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1
一 各论之意义 1
二 研究各论之要点 2
三 各论之分类 5
本论 7
第一编 关于个人法益之罪 7
第一章 对于生命之罪 7
第一节 总论 7
第二节 杀害生命罪 10
第一 一般杀人罪 10
第二 特种杀人罪 18
第三 参与他人自杀之罪 28
第四 堕胎罪 34
第三节 危害生命罪 45
第一 遗弃罪 45
第二 决斗罪 49
第四节 关于本章之过失罪 52
第五节 关于本章之阴谋豫备及未遂既遂 55
第一节 阴谋及豫备 55
第二 未遂罪 57
第三 既遂 59
第二章 对于身体之罪 60
第一节 总论 60
第二节 伤害罪 64
第一 一般伤害罪 64
第二 特种伤害罪 67
第三 传染病毒罪 70
第四 妨害发育罪 71
第三节 参于他人自伤之罪 72
第四节 本章之过失罪 73
第五节 本章之未遂既遂 75
第三章 对于自由之罪 75
第一节 总论 75
第二节 剥夺人之行动自由罪 77
第三节 支配人之行动罪 79
第四节 移转人之行动罪 80
第一 和诱罪 81
第二 略诱罪 84
第三 以诈术使人出民国领域外之罪 86
第四 收受藏匿被诱人之罪 87
第五 关于本节各罪之诉追 89
第五节 侵害性欲上之自由罪 89
第一 强奸罪 90
第二 强制猥亵罪 97
第六节 妨害住居罪 101
第七节 妨害秘密罪 107
第一 侵害他人信函及其他文书之秘密 107
第二 泄漏他人之秘密 110
第八节 妨害安全罪 113
第一 强制罪 114
第二 单纯恐吓罪 116
第三 私擅搜索罪 119
第九节 本章各罪未遂及既遂 119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120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122
第四章 对于名誉之罪 123
第一节 总论 123
第二节 侮辱罪 126
第三节 诽谤罪 128
第四节 损害信用罪 134
第五节 本章各罪之未遂及既遂 137
第六节 本章各罪之吿诉 137
第六章 对于财产之罪 137
第一节 总论 138
第二节 窃盗罪 140
第一 单纯窃盗罪 142
第二 加重窃盗罪 147
第三 亲属相盗 151
第三节 强盗及海盗罪 153
第一 单纯强盗罪 153
第二 加重强盗罪 154
第三 准强盗罪 156
第四 因犯强盗罪而生之他罪 157
第五 军纯海盗罪 159
第六 加重海盗罪 160
第七 准海盗罪 160
第八 因犯海盗罪而生之他罪 161
第四节 抢夺罪 161
第一 军纯抢夺罪 161
第二 加重抢夺罪 162
第三 因犯抢夺即而生之他罪 162
第五节 恐吓取财及掳人勒赎罪 163
第一 恐吓取财罪 163
第二 单纯掳人勒牍罪 165
第三 加重掳人勒牍罪 166
第六节 诈欺取财罪 167
第一 单纯诈欺取财罪 167
第二 加重诈欺取财即 171
第三 亲属相诈罪 171
第七节 乘机取财罪 171
第八节 背信图利罪 174
第九节 重利罪 177
第十节 侵占罪 177
第一 单纯侵占罪 177
第二 加重侵占罪 180
第三 准侵占罪 180
第四 亲属相侵占 181
第十一节 毁弃损坏罪 182
第一 单纯毁弃损坏罪 182
第二 准毁弃损坏罪 185
第十二节 赃物罪 188
第一 单纯赃物罪 189
第二 加重赃物罪 191
第三 关于亲属间之赃物罪 192
第十三节 本章各罪之诉追 192
第十四节 本章各罪之未遂及既遂 193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193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194
第二编 关于社会法益之罪 197
第一章 公共危险罪 198
第一节 总论 198
第二节 放火罪 200
第一 一般放火罪 200
第二 准放火罪 206
第三节 决水罪 207
第四节 妨害救灾罪 212
第一 直接妨害救灾罪 212
第二 准妨害救灾罪 213
第五节 危害交通罪 214
第六节 妨害卫生罪 221
第七节 关于危险物罪 224
第八节 因违背建筑术成规或损坏一定设备而生之危险罪 227
第九节 关于本章之过失罪 229
第十节 本章各罪之既遂及未遂 233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233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235
第二章 妨害社会交易上之信用罪 239
第一节 总论 239
第二节 伪造货币罪 240
第一 伪造币券罪 241
第二 行使伪币券罪 244
第三 减损货币罪 246
第四 行使减损货币罪 248
第五 预备伪造罪 250
第三节 伪造文书印文罪 251
第一 伪造文书罪 252
第二 伪造公文书罪 253
第三 伪造票券罪 257
第四 虚伪登载罪 261
第五 行使伪造之文书罪 262
第六 伪造印押罪 264
第七 预备伪造罪 269
第四节 伪造度量衡罪 270
第一 伪造违背定程之度量衡罪 271
第二 贩卖违背定程之度量衡罪 271
第三 行使违背定程之度量衡罪 272
第五节 本章各罪之既遂及未遂 273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273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275
第三章 妨害社会善良风俗罪 277
第一节 总论 277
第二节 和奸罪 279
第三节 引诱罪 281
第四节 猥亵罪 284
第五节 重婚罪 288
第六节 亵渎祀典罪 289
第一 对于礼拜处所侮辱之罪 290
第二 妨害丧葬祭祀说教及礼拜之罪 291
第七节 侵害坟墓尸体罪 291
第一 损坏遗弃污辱或盗取尸体遗骨遗发殓物或火葬之遗灰罪 292
第二 发掘坟墓罪 293
第三 发掘坟墓而损坏造弃污辱盗取尸体或遗骨遗发殓物火葬之遗灰罪 294
第八节 本章各罪之诉追 296
第九节 本章各罪之未遂及既遂 297
第一 本章罪之兼罚未遂者 297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298
第四章 妨害社会之健全罪 300
第一节 总论 301
第二节 鸦片罪 301
第一 制造贩卖烟毒罪 302
第二 以馆舍供人吸食或为人施打烟毒罪 303
第三 栽种或贩卖运输烟毒罪 304
第四 吸食或施打使用烟毒罪 305
第五 意图供犯本章各罪之用而持有烟毒或器具之罪 305
第三节 赌博罪 306
第一 单纯赌博罪 307
第二 常业赌博罪 307
第三 意图营利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罪 308
第四 未经政府允准办理有奖储蓄或发行彩票之罪 309
第五章 妨害农工商罪 310
第一节 总论 310
第二节 妨害贩运罪 311
第三节 妨害水利罪 312
第四节 妨害商标商号罪 312
第一 伪造或假造商标商号罪 313
第二 贩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或自外国输入伪造或仿造之商标商号之货物罪 314
第三 对商品之原产国或品质为虚伪之标记罪 314
第五节 本章各罪之未遂及既遂 315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315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316
第三编 关于国家法益之罪 319
第一章 危害国本罪 319
第一节 总论 319
第二节 内乱罪 320
第一 非法内乱罪 321
第二 暴动内乱罪 322
第三节 外患罪 324
第一 平时的外患罪 325
第二 战时的外患罪 328
第三 泄漏国防上之秘密罪 333
第四节 本章各罪之阴谋预备并未遂既遂 338
第一 阴谋及预备 338
第二 本章各即之兼罚未遂者 340
第三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341
第二章 妨害国交罪 343
第一节 总论 343
第二节 侵害外国元首及代表之罪 344
第一 故意杀害友邦元首罪 344
第二 对于友邦元首犯故意伤害及妨书自由名誉之罪 345
第三节 侮辱外国国旗国章罪 345
第四节 违背中立命令之罪 347
第五节 本章各罪之诉追 349
第六节 本章各罪之未遂及既遂 349
第三章 妨害政务罪 350
第一节 总论 350
第二节 妨害公务罪 351
第一 狭义之妨害公务罪 352
第二 聚众妨害公务罪 355
第三 侵害图书物品及封印标示罪 356
第四 侮辱公务员公署罪 358
第五 妨害考试之罪 360
第三节 妨害秩序罪 360
第一 骚扰罪 361
第二 恐吓公众罪 365
第三 妨害合法集会罪 366
第四 煽惑犯罪罪 367
第五 以犯罪为宗旨而结社之罪 368
第六 煽惑军人罪 369
第七 私招军队罪 369
第八 留僭职权罪 370
第九 冒用公务员服章或官衔罪 371
第十 侮辱中华民国国旗国章罪 372
第十一 挑唆或包揽他人诉讼罪 373
第四节 渎职罪 373
第一 赌赂之罪 374
第二 背职之罪 378
第五节 妨害投票罪 387
第一 妨害投票安全罪 388
第二 妨害投票权行使之纯洁罪 390
第三 妨害投票权行使之确实罪 393
第六节 本章各罪之既遂及未遂 394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394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396
第四章 妨害司法罪 403
第一节 总论 403
第二节 伪证及诬吿罪 404
第一 伪证罪 404
第二 诬吿罪 407
第三节 藏匿犯人及湮灭证据罪 410
第四节 脱逃罪 414
第一 依法逮捕拘禁之囚人自已脱逃罪 414
第二 使依法逮捕拘禁人脱逃罪 416
第五节 本章各罪之未遂及既遂 418
第一 本章各罪之兼罚未遂者 418
第二 本章各罪之祇罚既遂者 419
附录一 暂行新刑律 423
第二编 分则 423
第一章 删 423
第二章 内乱罪 423
第三章 外患罪 425
第四章 妨害国交罪 427
第五章 漏泄机务罪 430
第六章 渎职罪 431
第七章 妨害公务罪 434
第八章 妨害选举罪 435
第九章 骚扰罪 438
第十章 逮捕监禁人脱逃罪 439
第十一章 藏匿罪人及湮灭证据罪 441
第十二章 伪证及诬吿罪 442
第十三章 放火决水及妨害水利罪 443
第十四章 危险物罪 449
第十五章 妨害交通罪 450
第十六章 妨害秩序罪 453
第十七章 伪造货币罪 455
第十八章 伪造文书及印文罪 457
第十九章 伪造度量衡罪 460
第二十章 亵渎祀典及毁掘坟墓罪 461
第二十一章 鸦片烟罪 462
第二十二章 赌博罪 464
第二十三章 奸非及重婚罪 465
第二十四章 妨害饮料水罪 468
第二十五章 妨害卫生罪 469
第二十六章 杀伤罪 471
第二十七章 堕胎罪 476
第二十八章 遗弃罪 477
第二十九章 私擅逮捕监禁罪 478
第三十章 略诱及和诱罪 479
第三十一章 妨害安全信用名誉及秘密罪 481
第三十二章 窃盗及强盗罪 483
第三十三章 诈欺取财罪 486
第三十四章 侵占罪 488
第三十五章 赃物罪 489
第三十六章 毁弃损坏罪 490
附录二 旧刑法 493
第二编 分则 493
第一章 内乱罪 493
第二章 外患罪 494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499
第四章 渎职罪 500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504
第六章 妨害选举罪 506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507
第八章 脱逃罪 510
第九章 藏匿犯人及湮灭证据罪 512
第十章 伪证及诬吿罪 513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514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522
第十三章 伪造度量衡罪 524
第十四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525
第十五章 妨害风化罪 529
第十六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532
第十七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534
第十八章 妨害农工商罪 536
第十九章 鸦片罪 537
第二十章 赌博罪 539
第二十一章 杀人罪 540
第二十二章 伤害罪 542
第二十三章 堕胎罪 545
第二十四章 遗弃罪 546
第二十五章 妨害自由罪 547
第二十六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550
第二十七章 妨害秘密罪 552
第二十八章 窃盗罪 553
第二十九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554
第三十章 侵占罪 557
第三十一章 诈欺及背信罪 559
第三十二章 恐吓罪 560
第三十三章 赃物罪 562
第三十四章 毁弃损坏罪 562
附录三 新刑法 565
第二编 分则 565
第一章 内乱罪 565
第二章 外患罪 566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570
第四章 渎职罪 571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575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577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579
第八章 脱逃罪 581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583
第十章 伪证及诬吿罪 583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585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592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594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596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597
第十六章 妨害风化罪 599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602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605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606
第二十章 鸦片罪 607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 610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 611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 613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 615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 617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617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621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622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 623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625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628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629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631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 632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 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