质权 69

三 典权 71

四 留置权 71

第十九章 亲属之关系及家庭 72

一 亲属关系 72

二 父母及子女 73

三 监护 74

四 扶养 75

五 家 75

第二十章 婚姻之订结离异及夫妻财产制 76

一 订婚 76

二 结婚 76

三 离婚 80

四 夫妻财产制 81

第二十一章 遗产之继承 83

一 遗产继承人及其应继分 84

二 限定继承与抛弃继承 86

三 遗产之分割 86

四 继承权之丧失 87

第二十二章 遗嘱及特留分 88

一 遗嘱 88

二 特留分 91

第二十三章 公司 92

一 无限公司 93

二 两合公司 93

三 股份有限公司 94

四 股份两合公司 94

第二十四章 票据 95

一 汇票 96

二 本票 97

三 支票 97

第二十五章 海商 99

一 海船 99

二 海员 100

三 海上运送 101

四 船舶碰撞 101

五 救助及捞救 102

六 共同海损 102

第二十六章 保险 103

一 保险契约 103

二 损害保险 106

三 人身保险 108

第二十七章 不法行为 109

第二十八章 犯罪之构成 113

一 要有行为 113

二 要为刑罚法令所列举不法之行为 114

三 要其行为无违法之阻却 115

四 要有责任能力 126

五 要合乎责任条件 128

第二十九章 刑罚及保安处分 132

第一节 刑罚之种类 132

一 生命刑 134

二 自由刑 136

三 财产刑 138

四 公权刑 140

第二节 保安处分之种类 141

一 感化教育 141

二 监护 141

三 禁戒 142

四 强制工作 142

五 保护管束 142

六 驱逐出境 142

第三十章 犯罪行为 142

一 内乱罪 143

二 外患罪 143

三 妨害国交罪 143

四 渎职罪 144

五 妨害公务罪 145

六 妨害投票罪 145

七 妨害秩序罪 146

八 脱逃罪 146

九 藏匿犯人及湮灭证据罪 147

十 伪证及诬吿罪 147

十一 公共危险罪 147

十二 伪造货币罪 149

十三 伪造有价证券罪 149

十四 伪造度量衡罪 149

十五 伪造文书印文罪 149

十六 妨害风化罪 150

十七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50

十八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152

十九 妨害农工商罪 152

二十 鸦片罪 152

二十一 赌博罪 153

二十二 杀人罪 153

二十三 伤害罪 154

二十四 堕胎罪 154

二十五 遗弃罪 154

二十六 妨害自由罪 155

二十七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155

二十八 妨害秘密罪 156

二十九 窃盗罪 156

三十 抢夺罪 156

三十一 强盗罪 156

三十二 海盗罪 156

三十三 侵占罪 157

三十四 诈欺取财罪 157

三十五 背信图利罪 157

三十六 重利罪 157

三十七 恐吓取财罪 158

三十八 掳人勒赎罪 158

三十九 赃物罪 158

四十 毁弃损坏罪 158

第三十一章 法院与诉讼管辖 159

一 关于民事诉讼者 160

二 关于刑事诉讼者 160

第三十二章 诉讼之提起 161

一 民事诉讼之提起 161

二 刑事诉讼之提起 163

第三十三章 诉讼之审判 164

一 民事诉讼之审判 165

二 刑事诉讼之审判 165

第三十四章 上诉抗吿再审及非常上诉 167

一 上诉 167

二 抗吿 168

三 再审 169

四 非常上诉 170

第三十五章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171

一 督促程序 172

二 保全程序 172

三 公示催吿程序 173

四 人事诉讼程序 174

第三十六章 民刑事之执行 177

一 民事执行 177

二 刑事执行 179

第三十七章 破产 180

一 和解 180

二 破产之宣吿 181

三 破产财团与债权人会议 182

四 破产之调协 183

五 破产之终结 183

六 破产之效力 183

七 破产人之复权 184

八 关于破产之罚则 184

第三十八章 诉愿及行政诉讼 186

一 诉愿 186

二 行政诉讼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