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为判例法的普通法 1
第一节 判例法的概念及要素 1
第二节 判例报告 5
第三节 遵循先例的原则 29
第四节 判例法中的司法技艺 62
第五节 判例法的相关理论问题 66
第六节 他山之玉,何以攻石 84
第二章 作为技艺理性的普通法 94
附录 建构的法理学与经验的法理学 105
第三章 普通法的司法技术 126
第四章 普通法方法论 144
第一节 作为方法的普通法 144
第二节 普通法方法是否存在 146
第三节 普通法方法的三个层次 147
第四节 普通法处理案件的过程与微观层面的普通法方法 148
第五节 中观层面 157
第六节 宏观层面 159
第七节 结论 161
第五章 普通法的司法过程 162
第一节 三个区分 162
第二节 司法过程的阶段划分 181
第六章 普通法法官如何说理 202
第一节 概述 202
第二节 事实问题 204
第三节 规范问题 219
第四节 判决书说理的关键:寻找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关联 230
第五节 若干附录 245
附录一 案例报告模板 245
附录二 判决书模板 249
附录三 案例报告实例 252
结语 认真对待“法官造法” 280
后记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