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奉行中央法令事项 1
二 颁行本省单行法规事项 3
三 省政府委员会决议事项摘要 5
四 民政 7
甲 推行保甲之经过 7
一、颁行保甲规约 7
二、确定保甲经费 8
三、办理户口异动登记并解释填报办法 8
四、嘉奖缉匪出力人员 9
乙 办理公安之经过 9
一、颁定公安局长交代章程 9
二、规定官警阶星领襟臂章图表 9
三、废除警捐 9
丙 区长区助理员更调及撤惩 10
四、缴获匪枪准各局借用 10
五、令饬各局详填警政统计表 10
丁 确定户籍科员及书记经费 11
戊 办理土地行政之经过 11
己 提倡卫生经过 12
一、举行夏季清洁运动大会 12
二、通令依限扫除 12
庚 办理救济事业经过 13
一、调查劳工待遇及僮仆使女情形 13
二、拟订改善劳工待遇暨改善各住户待遇养女使僮暂行办法 13
辛 办理勘灾之经过 17
五 财政 19
一 省地方税 19
丙 成立各县教育馆之经过 21
乙 增设学校及学级添加学费之经过 21
甲 省垣各小学添置修缮之经过 21
丁 选送中央军校学生之经过 22
戊 充实省立图书馆之经过 22
己 办理捐资兴学褒奖事件之经过 22
庚 增设学校及增加学级之经过 23
辛 征集全省各小学儿童绘画之经过 23
七 建设 25
甲 交通 25
一、创闻青铜峡之经过 25
二、整顿汽车运载停车查票之经过 25
乙 工商 25
一、推行度量衡之经过 25
丁 林业 26
一、培育树苗之经过 26
一、推广棉业之经过 26
丙 农业 26
戊 水利 27
一、改移灵武县河忠堡山水沟之经过 27
二、疏浚西大北大小中三沟之经过 27
四、颁行巡逻箱之经过 28
八 地政 31
一 整理土地 31
二 组织 32
三 法规 32
九 禁烟 35
甲 召开禁烟会议之经过 35
十 附表 37
一 行政计划与工作对照表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