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基本概念 11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 12
第二节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 19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 41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 50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理论依据 50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价值基础 60
第四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主观过错之一:明知 69
第一节 认定明知的主要规则:权利人发送通知 69
第二节 通知的要件与通知的法律效力 75
第三节 明知与避风港的关系 92
第五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主观过错之二:应知 95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与注意义务的关系 95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设定 99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运用 145
第六章 “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148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的制度失衡 149
第二节 规制“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实体措施 169
第三节 规制“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程序措施 172
第七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 178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责任形态 179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民事责任 183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行政责任 206
第八章 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建议 211
参考文献 217
后记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