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其他诉讼的交叉问题 1
第一节 行政与民商事交叉问题 1
001.行政行为的效力与民事审判实践的冲突问题及其解决 1
002.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竞合及其解决 2
003.行政诉讼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审查 4
004.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审理顺序及其他问题 6
005.行政与民事诉讼案件合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8
第二节 刑事与民商事交叉问题 9
006.“刑民交叉”类商事案件的总体情况 9
007.关于“先刑后民”、“刑民并行”与“先民后刑”判断标准的立意 11
008.信用卡纠纷可能构成犯罪的,受诉法院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13
009.银行卡纠纷民刑交叉案件分别立案、分别审理原则的确立及简单驳回起诉问题的解决 14
010.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可独立于刑事案件受理和审理 16
011.银行卡纠纷民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 16
012.银行卡纠纷民刑交叉案件中责任聚合的处理 18
013.商事案件与相关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制度的冲突 20
014.经济犯罪案件裁判的预决力 20
015.审理“刑民交叉”类商事案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21
016.刑事案件中追回的赃款已部分发还存款单位的,在民事案件中应扣除相应部分 21
017.犯罪嫌疑人直接发还出资人存入金融机构的款项被公安机关作为赃款收缴的,出资人可持存款凭证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22
018.公安机关暂扣出资人收取的高息可冲抵民事判决的本金 22
第二章 诉讼当事人 23
第一节 诉讼主体 23
019.在对案件事实有争议的情况下,应追加有利害关系者参加诉讼 23
020.与案件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者须参加诉讼 24
021.个体工商户以其字号作为诉讼主体的,法院不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4
02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 25
【公报案例】天同证券公司与健康元公司等证券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5
023.信用卡纠纷案件中的诉讼主体 26
024.伪卡交易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 26
第二节 撤销之诉 27
025.撤销之诉制度及立法目的对实践的影响 27
026.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及称谓 28
027.撤销之诉的立案受理条件 30
028.撤销之诉、诉讼费用的收取以及相关制裁措施、撤销之诉的救济 31
029.案外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情形 32
第三章 管辖 34
第一节 级别管辖 34
030.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标准 34
031.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 36
032.期货交易所因履行职责引发的商事案件由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7
第二节 地域管辖 38
03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38
034.当事人约定两个以上管辖法院的协议的效力认定 41
035.法人住所地的确定 42
036.涉外合同纠纷管辖 44
【公报案例】山东聚丰网络有限公司与韩国MGAME公司、天津风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44
037.信用卡纠纷的地域管辖 51
038.伪卡交易民事案件的管辖 52
039.保险人代位求偿案件的管辖 52
【指导案例】25号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52
040.特殊地域管辖 54
041.公司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 55
042.由公司住所地管辖的公司纠纷的种类 56
043.并非所有与公司有关的诉讼都适用公司住所地管辖规则 60
044.适用公司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标准 61
045.协议管辖的条件 61
046.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以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 62
047.破产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解决 64
048.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财产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65
049.破产清算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管辖 66
050.破产案件管辖权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程序 66
051.无管辖权的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效果 67
052.资金链断裂企业债务纠纷可实行集中管辖 68
第三节 管辖异议与管辖权转移 69
053.对破产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严格限制,只有债务人在异议期内才可以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 69
054.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71
【公报案例】鸿润锦源(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彭雄浑、鸿润集团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71
055.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停止计算 72
056.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处理 73
057.确定诉讼主体与确定管辖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 73
058.应诉管辖 74
059.管辖权的转移制度 75
第四章 证据 77
第一节 调查取证 77
060.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77
061.对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不予准许的,可以口头方式通知 79
062.民间借贷证据的认定 79
063.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适用证明标准规则裁判适用条件 81
【公报案例】宁夏瀛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瀛海银川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石油宁夏化工厂债权纠纷案 83
064.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的,法院对原告证据的审查结果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90
065.刑事卷中的笔录供述等证据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 92
【案例指导】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五路营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市昆明路支行存款纠纷案 92
066.证据原则上未经质证不予认证,但也存在例外 97
第二节 举证责任 97
067.举证责任分配:合理转换举证责任 97
068.经验法则的适用 101
069.伪卡交易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 102
070.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103
071.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均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104
【公报案例】君信创业公司诉绿谷伟业公司等出资合同纠纷案 104
072.消极确认诉讼案件的受理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110
【案例指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上诉案 110
073.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119
【公报案例】茅德贤、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有限公司、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106队、成县恒兴矿业有限公司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采矿权纠纷案 119
第三节 举证时限 136
074.举证时限 136
【公报案例】江西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国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37
075.因反驳证据提出的新证据不属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 144
【案例指导】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原审被告沈阳东鹏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144
076.二审期间,法院接受了当事人的鉴定申请,鉴定结果可作为新的证据 163
077.超过举证时限举证不必然导致证据失权 164
第五章 诉讼调解与和解 172
078.行业协会与人民法院联合调处纠纷 172
079.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必须进行再审 173
【公报案例】武汉中联证券劳动服务公司与港澳祥庆实业返还财产纠纷案 173
080.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撤回上诉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80
【指导案例】2号 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0
第六章 释明权的司法实践 182
081.释明权行使的原则 182
082.法官释明权的恰当行使 184
083.法官释明权行使不当导致的法律后果 186
084.释明权行使的时间 187
085.释明权行使的方式 189
086.释明权行使的范围 189
087.法官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的效力 198
088.法官行使释明权后,当事人不变更诉讼请求时的处理 199
【公报案例】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实(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 199
089.释明不当的相关救济措施 208
090.诉讼主体错误时的释明 210
091.诉讼时效的释明 210
092.违约责任的释明 211
第七章 小额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 213
第一节 小额诉讼程序 213
093.贯彻实施小额诉讼程序的意义 213
094.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时,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 214
095.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案件范围及标的金额上限的确定 215
096.小额诉讼程序的释明问题 217
097.小额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的答辩期和举证期 219
098.小额诉讼审理程序的特殊规定 220
099.小额诉讼程序向其他程序的转化问题 220
100.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可简化裁判文书 221
101.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申请再审,尽量让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 222
第二节 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223
102.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 223
103.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224
104.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 226
105.民事公益诉讼是司法行为,要与行政行为相区分 228
106.数个原告针对同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总体上尽可能合并审理 228
107.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提起诉讼请求,但不得通过诉讼获得私利 229
108.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民事公益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230
109.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统一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一般规定 231
110.民事公益诉讼程序中没有特殊规定的适用新《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 231
第八章 诉讼时效 232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232
111.法院应否主动审查诉讼时效 232
112.缺席审判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 233
113.起诉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 234
114.诉讼时效制度法定性的司法适用 235
115.诉讼时效抗辩权行使阶段规定的适用 236
116.无效合同所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237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239
117.诉讼时效的主要适用范围是请求权 239
118.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42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 244
119.当事人约定对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某一笔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的理由 244
120.“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所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 246
121.连带债务中的诉讼时效中断在债务人间的法律效力 247
122.追偿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如何计算 248
【案例指导】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等单位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以及辽宁黄金公司与葫芦岛水泉金矿借款合同纠纷案 248
123.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认定 259
124.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中“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认定 260
125.银行委托他人催收行为可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260
126.政府部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行为可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261
127.撤诉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62
128.“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界定 263
129.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及其撤回对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 265
130.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66
131.债权转让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267
132.债务承担情形下,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267
133.刑事报案或者控告具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268
134.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中“其他障碍”的认定 269
135.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证据认定标准 271
第四节 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与放弃 272
136.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属于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272
137.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 272
138.被告未以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时法院的处理 274
139.实务中义务人承诺履行义务的行为是否具有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内心效力意思的认定 275
140.义务人同意履行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义务但以减免部分债务为条件的,不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276
141.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区别 276
142.债务人单方承诺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债务后反悔的,债务仍恢复强制执行力 277
143.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债务人书面承认但只同意偿还部分债务的,应认定债务人放弃部分债权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277
144.义务人自愿履行部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务不能直接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278
145.转让诉讼时效已过的债权,仅通知义务人不应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但义务人在转让通知上签字的应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278
146.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在签订担保合同后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279
147.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征询函、对账单等上签字盖章的行为是否认定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取决于上述文书是否具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 279
148.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在催收贷款通知书的保证人一栏签字的,是否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认定 280
149.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的认定 281
150.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义务人自愿履行后不得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 282
151.一审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再审提出的,法院不应当支持,但二审提出新证据的除外 283
第九章 送达 285
152.信用卡案件中诉讼文书的送达 285
153.法院将诉讼文书及传票等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或对回执上的签名不认可时法院的处理 287
154.签收人的认定 288
155.运用留置送达和电子送达制度的要求 289
156.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法律文书可仅送达至其中一个企业法人 291
【公报案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与昆明新人人海鲜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91
第十章 审理程序 297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297
157.商事办案审理步骤规范 297
158.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及规制和保障机制 298
159.民商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规范 306
160.案由的确定 309
16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询问是否变更诉讼请求 311
162.“一事不再理”原则 311
【公报案例】一 奉化步云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不予受理案 311
【公报案例】二 威海鲲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威海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314
【公报案例】三 华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华建机器翻译有限公司与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谢雄平、张贺平、仇绍明、黄若浩合作协议纠纷案 317
163.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的保险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同时存在的诉讼程序 331
164.对于诉讼标的有关联的两诉可以合并审理,人民法院不应对案外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决断 331
【案例指导】天津中能星光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兰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明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331
165.客体合并审理无须经当事人同意 342
【公报案例】吉庆公司、华鼎公司与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342
166.借款人为一人、担保人为多人的诉讼需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才能合并审理 347
【公报案例】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与山东鲁祥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嘉祥景韦铜业有限公司、陈中融、高学敏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347
第二节 一审程序 350
167.破产立案审查程序中可适用听证程序 350
168.破产案件的审限规定 351
169.法院对原告申请撤回对部分被告起诉的案件的程序处理 352
170.驳回原告对一部分被告起诉的裁定已经生效,再判决另一部分被告承担或不承担民事责任时判决书的表述 352
171.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作用 353
第三节 二审程序 354
172.二审的审查范围 354
173.二审中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与增加独立诉讼请求的判断及其处理 356
174.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 356
175.适当允许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新证据 357
176.二审的审理期限 358
177.二审不开庭审理范围的限定 359
178.二审法院诉讼程序步骤 360
179.二审裁判方式之一:维持原判决裁定 362
180.二审裁判方式之二: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63
181.二审裁判方式之三: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64
182.发回重审制度慎用和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尽量不改”原则 366
183.二审法院应根据诉讼经济原则决定是查清事实后改判还是发回重审 366
第四节 审判监督程序 367
184.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367
185.“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范围 369
186.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 371
187.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新规定的适用 372
188.提起再审的法定事由:事实认定瑕疵、新证据的出现(新证据的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 373
【公报案例】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与林柏君、郑州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再审案 375
189.再审案件的立审分立制度 378
190.再审应当依据原审的审理范围进行,而不能超出原审范围进行裁判 379
【公报案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与海南省汇富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公司、海南省汇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 379
191.原审判决与关联案件的判决认定形成根本冲突,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应发回重审 385
192.法院接到抗诉书后,若纠纷已经解决且当事人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作出终结审查的裁定 385
【指导案例】7号 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385
193.检察建议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387
194.检察抗诉的审查 389
195.与检察监督衔接以及涉诉信访问题 392
第五节 特别程序 393
19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包括“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 393
197.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395
198.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不必以担保物权人与担保人未就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为前提 398
199.人保和物保并存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受理 398
200.申请人提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应当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399
201.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官的审查标准 400
202.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中的“担保物权”不以登记为限 404
203.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如何收费 405
204.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及其管辖 405
205.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申请程序、受理范围及受理程序 406
206.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采取形式审查和有限的实体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即书面审查和庭审结合的审查原则 409
207.人民法院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主要审查其是否自愿、合法与明确 410
208.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法律文书的形式与效力 411
209.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裁定后的法律后果及当事人、案外人的救济 412
第六节 裁判文书写作 413
210.裁判文书写作的对比分析 413
第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425
211.公示催告的适用条件 425
212.公示催告的法律效力 426
213.利害关系人起诉 427
214.法院受理对记名债券、记名证券的公示催告申请后的处理 429
第十二章 民事执行程序 431
215.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范围确定以及能否再据此提起诉讼的问题 431
216.法院在审查处理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时,应当全面审查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 442
【公报案例】重庆德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执行裁定复议案 442
217.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则为执行依据 445
218.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即权利承受人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 451
【指导案例】34号 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 451
219.拍卖行与买受人有关联关系,拍卖行为损害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拍卖行与买受人恶意串通,依法裁定该拍卖无效 454
【指导案例】35号 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 454
220.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可按非判决法院的要求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457
【指导案例】36号 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权益纠纷执行复议案 457
221.查封、扣押、冻结期限规则的适用 459
222.有义务协助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第三人,恶意侵害保全申请人的债权,导致申请人债权无法实现而受到损害的,该第三人应当对申请人承担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460
【公报案例】上海普鑫投资管理咨询公司诉中银国际证券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460
223.审判实践中涉执行异议之诉类型及其相关问题 465
224.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范围 467
225.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审查的程序衔接问题 469
226.案外人对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470
227.执行异议之诉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适用问题 471
附录 4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节录) 4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通知 477
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2015年2月4日) 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