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
第一章 家庭教育的基本范畴 4
第一节 家庭教育的概念 4
第二节 家庭教育的目的:培养儿童公民 19
第三节 家庭教育的场域:家庭 39
第二章 家庭教育在宪法上的地位 51
第一节 从家庭教育到家庭教育权 51
第二节 家庭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父母 67
第三节 家庭教育权的义务主体是国家 88
第三章 国家介入家庭教育的体系化 102
第一节 国家义务理论转化为国家介入行为 102
第二节 作为国家介入前提的家庭教育风险 106
第三节 国家介入家庭教育的程度 135
第四章 比例原则审查国家对家庭教育的介入 163
第一节 司法审查国家介入家庭教育的限度 163
第二节 司法审查国家介入家庭教育的难题: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适用 171
第三节 比例原则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司法适用中的引入 185
第五章 家庭教育的国家立法 210
第一节 中国的家庭教育立法动向 210
第二节 家庭教育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分析 221
第三节《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建议稿 241
结论 259
参考文献 263
索引 279
从家庭再出发(代后记) 285