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本海国际法 下卷 第二分册》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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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英) 劳特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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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年份: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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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目录 1

第四章 海战 1

第一节 海战概说 1

第173目 海战的目的和手段 1

第174目 海战中的合法和不合法的办法 1

第175目 海战手段的对象 1

第176目 关于海上私有财产的国际法的发展 2

第177目 巴黎宣言 3

第178目 没收敌国私有船舶和船上敌货的原则 4

第179目 海战法的编纂 5

第二节 对敌对船舶的攻击和拿捕 6

第180目 攻击和拿捕敌船的重要性 6

第181目 攻击——什么时候是合法的 7

第181目 ——1防御性武装商船 8

第182目 攻击——怎样实行 10

第182目 ——1触发水雷 11

第183目 纳降的义务 13

第184目 拿捕 13

第185目 拿捕的效果 13

第186目 负有宗教、科学或慈善使命的船舶的豁免权 14

第187目 渔船和用于当地贸易的小船的豁免权 15

第188目 战争爆发时商船的豁免权 17

第189目 遭难船舶 17

第190目 医院船和交换战俘船的豁免权 17

第191目 邮政船和邮袋的豁免权 18

第192目 捕获法院 19

第三节 敌国商船的没收和毁坏 19

第193目 将捕获品带到审判港口 21

第194目 捕获品的毁坏 22

第194目 ——1潜水艇毁坏捕获品问题 23

第194目 ——2未经警告而击沉船舶是一种战争罪行 25

第195目 捕获品的赎回 27

第196目 捕获品的丧失——特别是被夺回 27

第197目 捕获品的命运 28

第197目 ——1捕获法适用于飞机 29

第198目 属于中立国人但悬挂敌国旗帜的船舶 29

第201目 对战斗员的暴力行为 30

第四节 对敌方人身的暴力行为 30

第200目 运载途中售给中立国的货物 30

第199目 悬挂中立国旗帜但具有敌性的船舶 30

第202目 对海军部队非战斗员的暴力行为 31

第203目 对不属于海军部队的个人的暴力行为 31

第五节 对伤者和遇船难者的待遇 32

第204目 日内瓦公约适用于海战 32

第205目 伤者、病者和遇船难者 33

第205目 ——1死者的待遇 34

第206目 医院船 34

第206目 ——1病室 37

第206目 ——2载运医疗设备的船舶和医务飞机 37

第206目 ——3海上救护飞机 37

第208目 特殊标志 38

第207目 宗教、医务和医院工作人员 38

第六节 间谍、叛逆、诈术 39

第210目 间谍行为和叛逆行为 39

第209目 公约的适用 39

第211目 诈术 40

第七节 征用、捐献、轰击 41

第212目 对沿岸城镇要求征用和捐献 41

第213目 对敌国海岸的轰击 42

第八节 对海底电线的干扰 44

第214目 关于干扰海底电线的规则的不确定性 44

第四章 (甲)空战 45

第214目 ——1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规则 45

第214目 ——3空战规则与陆战和海战规则的关系 46

第214目 ——2海牙空战规则 46

第214目 ——4空战的武力工具 48

第214目 ——5空中轰炸 48

第214目 ——5甲空中轰炸与非战斗员 50

第214目 ——5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空中轰炸 52

第214目 ——6对敌国民用飞机的攻击 55

第214目 ——7飞机对敌国商船的攻击 55

第214目 ——8民用飞机可被拿捕 57

第五章 交战国间的非敌对关系 58

第一节 交战国间的非敌对关系概说 58

第215目 “对敌人也必须守信” 58

第216目 非敌对关系的种类 58

第217目 贸易许可证 59

第二节 通行证、保护证、安全保证 60

第218目 通行证和保护证 60

第219目 安全保证 61

第三节 休战旗 61

第220目 休战旗的意义 61

第221目 对不被接待的军使的待遇 62

第222目 对已被接待的军使的待遇 62

第223目 休战旗的滥用 63

第四节 战地协定和交换战俘船 64

第224目 战地协定的定义和目的 64

第225目 交换战俘船 64

第227目 投降条款的内容 65

第226目 投降条款的性质和目的 65

第五节 投降条款和简单投降 65

第228目 投降条款和简单投降的形式 66

第229目 谁有资格订立投降条款 67

第230目 投降条款的违反 67

第六节 停战协定 68

第231目 停战协定的性质和种类 68

第232目 暂停战斗 68

第233目 全面停战协定 69

第234目 局部停战协定 70

第235目 谁有资格缔结停战协定 70

第236目 停战协定的形式 71

第237目 停战协定的内容 71

第237目 ——1停战与无条件投降 72

第238目 停战的开始 74

第239目 停战协定的违反 74

第240目 停战的终止 75

第六章 保证合法作战行为的手段 76

第一节 保证合法作战行为的手段概说 76

第241目 合法作战行为和不合法作战行为 76

第242目 保证合法作战行为 76

第二节 声诉、斡旋和调停、干涉 77

第243目 向敌国声诉 77

第244目 向中立国声诉 77

第245目 斡旋和调停 77

第246目 中立国干涉 78

第三节 报复 79

第247目 交战国之间的报复与平时报复不同 79

第248目 对一切不合法的作战行为都可以实行报复 80

第249目 报复的武断性 81

第250目 限制报复的建议 81

第四节 战争罪的惩罚 83

第251目 战争罪的概念 83

第252目 战争罪的种类 83

第253目 以上级命令为抗辩 84

第253目 ——1司令官对部属的行为所负的责任 87

第254目 私人的武装敌对行为 89

第255目 间谍行为和所谓战时叛逆行为 89

第256目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争罪 90

第257目 纽伦堡主要战犯审判 92

第257目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备国法庭的审判 95

第257目 ——2国际机关对战争罪的惩罚 96

第257目 ——3战败的交战国交出战争罪犯问题 98

第五节 拘捕人质 100

第258目 过去拘捕人质的做法 100

第259目 近代的拘捕人质的做法 100

第259目 ——1两次大战中杀害人质的情形 101

第六节 补偿 102

第259目 ——2对违反战争法规行为的补偿原则 102

第259目 ——3对违反海牙章程行为的补偿 103

第260目 赔款和赔偿 104

第二节 敌对行为的简单停止 105

第262目 敌对行为的简单停止 105

第七章 战争的终止和权利的回复 105

第261目 战争终止的方式 105

第一节 战争的终止概说 105

第263目 以简单停止敌对行为来终止战争的效果 107

第三节 灭亡 107

第264目 灭亡与征服不同 107

第265目 灭亡是战争的一种正式结束 108

第265目 ——1暂时的灭亡 109

第四节 和约 112

第266目 和约是正常的结束战争的方法 112

第267目 和平谈判 112

第268目 和平初约 113

第270目 缔结和约的资格 114

第269目 和约的形式和和约的各部分 114

第271目 和平的日期 115

第五节 和约的效力 115

第272目 和平状态的恢复 115

第273目 占有原则 116

第274目 大赦 117

第275目 战俘的释放 118

第276目 条约的恢复 119

第六节 和约的履行 119

第277目 和约如何执行 119

第279目 权利的回复的概念 120

第278目 和约的破坏 120

第七节 权利的回复 120

第280目 国际法上权利的回复与国内法上权利的回复不同 121

第281目 原状的回复 121

第282目 合法行为的有效性 122

第283目 非法行为的无效性 122

第284目 主权中断期间不适用权利回复的原则 123

第三编 中立 124

第一章 中立概说 124

第一节 中立制度的发展 124

第285目 古代无中立 124

第286目 中世纪的中立 124

第288目 十八世纪中中立的进展 125

第287目 十七世纪的中立 125

第289目 第一次武装中立 127

第290目 法国革命和第二次武装中立 129

第291目 十九世纪中的中立 130

第292目 二十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中立 131

第292目 ——子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中立 132

第292目 ——子1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中立的修改 135

第二节 中立与非战公约 139

第292目 ——1非战公约无制裁 139

第292目 ——2以报复的方法修改中立 140

第三节 中立与联合国宪章 140

第292目 ——3中立与国际联盟 140

第292目 ——4宪章的效果 142

第292目 ——5中立与次于武力的集体措施 143

第292目 ——6中立与集体使用武力 144

第292目 ——7免除执行行动义务的会员国的中立 145

第292目 ——8中立与联合国未能断定侵略者的情形 145

第292目 ——9会员国与非会员国之间或非会员国之间的战争中的中立 146

第四节 中立的特征 147

第293目 中立的概念 147

第294目 中立是公正不偏的态度 148

第295目 中立是产生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态度 149

第296目 中立是国家的一种态度 149

第296目 ——1国家对私人活动的控制与中立法 150

第297目 中立国与交战国之间的往来 152

第298目 内战中的中立 152

第299目 中立须经交战国承认 153

第300目 永久中立 154

第301目 全部中立与局部中立 154

第302目 自愿中立和约定中立 154

第五节 中立的种类 154

第303目 武装中立 155

第304目 善意中立 155

第305目 完全中立和有限制中立 155

第306目 有限制中立的几个历史例证 157

第306目 —1公正不偏待遇的预先放弃 158

第六节 中立的开始和终止 158

第307目 中立从知悉战争时开始 158

第310目 国内中立法 159

第308目 内战中的中立的开始 159

第309目 以宣告成立中立 159

第311目 英国的外国投效法 160

第311目 ——1叛乱时的国内中立法 161

第312目 中立的终止 162

第312目 ——1战争期间中立条例的改变 162

第二章 交战国与中立国的关系 164

第一节 中立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64

第313目 中立国和交战国的行为慨说 164

第314目 中立国和交战国的权利与义务 164

第315目 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的比较 165

第316目 公正不偏的义务 165

第317目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公正不偏的义务 166

第318目 交战国有按照中立国的公正不偏的态度对待中立国的义务 167

第319目 不得禁止中立国与敌国间交往的义务的内容 167

第319目 ——1战争地带 170

第二节 中立国与战争行动 173

第320目 由中立国采取的敌对行为和对中立国采取的敌对行为 173

第321目 以军队和军舰供给交战国 175

第322目 中立国人民在交战国部队中作战 175

第323目 军队和战争物资经过中立国领土 176

第324目 伤员通过中立国领土 179

第325目 军舰的通过:(一)通过领水 180

第325目 ——子阿特玛克号案 180

第325目 ——2(三)通过天然海峡 182

第325目 ——1(二)通过河流 182

第325目 ——3(四)通过人工水道——即运河 183

第326目 交战国对中立国领土的占领 184

第327目 在中立国领土上的捕获法院 184

第328目 在中立国港口内的交战国捕获品 185

第328目 ——1阿帕姆号案 186

第三节 中立国与战争准备 187

第329目 在中立国领土上的仓库和工厂 187

第330目 招募军队 187

第331目 成批的意图投效的人的通过 188

第332目 组织敌对出征队 189

第333目 使用中立国领土为海军作战基地 190

第333目 ——1在中立国港口内的防御性武装商船 195

第334目 建造和装备意图供海军作战之用的船舶 196

第335目 阿拉巴玛号案与华盛顿三规则 198

第335目 ——1华盛顿规则与飞机 199

第四节 中立国对地面部队、战争物资和飞行员给予的庇护所 201

第336目 中立庇护所概说 201

第337目 中立国领土与战俘 202

第338目 在中立国领土内的避难兵和逃兵 203

第339目 中立国领土与避难的军队 204

第340目 中立国与交战国部队中非战斗员 206

第341目 中立国与交战国的战争物资 206

第341目 ——1中立国领土与交战国飞机和人员 207

第343目 中立国给予海军以庇护所是任意的 208

第342目 给予海军部队的庇护所 208

第五节 中立国对海军部队和遇船难的战争物资给予的庇护所 208

第344目 对遇难的海军部队给予庇护所 209

第344目 ——1对潜水艇给予庇护所 209

第345目 在庇护期间军舰的治外法权 210

第346目 在庇护期间对军舰所给予的便利 212

第347目 禁止滥用庇护所 212

第348目 以中立国军舰为庇护所 213

第348目 ——1中立国领土与遇船难的兵士和水手 214

第348目 ——2中立国领土与遇船难的战争物资 217

第六节 对交战国的供应和借款 218

第349目 中立国提供的供应 218

第350目 中立国人民提供的供应 219

第352目 中立国人民提供的借款和资助 222

第351目 中立国提供的借款和资助 222

第七节 对交战国的役务 224

第353目 引水 224

第354目 中立国进行的运输 224

第355目 中立国人民进行的运输 225

第356目 关于陆海军行动的情报 225

第356目 ——1从中立国领土进行空中观察 228

第八节 破坏中立 229

第357目 狭义的和广义的破坏中立 229

第358目 破坏中立与终止中立不同 229

第359目 破坏中立的后果 230

第360目 中立国与交战国破坏中立的行为 230

第361目 阿姆斯特朗将军号案和德累斯顿号案 231

第362目 对破坏中立行为索取赔偿的方式 232

第363目 中立国的疏忽 234

第363目 ——1中立国布设触发水雷 234

第九节 中立财产占用权 235

第364目 中立财产占用权的起源 235

第365目 现代的中立财产占用权 237

第366目 对于中立国铁路车辆的占用权 239

第367目 中立财产占用权不是中立所产生的 239

第三章 封锁 241

第一节 封锁的概念 241

第368目 封锁的定义 241

第369目 战略封锁和商业封锁 242

第372目 什么地方可以封锁 243

第371目 外向封锁和内向封锁 243

第370目 对于被禁止的船舶而言封锁必须是普遍的 243

第373目 对河流的封锁 244

第373目 ——1对海峡的封锁 245

第373目 ——2对运河的封锁 246

第374目 封锁的理由 246

第二节 封锁的建立 247

第375目 建立封锁的权力 247

第376目 封锁的宣告和通知 247

第377目 中立船舶驶出的时间限制 249

第378目 封锁的终止 249

第379目 有实效的封锁与虚拟封锁不同 250

第380目 封锁的实效性的条件 250

第三节 封锁的实效性 250

第380目 ——1封锁的工具 251

第380目 ——2用飞机封锁 252

第381目 多大的危险才产生封锁的实效性 253

第382目 封锁实效性的终止 253

第四节 破坏封锁 253

第383目 破坏封锁的定义 253

第384目 没有封锁通知就没有破坏封锁 254

第385目 过去关于构成企图破坏封锁的行为的实践 255

第386目 船舶的驶入不被认为破坏封锁的情形 257

第387目 船舶的驶出不被认为破坏封锁的情形 258

第388目 通过未被封锁的运河不构成破坏封锁 258

第389目 破坏封锁的船舶的拿捕 259

第五节 破坏封锁的后果 259

第390目 对破坏封锁的处罚 260

第六节 所谓远距离封锁 260

第390目 ——11915年至1918年的远距离封锁 260

第390目 ——2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欧各帝国的孤立 262

第390目 ——3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远距离封锁 263

第四章 禁制品 266

第一节 禁制品的概念 266

第391目 战时禁制品的定义 266

第392目 绝对的和有条件的禁制品以及自由物品 267

第393目 绝对禁制品 268

第394目 有条件禁制品 271

第395目 敌性目的地是构成禁制品的要素 274

第396目 自由物品 276

第396目 ——1目的在于供载运船舶或救助伤者之用的物品 277

第397目 禁制品船舶 277

第二节 禁制品的运载 278

第398目 依据交战国国内法运载禁制品应受惩罚 278

第399目 禁制品的直接运载 279

第400目 禁制品的迂回运载(连续航程主义) 280

第401目 禁制品的间接运载(连续运载主义) 282

第402目 联邦议会号案 283

第403目 欧洲大陆对连续运载主义的支持 284

第403目 ——1连续航程主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实践 285

第404目 因运载禁制品而被拿捕 287

第三节 运载禁制品的后果 287

第405目 对运载禁制品的处罚 288

第406目 伦敦宣言对于运载禁制品的处罚 290

第406目 ——1拿捕禁制品而不拿捕船舶 291

第五章 非中立役务 293

第一节 非中立役务的种类 293

第407目 非中立役务概说 293

第408目 为敌国载运人员 294

第409目 向敌国传递情报 297

第410目 产生敌性的非中立役务 299

第二节 非中立役务的后果 300

第411目 因非中立役务而被拿捕 300

第413目 拿捕敌国的人员和公文而不拿捕船舶 303

第413目 ——1拿捕敌国后备人员 304

第412目 对非中立役务的处罚 304

第六章 中立船舶的临检、拿捕和审判 306

第一节 临检 306

第414目 临检权的概念 306

第415目 行使临检权的人、时间和场所 306

第416目 只有私有船舶可以被临检 307

第417目 护航下的船舶 307

第418目 临检的方式 309

第419目 为临检而阻拦船舶 309

第420目 临检 310

第421目 搜索 310

第421目 ——1将船舶带到港口进行搜索 311

第421目 ——2航运执照制度 312

第422目 抗拒临检的后果 313

第423目 什么构成抗拒 313

第424目 在敌国护航下航行 314

第425目 中立国护航队的抗拒 314

第426目 文书的欠缺 315

第427目 文书的毁改、涂抹和隐匿 315

第428目 双份文书和伪造文书 316

第428目 ——1驶入敌国港口 316

第二节 拿捕 317

第429目 拿捕的理由和方式 317

第430目 拿捕的效果 317

第431目 中立国捕获品的破坏 318

第431目 ——1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中立国捕获品的破坏 321

第432目 中立国捕获品的赎回和夺回 322

第433目 拿捕后释放 323

第三节 对被拿捕的中立国船舶的审判 323

第434目 对被拿捕的中立国船舶的审判是国内事项 323

第435目 审判的结果 325

第435目 ——1对被拿捕的飞机的审判 326

第436目 媾和后的审判 326

第437目 中立国在审判后提出的抗议和权利要求 327

第438目 至第447目 关于建立国际捕获法院的建议 328

第447目 ——1国际法庭与捕获法现况 329

附录一 第二次海牙会议上(1907年10月18日)签订的各项公约的批准、加入和废弃表 331

附录二 译名对照表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